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号房如梦中出现的那般,林恹冷着脸推开门,熟门熟路的去了卧室,可这次却没在现那个哭着的“林恹”。
他冷静的盯着桌子上的那文稿,然后走上前去,鬼使神差的坐了下来,静静的翻阅着。他的眼睛越来越模糊,放在桌边的银框眼镜不知什么时候给他戴了上去,那沓文稿他每阅读一句,就心痛一分。
文字稿件上的字迹清秀,这是一篇使用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
而故事的开头却让人惊悚。
因为故事的开头第一句是、我叫林恹。
接下来的他,就如从马观花过完了“林恹”的一生。
「我叫林恹,是个普普通通的人。
我想最幸运的人应该能够吃得到一根草莓味的棒棒糖,可惜我没有吃到,所以我也不是那个最幸运的人。
我的爸爸妈妈创造了一个糟糕的家庭和一个糟糕的我,我想我甚至比不上他们离婚后到底要分给谁的那辆破电动车。那不是一辆黑色的电动车,但是红色的漆全部都掉了,所以我叫他小黑车。
我的邻居是个令人讨厌的小孩,他不爱笑啊,也经常对小黑车抱有很大的恶意他也喜欢欺负我,比如,他会说我没见识,不知道什么叫黑车还要给我们家的破电动车乱起名字。
可是我偏要。
好吧,我承认,爸爸妈妈也不喜欢小黑这个名字。或许是他们觉得一辆破电动车不配拥有名字,就像我一样吗?不配拥有他们对我的爱。
其实我没有渴望过爸爸妈妈的爱,因为他们的爱情不存在我都还活着,他们对我有没有爱与我无关。隔壁邻居家卖包子的叔叔是个好人,我吃不到饭的时候,他总是会给我一个包子。他说那是昨晚剩下的,胡说!我偷偷看到过,他给我的包子是最大。我喜欢叔叔的包子!因为那个时候我才能吃饱。
好吧,我又偏题了。我想说的是那个讨厌的邻居家小孩,他肯定是看不惯邻居叔叔每天给我一个包子,嫉妒我罢了。不过他也没那么糟糕,因为他帮了我。我的爸爸拿着酒瓶醉醺醺的回家,总是要把玻璃瓶往我头上砸。我虽然小,也知道那是要死人的,然后我就往外跑。那个讨厌的邻居家小孩就在我家楼上,可能是因为我哭的太大声了,他的妈妈来开门了,就看到拿着酒瓶的爸爸。
我承认当时的我就像一个流浪汉,脏兮兮的,肚子咕噜咕噜叫,像只小狗一样,跪在我最讨厌的邻居家小孩门口,乞求他帮帮我。
我喜欢他的妈妈,因为她很温柔,我从来不发脾气,可是那天,他的妈妈把我抱起来说要报警,我的爸爸是个懦夫,然后他就拿着酒瓶骂骂咧咧的走了。
我叫那个小孩的妈妈叫漂亮姐姐,她脸上的表情也不严肃了,所以我吃到了一顿香喷喷的晚餐,我没有想到原来那个家伙每天都能吃到可乐鸡翅,我真的好羡慕他。可是他说我没出息,却还是往碗里夹了一个,说不要饿着肚子回去,省得打不过我爸爸。
然后我就又吃了一个。真的很香。
虽然我回去了之后没有打过我爸爸,但是我跑得快,藏到了床下。
我都说了,那是一个懦夫,他就算拿着棒槌,像只疯狗一样砸我的床,也没有真闹出人命。因为他是一个懦夫,就像漂亮姐姐说要报警的时候,他像只丧家之犬一样就跑了。
……
我又碰到邻居家的小孩了,他手里拿着妈妈给他做的便当去上学,我跟在他的身后,盯着他手里的便当。
我被发现了。
因为我一直盯着他的便当,没有看路,甚至没有反应过来他停下了很久。然后我就一头撞到了他的背上。
我没有比他矮,只是比他吃的少罢了,如果我也能每天吃到可乐鸡翅,那我一定长得比他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