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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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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不能屈尊降贵,喜欢我一点儿吗?”李昇看着他的眼睛,“应该是我求你才对,我到底要怎么做,你才能喜欢我、爱我,你怎么忍心离开我去蜀中,你怎么忍心丢下我!我知道,你一走肯定不回来了,你不会再回来了!我是皇帝又怎样,你不喜欢我,会想尽一切办法离开我,当这个皇帝还有什么意思吗?我控制你的人又如何,你只要找到机会,就会走,头也不回离开我,你知道我在乾极殿多难受吗?我想你想得快要发疯了……”

他箍着温兰殊的肩膀,晃着对方的躯体,“太冷了,真的太冷了,一刻看不到你我就要疯了,我们一起死吧,你就在我的墓室里和我一起……我带你去看我的陵墓,从我登基起就开始建造的陵墓。我听说你喜欢山水,就把那片陵墓定在了山水间,等我死后,我要你和我的绘像画在一起。我不想一个人走轮回路,他们不要我,把我扔在剑阁,我跑啊跑,后面有野兽追我,我好渴,只能在他们互相撕咬两败俱伤的时候喝他们的血,跑了好多天才追上那些车马……”

李昇从不畏惧这些伤疤出现在温兰殊面前,真龙天子将他的逆鳞展示出来,这是他身上最软最不为人所知的鳞片,显示着他这辈子所有的无助和不得已。他拽起温兰殊的手,将温热掌心覆盖在心脏上,没有衣料阻隔,肌肤相贴。

“感受到了吗?”

那颗咚咚直跳的心是李昇身上最脆弱的地方,温兰殊的手掌此刻距离心脏只有一腔之隔。

“这颗心爱你,很爱很爱,爱到发疯发狂——它很小,只塞得下你一个人。”

·

最终宦官在李昇的授意下去温兰殊府上宣旨,那根旌节还是到了温兰殊手里。

傍晚,李昇登上阙楼,自龙首原南望。江山如画,都在他手中,却虚无缥缈得似指间沙。

他连个温兰殊都控制不住,天下又如何呢?李昇手撑着栏杆,檐角风铃晃动,两个阙楼通过连廊连接,钩心斗角,依稀能看见太液池和含凉殿,葱郁茂密的林木掩映下,天地一片寂寥。

他拥有这一切,却什么都没有,真是荒谬。

身为大周的皇帝,他很难说自己切实握在手里的是什么。很多皇帝会在意千秋万岁名,所以压抑自己,做一些迎合礼义孝悌的事情。李昇不会,他从一开始就知道皇帝是什么,是冷血,是自私自利。

李暐只看重太子,像他一样不知哪个妃子所生的儿子,自然不在“幸蜀”的队伍之中,他就得跑啊跑啊,努力追上那些马车,扒着横辕,求驾车的武将,不要丢下他。

他看到满车的珠宝,满车的美姬,以及一些勋贵,他们平时拿鼻孔看他,这会儿扒拉着他稚嫩的手,说太重了装不下!

娘呢?娘在哪儿?李昇茫然四顾找不到母亲,最终在乱军之中,找到了一具衣不蔽体的尸首。他把自己身上的锦绣袍子脱下来,盖在娘亲身上。他想为娘亲找个坟墓,就背着发臭腐烂的尸体走啊走,走得很慢,走到剑阁重兵防守不许人经过。

剑阁之后很安全,皇帝在成都,百姓夹道欢迎,救济的物资快要溢出来了。

皇帝对全国勤王师下达指令,魏博叛军节节败退。

河西有将领陆续叛变,权从熙募流民为兵,与温行、卢彦则会师汉中,中原亦有军队奔赴长安,预计将与叛军展开决战。江宁观察使韩粲征兵备战,汇集云骧军北上勤王,伪朝大败,一分为二。

公子皇孙,辞楼下殿,辇来于蜀。

他呢,他算是公子皇孙吗?他到底是什么呢?娘亲说不出话,他在剑阁用手挖土坑,挖到指缝出血,挖到天降暴雨,把一切都洗刷干净,可他仍旧觉得自己肮脏,这世道肮脏。

戍守剑阁的士兵说,那个傻子又在讨饭了。

是啊,说什么皇子,他要是皇子,老子就是皇帝!

这年头说自己是皇子的多了去了,十个有八个都是假的。皇帝老儿自己都顾不得了,那么多儿子,顾得到嘛。

李昇沉默不语,他见过锦绣灰,也见过公卿骨,他藏在草垛子里,看叛军杀人,刀锋砍过骨头和血肉,喷出红血,最后能心无波澜,看断肢残尸也没有波动。他看见百姓朝一些奸臣的尸体吐口水,说都是这种乱臣贼子蛊惑皇帝,才导致山河破碎,才使得皇帝离京。

皇帝有什么错呢?抛弃一个孩子,这算得上错?

那一瞬间李昇觉得自己唯一的心跳和骨血也被剥离了,他的痛微不足道,在河山倾覆的时候尤其如此。国柄,天下,皇帝,太子,锄奸,定疆,安宁,太平……都比他重要。

他只是不巧,没跟上车队,没被皇帝记起来。

李昇以为自己不会哭的,他默默走进群山里,渴望着群狼吞噬他的血肉,如果那样能让他感受到一丝痛楚让他感觉自己在活着也好,他不想麻木过完这辈子。饥饿已经不能引起他的感受,爱恨更像是奢侈品,他握在手里能决定的东西只有这条命,他能决定自己什么时候死。

是温兰殊把他从地狱里拉出来的。

他不能没有温兰殊。

那是他唯一的心跳,他的血肉因他而鲜活……

李昇回头对着潜渊卫聂松,“朕是不是不该这么做。”

聂松不明就里,也不敢说什么,“臣不敢妄言,陛下这么做一定有陛下的道理。”

“他求我,不要让温相出使,就差没跪在地上了。我能让他去渭南,我能让他来御史台,等之后入六部台阁,这都是我循序渐进的步骤,唯独入蜀不行。”李昇叹息道,“你见过熬鹰么?”

聂松摇了摇头。

“鹰有野心啊,想往上飞,离笼子远远的,它不觉得自己属于任何人,只想着飞去天边,飞到一个没人能管它的地方。这时候就要剪短它的羽毛,这样就不能飞远,然后饿它一段时间。但不能饿太久,要在快饿死的时候,给两块新鲜的肉。这个过程里,人要比鹰更有耐心,不然鹰就会自杀。”

天际刚好飞过一只鹰,它锁定了视野以内的飞鸟,一个俯冲,趁飞鸟反应不及,钩喙啄住了血肉,飞鸟扑腾两下,几片翮羽随风飘飞。而后鹰兴致勃勃地飞回到主人那里,得到主人的奖励,在低空盘旋着。

“他不能离开我。”李昇自嘲地笑了笑,“我想不到他走后这几天,该怎么过,总觉得心像是要不跳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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