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26日,择日离开。”
一个浅尝辄止的吻,让小鹤生出离开的念头。他本是飘摇无根的浪人,不该徒生牵挂。可惜了剩下的三百块,也不知老板愿不愿意退给他。
下一个地方去哪里?小鹤没想好。
镜子里的自己,头发又长了。因为王森的缘故,他多看了几眼鼻尖上的红痣。他今天一直在想,王森说的喜欢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来到鹤城两个月,似乎一无所获,除了王森。
想起之前在祁州的时候,同样有个醉酒的老男人对他动手动脚,往他敞开的衣领里塞了几张票子,咸鱼手从他□□起反手抓了一把,又说让小鹤晚上跟他回去。小鹤以前只是不喜欢女人,有了那桩事后他才明白原来这世上还可以男人喜欢男人。
老男人当然没有得偿所愿,小鹤操起吧台上的啤酒朝他脑袋上砸,手起瓶碎头破血流,男人瞬间酒醒扬言要他拿命来,他只能当晚逃出了祁州。
但王森不一样,小鹤说不出哪里不一样,至少关于离开的决定,他下得很艰难。
鹤城,逃亡路上的终点,唱完今晚的最后一首歌,明早和它说再见。
王森分不清小鹤有没有懂他的意思,一整晚,他的注意力都在台上。小鹤的情绪不高,今晚唱的歌都是安静平缓的民谣,似乎有些疲惫,又带着一点不舍,因为歌词里尽是浪迹天涯。
夜里十二点,外面下起了暴雨。雷声盖过酒馆里缱绻的音乐,好些客人被大雨影响提前离场,不到一点,酒馆里只剩最后两桌人,其中一桌还是道上眼熟的混子兄弟。
王森坐在角落里不言语,独自沉浸在心上人的歌声中,有个胆大的弟兄揣着酒瓶子来邀请他加入,王森还没来得及拒绝就被他勾肩搭背拉了过去。
“森哥好!”那桌混子纷纷和他打招呼,王森无奈拼入他们的酒桌,喝着酒也不忘回头看看。
“森哥你最近怎么都在这小场子上,海潮酒吧都看不见你人了!”
海潮酒吧是金老板手底下最大的夜间娱乐场所,在小鹤来之前,王森最常去看场子的就是那家。海潮不比小酒馆,它是三教九流聚集地,夜色下的销金窟,来这儿寻乐子的人大多是竖着进来横着出去,声色犬马醉生梦死……
王森干了半杯难喝的马尿,龇着牙说,“那儿最近有阿洋看着,我躲清闲。”
“害,森哥真是闲情逸致,我听阿洋说森哥是看上这儿的姑娘了?”坐在王森对面的混混朝大家挤眉弄眼说着八卦,王森看他那样觉得烦,忍不住屈起指节敲了敲桌面。
“你听谁说的。”声音严肃令人胆寒,王森向对面的混子投去狠戾的目光,“阿洋告诉你的?”
本来欢腾的氛围一下子冷却下来,一桌人立马噤声,八卦的小混子脸色一白,知道自己触了王森的雷区。
“没有没有,森哥……我……”小混子语无伦次起来,“我瞎说的,我就是前几天在海潮喝酒,随意一听,就当是个玩笑。”
“不管从哪里听的,到此为止。”
暴雨不歇,灯光明灭,吉他声在一个扫弦过后戛然而止,停得突兀也停得蹊跷,连唱歌的小鹤都慢了节拍。
王森的冷脸在诡谲的光影里更添几分凌厉,只有金老板开玩笑地问过他是不是有了姑娘,这还不出两天,小道消息就已经传了开来。他倒扣酒杯起身离开,这一桌的混子本就不常来,王森难免多想了些,到底是谁像眼睛一样盯住了他……
小鹤没再接着唱,而是背着吉他下了台,王森在起身时看了他一眼,见他往后台的音控室走,便跟了上去。
雨越下越大,漆黑的夜里难辨方向。凌晨时分,黑色的桑塔纳劈开如柱的雨幕驶离棉纺厂的宿舍楼。
金老板从随身携带的皮套里抽出一根雪茄,用雪茄剪剪掉一小段后点燃,浓郁的辛辣味在车厢里蔓延,只是这厚重的味道中总有压抑不住的血腥味。
“艹……这根浪费了。”
金老板从西装口袋里掏出领巾,厌烦地擦干净雪茄剪上残留的血迹,而后把刚燃起的雪茄凑到鼻子前细闻。
“忘了擦了,真晦气。老贾你把前窗摇下来。”
老贾右手扶方向盘,左手摇窗户,刚翕开一段缝豆大的雨水便飘进车内,急进的汽车裹着呼啸的风,像有厉鬼在后面追赶。金老板把还在燃烧的雪茄递给老贾,快速将它丢出窗外。
桑塔纳离筒子楼远去,郁结在金老板心中的浊气也慢慢散开,他长长舒了一口气心情好了许多,“老贾。”
“嗯,老板你说。”
“你说这回,王家宝总能松口了吧?”
老贾开着车断然不敢分心,可金老板问得刁钻,他怎么回都不是,最后他模棱两可地说,“剪了根指头,总不能十根都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