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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会认识他?”约翰的声音和迪克重叠在一起,坐在蝙蝠侠两边,就像要家长评理的两个小孩。
目测不超过三岁,蝙蝠侠有些冷酷地下了定论,我才不会有这种朋友,我已经是个成熟的大人了,蝙蝠侠冷酷地想着。
经过两个人的七嘴八舌,蝙蝠侠终于从99%的废话中提取到1%的有效信息:
约翰在撩完虎须就跑的路上遇到了初来哥谭迷路的迪克,因为约翰小臂沾上的血迹和对方在哥谭夜晚闲庭信步地姿态成功让迪克误以为是不法分子,扔了手里的东西转头就跑,那俩张票也是遗落的产物。
等会,自己好像真的是不法分子。
刚想争辩,约翰终于想起他企鹅人小弟身份的大号。
明白来龙去脉的蝙蝠侠看向约翰,约翰理直气壮看了回去:我捡到就是我的。
身体却很诚实,掏遍了浑身上下只找到了口袋里的九镑十五便士和威利斯上次上交的卡。
是的,威利斯把九镑十五便士还给了约翰,以及——
“你有银行卡吗?或者我给你写个欠条?”约翰诚恳地看向迪克,试图用自己闪亮亮的蓝眼睛让对方忘记欠款这件事。
迪克当然没有银行卡,即使是在哥谭也不会有人给这么小的孩子办理银行卡。
迪克也没有要求写欠条,因为——
“我和爸爸妈妈在马戏团表演,那俩张是员工票,不需要花钱。”
约翰突然觉得自己被秀到了,想想自己还要靠韦恩养(?),以及自己手下一群老弱病残。
嗯,威利斯老,手下弱,蝙蝠侠心理创伤算病残,只有自己一个顶梁柱。
此时的蝙蝠侠感觉鼻头有点痒。
约翰果断举起手。
“马戏团还缺人吗?我一个顶俩,还能带保镖保护你们。”顺便将置身事外的蝙蝠侠拉进来,“蝙蝠牌义警,值得你信任。”
蝙蝠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