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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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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角不语,陈山先不说,张燕是战场上的老人,早就对生死看得清楚,今日这么感慨,恐怕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上位者成了下位者。

人若是处于上位,便很难共情下位的痛苦,可一旦换位,也会感觉到疼。

袁家曾经多么辉煌,如今却只有任人拿捏的份,狡兔死,走狗烹。

倘若有一日他们被抓了,面对的或许不是死亡也是折磨。

敌人、对立、争权,谁也不会手软。

“我以前也下过这种命令,怎么不见你被吓到。”张角开玩笑地问。

“不一样,就是感觉很违和。”张燕回道。

兔子骤然化身成吃人的老虎,即便他们之前知晓这本就是只老虎,依旧还是会受惊,因为兔子实在是太过可爱无害。

张燕抖了抖身子,“女人真可怕。”

“有一种植物叫做菟丝,它的茎看似柔软细嫩,却生长迅速,并且,它的茎上有一种特殊的吸器,可以打开寄主植物的茎干汲取养分,因此,寄主植物常常会逐渐枯萎最后被绞杀。”①

张角拍了拍他的肩,“不要小瞧女人,而且神女也不是菟丝。”

“你们要习惯,不要把神女看作女人,神女这个身份是给下面的信徒的,在你们这,她是主公,是首领。”

张角提点他们,人的成见或许不表于外,却会随于心,他们不自觉给神女设定了一个形象,也或许是白锦给他们的初印象太过深刻,以至于他们总觉得,神女应该悲悯天人,应该仁慈,应该有超越常人的善心。

可是,那可是白锦。

通天的本事,蓬勃的野心,乱世里的善人,都是有代价的。

这群孩子,老大不小了,却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怎么能放心得下。

深夜咳出的血,昭示着他生命的倒数,白锦一直希望他改变主意,但张角有自己的坚持和看法。

生死有命,他已经和天争过一回了。

道法自然,既到如此不必再试图扭转乾坤。

他要用他的死,给黄巾军,给白锦,争取最后的利益。

昏黄烛光摇曳,一人一笔一纸,在滂沱大雨中掩埋所有的算计。

千夜来到白锦屋里,“主人,刘氏已死。”

“千夜,你知道在历史上,刘氏的结局是什么吗?”白锦挑着灯芯,自问自答,“曹操攻破邺城时,刘氏自缚双手,恭顺投降,并献上儿媳甄宓,于是,曹操赐还了她袁绍的财物,让她安度晚年。”

刘氏这辈子,几乎没吃过苦。

“杀了刘氏,我怕传出风言风语,惹主人烦心。”千夜道。

“怕什么,就当替她杀了的那些小妾及其家属偿命。”白锦并不在意,抬眼看他,“你怎么了?”

千夜是战国时跟着白锦的,那时候白锦跟随白起四处征战,休息整顿时见路边有一少年奄奄一息,白起让军医去瞧,只说人必死无疑,药石无医。

白起那人话多,因着这事回城时一直念叨,他无子,那少年无父母,竟然想着要认人为义子,将死之人也不嫌弃。

阻拦不了,他夫人也是个好心的,竟然也同意了,荒谬得很。

“你啊,就是少了人味,善有善报懂不懂。”

善有善报?

若是真的如此,坑杀40万赵军降卒得千古骂名又怎会背在他的身上,拒绝出征,被贬刺死,若善恶真有报,他怎么会死得这样可笑。

战神之名,在君王手上就是可以随意舍弃的工具,忠君爱民,他做了一辈子,最终却死在了所忠的君王手里。

白夫人忠烈,也随白起去了,临死前对她说:“我们对不起你,又留你一个人在这世间,可是阿锦,我做不到苟活。”

那把杀敌无数的利剑自刎脖颈,鲜血喷射,温热与腥气中,白锦冰冷刺骨。

后来,她去了埋葬千夜的地方,将那小少年救活,给他取名千夜。

千千万万个日夜,有一对坚信善有善报的夫妻,救了小少年,救了刚苏醒一无所知的白锦,视作亲人,给予毫无保留的爱与教导,不求回报。

她教千夜习武,将白起毕生所学都传给了他,除了白起的武器。

那是他们的义子,他活着,就好像那对自以为是的夫妻还活着。

或许是因为喝了她的血,千夜也成了长生不死的人,他们一起经历四季轮回,看战国之乱被平复,秦朝统一六国,又在短短十五年内迅速灭亡。

期间,秦昭襄王死亡的前一晚,千夜等来了晚归的白锦。

她手上拿着的是秦昭王赐给白起的长剑“宇宙锋”,长剑上血迹未干,滴落地板。

千夜从她手里拿过长剑,触碰到她的手,冰冷得可怕,就连全身上下,都是如冬日冰雪。

那日夜里雷电不断,白锦站在院子里,疯魔般的将那长剑徒手毁掉,不管自己的双手怎样鲜血淋漓。

雷电劈在她身上,千夜想去救被她推开捆住,眼睁睁看着雷电中痛骂的女人。

改动历史,是要付出代价的。

秦昭王本该是自然而死,享年七十五岁。

那是千夜第一次看见白锦情绪如此的外露与疯狂,也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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