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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沙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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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晴吸吸鼻子,慢慢地爬着楼梯,隐隐听到有人在争吵的声音。她走得离黎簇的病房越近,那争吵就越清晰。

她的表情慢慢冷下来,那是一对夫妻在争吵——万晴知道他们是谁——准确来说,他们是半年前,已经离婚的一对男女。

男声怒吼着,“你把责任都推到我身上!儿子出事,难道你就没有责任吗?”

女声回以相同的声贝,“他现在是跟你生活在一起的!他出事前,你甚至在儿子的学校!!这你都没看好他!”

“够了,”年轻的女声,及时打断这场争吵,“患者刚刚做完手术,你们想吵,请去医院外吵。”

那对男女似乎回应了几句,但不是吼出来的,听不太清晰。

“哎呀,人医生也是担心病人。但是,你们有什么事情,就好好说,好好谈谈,别上来吵架啊,”另一个男声,大大咧咧地响起,听着有几分熟悉,很像昨晚在现场的领头警员。

万晴走进那层走廊,几个人站在一间病房外,其中一人,果然是她昨晚见到的警员。走廊的其他病房偶尔探出一两个脑袋,往那间病房望着,似乎在看热闹。

或是,被医生和警察接连警告,不要在走走廊吵架。

也可能是,意识到有人在看热闹,两个脸涨得通红的脑袋停止了争吵,万晴紧皱的眉头微微松开一点,她走过去,对着跟她打招呼的警员点点头。

“你真来探望了,”警察看着万晴提着的水果和向日葵,给其他人介绍着,“这是昨晚路过现场的报警人,她今天上午做笔录,说想探望下活下来的这孩子,问我们该去哪个病房来着。”

“真没想到,你下午就来了,执行力挺强啊,”警察笑眯眯地说着,视线有些探究。

黄严的尸检报告还没出来,现场有没有被的痕迹与线索——万晴实际上,也被划进到是嫌疑人的可疑人选。

但重点也在于黄严的尸检报告没出来,万晴的说辞也无懈可击——警方的调查,仍在进行,没有明确指向万晴的证据,他们也不能仅靠着猜测,就把人拘留下来。

再加上,万晴很配合调查,明面上也没有任何对劲的地方。

没错明面上,警员打量着万晴的一举一动,听她跟满面疲容的医生确认,能不能把花放在黎簇的床头——万晴还是不太放心,于是,又跟医生确认着。

得到肯定的答复,万晴点点头,转而回复着正感谢她的黎簇父母。

警员皱着眉,问题就在这里——如果她只是路过,那万晴为什么对这个路过救了的人这么上心?

不仅买了水果和花,还早早地来探望,关心花能不能送给病人……

虽然,这样的报警人并不是不存在,但是更多人会选择回避被救人和他们的家属。

更多情况下,这么关心受害者的,往往是作案的嫌疑人。

“我听说,黎簇的手术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还吓了一跳,幸亏他脱离危险了……”警员听见万晴跟黎簇父母说着话,脑中闪过一丝亮光。

黎簇……

警员想起,警方一直因为她说自己是路过,以及她云南人的身份,默认万晴和现场的两人不认识,因此,没有询问这方面的信息……

但是,如果她先前和这其中的某个人认识呢?虽然,这也不能证明她拥有嫌疑,但是……

“万晴女士,你在案件发生前,和现场的两个人见过面吗?”警员见黎簇父母下楼去交住院费,而万晴推门进到病房内,便示意随行的同事跟进去,关上门询问着。

万晴有些诧异这个问题的突然,但心中却松下一口气,心中小人捏捏拳头,似乎在说——终于有人问啦!

其实,万晴早就担心,有人发现她前几天跟黎簇见过面,会觉得她不只是个单纯路过的人,但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说出来。

她边把花放在病床旁的柜子上,边回答着,“我见过一个。”

警员挺直了身体,一位警察拿出用来记笔录的本子和笔,万晴看向病床上的黎簇,表情有些不忍,“我在昨晚之前,见过黎簇一面,但现场的另一个人我没见过。”

她在现场停了很久,看到两个人的脸这件事,警方也知情,有一个警员询问着,“你之前是怎么和他见面的呢?为什么之前不主动提起你见过受害人呢?”

“因为,见过的那一面是源于一场小小意外?”万晴不确定地说道。

“他前几天和同学下午早退翻墙,正好撞到了我,他们两个出于愧疚,请我吃了一个冰淇淋。”万晴解释着,“至于,之前不提起,是因为,我觉得这和这次案件没有关系。”

“这确实是没有关系——但是,您为什么没表现出来认识其中之一的受害人呢?”一位警员诘问着。

“我该怎么表现呢?”万晴有些不解,似乎非常迷茫,“我只知道他的名字叫黎簇,只知道他在哪个学校上学,仅仅跟他和他的朋友见过一面。”

“我们连话都不没说过几句,我又该怎么表现我们认识呢?”万晴疑惑地问道。

询问的警员这才意识到,万晴确实在他们没特意地,告知她黎簇信息的情况下,喊出了黎簇的名字,也确实在昨晚,看见黎簇的脸时候,有着震惊和不忍。

前者,他们原以为,她是从某个警员的谈话中,偶然听见的,后者,实在过于像,对受害人年纪轻轻的不忍。

但,报警人万晴,似乎也才十八……

那不是对少年人遭遇不幸的不忍,而是对见过一面的人,前几天还活生生的,下一秒就遭到袭击的不忍和震惊。

她不是没表现出自己认识黎簇,而是——“实在抱歉,我不该这么问,是我有些先入为主了,”警员承认着自己的误区。

如果把万晴看作嫌疑人,她的表现确实太过平淡和理所当然,似乎疑点重重,却又没有确实证据指向她。

但是,如果万晴就是一个意外路过、正巧发现自己认识其中一个受害人时,她的行为并没有问题。

因为,她只是一个问心无愧、确实没参与作案的局外人——万晴不需要主动或特意地提起,自己和黎簇见过短短的一面。

她不是嫌疑人,为什么要特意和黎簇划开关系,特意证明自己与受害者认识,而仅有一面之缘呢?

万晴不需要自证。

见着警员愧疚地道歉,万晴露出一个恍然的神色,理解地笑笑,摇着头,“您只是为自己的工作负责,您本身就拥有询问和怀疑我的权利。”

另一位警员轻咳一声,对万晴说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他又咳了一声,道,“那个,如果方便的话,您介意和我们去找一下,您口中的那个和黎簇一起逃学的同学吗?”

身边的同事偷偷拉了一下他的胳膊,但他仍说着,“谢谢您的配合。”

万晴好笑地点点头,并不生气和紧张,反而有些欣慰地道,“可以,我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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