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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需要一个迅速立起来主持大局的人,而不是慢慢成长的小绵羊。
约翰之前派人送给神父一本“圣经”,这是他能为哥谭做的为数不多的事,至于剩下的——
那不是他能干预的。
临走时,约翰丢给对方一个热腾腾的辣热狗。
不出意料对上神父讶异的神情,他们并没有熟到互通饮食爱好。
但在见面之前,约翰就认识了他。
杰森·陶德。
神父读出了约翰的唇语。
对上神父惊讶的神色,约翰深藏功与名,刚打算装一把,约翰就被蝙蝠侠直接拽走。
约翰:FINE.
披风落定,露出身后的男孩。而蝙蝠侠和小丑和谐地站在他两侧,或者说托马斯和玛莎,他们看向约翰,目露殷切。
“他是不是——”
约翰读懂了他的未尽之意,爽快点了点头,“他是你们的孩子。猫头鹰法庭当初带走了他,谎称他夭折,实际被作为利爪培养。”
一旁的小丑直接抱住男孩,脸上的诡异妆容被眼泪冲淡,露出一张经历岁月沧桑依旧美丽的面庞,而蝙蝠侠显然保持一定的克制,但他们的目光都紧紧围绕着这个意外消失,又重新回到自己身边的孩子。
一个不为己知、饱受磨难的孩子,没有什么比这更能拉住一对失去亲子、出离愤怒的夫妻。
人总要有所寄托才能向前看,不是吗?
孩子难掩僵硬,依旧温柔为玛莎擦去眼泪。
这是一场双方的救赎。
“托马斯·韦恩。”他们想起当年怀孕时早早准备好的名字,这个灌注他们爱意的称呼。
约翰则识趣地退场,将空间留给这苦难的一家人。
而显然他今天格外受欢迎。看到眼前经典红蓝配色,约翰颇有些调侃:
他也是火了,DC烫角色都在他这里打卡。
对面超人明显脚步一顿,约翰立刻收起自己奇怪想法,朝对方伸出手。
“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