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真的在这里过了夜,应该不会没人在意吧。难道是我想错了?
她找了一个看上去年纪比较大的护士,询问道:
“请问,这急诊部允不允许外来的人在这里过夜?类似于流浪乞讨人员。”
老护士很诧异地看她,秦梓需忙亮出警官证道:“我想查些事情,麻烦您了。”
“哦,按理说,我们是不允许流浪乞讨在这里过夜的。但架不住忙的时候顾不上去管,偶尔还是会有一些外来的人在这里的椅子上过夜,不上前问,也弄不清楚他到底是来看病的还是来陪护的。人不多的时候,我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就当行个方便。”老护士倒是答得很实在。
秦梓需将被害人的画像从手机相册里调出来,亮给对方看:“这个画像您有印象吗?05年的时候,曾经张贴得满城都是,是一个失踪人员。”
老护士眯着眼仔细盯着看了半晌,道:“好像是见过这么个画像来着,但这也太久了,记不清了。”
“您对这个人有没有印象呢?”
老护士笑了:“我连这画像有没有见过都记不清了,更别说真人了。”
“好吧,谢谢您的配合。”秦梓需无奈收回了手机。
老护士抱歉一笑,转身去忙了。
秦梓需又在大堂里转了一会儿,想来就算被害人来过这里,在无目击证人和监控记录的情况下,确实是无法被证实了。而且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她留在这里的生物痕迹,也必然全都消失了。
秦梓需并未气馁,她在备忘录里记了一条:被害人可能来过市中心医院,未留下目击记录。
顺着这条思路想下去,假设被害人确然在医院里过夜,第二天一大早就出去了,她接下来会去哪儿?秦梓需认为最迟第二天,她就将遭遇凶手并遇害。
思路在此卡住了,秦梓需只能再往下列出疑点:凶手在何处接触到被害人?
这个问题可以再往上追溯:凶手是通过何种途径盯上了被害人,对她产生杀心?(若被害人当真是赵蕾,联系到陈老师丢失的与赵蕾之间的来往书信,凶手可能通过陈老师含有被害人照片的书信认出被害人。)
如若排除在大街上偶然遭遇被盯上这种概率极小的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一、凶手可能在鸿鹄教育门口就认出了被害人,跟踪了上去。二、凶手可能在被害人休息的地方(医院)认出了被害人,主动与其搭讪。三、凶手可能在更早的时候就在某种尚未知晓的场合盯上了被害人,并一直对她进行跟踪,酝酿杀人计划,寻找下手时机。
秦梓需认为,如果被害人当真在医院过夜,那么第二日她离开医院后,应该不久就遇害了。监控录像是8月28日的下午拍到了被害人出现在鸿鹄教育的大堂,头颅是31日早上7点发现的。凶手能够杀死被害人,处理尸体的时间只有29日、30日这两日。
凶手如果不是早有预谋,做了周密计划,决计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了无痕迹地处理掉一个大活人。即便如此,2天时间也很紧张了。所以,不论如何,被害人遇害的时间不会晚于29日,应该最有可能死于28日晚或29日早些时候。
确定以上推论后,再来讨论列举出的三种情况。
这三种情况,分别代表着凶手不同的心态、不同的身份背景。在不讨论极小概率事件的前提下,凶手会在补习机构门口盯上被害人,意味着凶手时常出入补习机构。
医院同理,至少他会经常出入医院。这一点很关键,因为被害人是被乙/醚迷晕的,这种管制药物只有医药背景的人比较容易能得手。只是从凶手砍下头颅那粗暴笨拙的手法来看,此人应当不曾经历过外科手术训练,但具备一定的医药学知识。
而第三种情况则更为恐怖,若他很早就意识到有被害人这么一个人的存在,那么就意味着他早就在筹谋灭口杀人的计划。用心之险恶,细思骇然。
不论是哪一种情况,联系到凶手很可能没有运尸的交通工具,都意味着他不可能遇到被害人后,直接对被害人动手。他一定是用某种理由把被害人骗走了,骗到第一案发地点才下了手。
出租车可以排除,暴露的可能性太大了。凶手的策略一直是混入人群,减小自己被目击和记忆的概率。那么,他们很可能是搭乘公共交通一起离开的。
秦梓需出了医院,便看到了医院门口的公交站台。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迈不动步子的原因在哪里了:她忽略了公交站台。
秦梓需走过去查看站牌信息,她从鸿鹄教育那栋大楼走到这里来的这段路,恰好是这站牌上几乎所有公交线路都会走的一段路。
但她不能确定这些线路05年时是否也是这样走的,这么多年过去了,线路拆除或新设,都很正常。她需要去公交集团查证一下。
于是她给站牌拍了个照。拍照时,她的眸光定格在8路车的线路标示图上,印象中这路车是胥城最老的几条线路之一,一直以来都忠实地运营在同一条线路上。
这附近城市道路的变化并不大,想来,15年前8路车应该也是走的这条线。8路车以车次频繁出名,如果被害人在这里上车,那么单纯从概率学的角度考虑,上8路车的可能性最大。
秦梓需直接去看8路车终点站:天平山国家森林公园。
她眸光定格在这个名字上,感觉到针刺般的寒意爬上脊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