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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煜臣以为秦越会跟他刻板印象中的那些人一样,会变成随处都可以“偶遇”的牛皮糖。
可是连续几天,秦越根本没有主动找过他一次,实际上贺煜臣想见到他,还得在对方的直播间里,隔着一层冰冷的屏幕。
贺煜臣知道自己其实并没有喜欢秦越。
但就仿佛是天黑了要开灯,冷了要添衣。有一种该死的本能,叫他忍不住去接近对方。
而本能中还混杂着一些熟悉。
这种熟悉不是“这个妹妹我曾经见过”的熟悉,而是他似乎应该熟知秦越的一切,包括对方的小表情或者是爱好习惯。
为什么呢?
被这种死活也想不起来的感觉死死网住的贺煜臣,莫名开始烦躁起来。
贺煜臣在想这是不是什么海马效应,他把关于别人的一些记忆,移植到了秦越身上。
手上钢笔带着凉意的触感唤回了贺煜臣的意识。
他正想给面前的文件落笔签名,才发现钢笔笔尖的墨已经干了。
贺煜臣这才发现自己出神了太久。
签完最后一份项目企划后,贺煜臣抬手看了一眼时间。
这几天为了跟贺长天争论公司新季度的投资方向,他已经加班很多天了。贺煜臣想了想,决定让自己放个假,便去往了负一层地下车库。
他的私人司机早早地在等着他了。
宾利左转右转绕出地下停车场,打了个方向灯,开到了集团门前的宽敞大路上。
贺煜臣年纪尚小时经历的那一场车祸,虽然没有让他患上特别严重的ptsd,但他还是习惯性地望向窗外,看着人群亦或者车流。
这会给他一种活着的真实感。
“等一下。”贺煜臣只是余光瞥到了公司门口的一角,就被完全被吸引了目光。
司机不明所以,职业素养让他一个字没有问,老老实实地靠边停了车。
公司楼下时常会有一些流浪的猫猫狗狗,躺着晒太阳。
它们并不怕人,因为公司里面总有人会喂给它们食物,还带着去打过疫苗。
有几只长得好看的流浪猫,贺煜臣都已经眼熟了。
但有一个不是很眼熟的人出现在这就很奇怪了。
贺煜臣站在不远处,悄无声息地看着秦越在给一只猫顺毛。
那只猫算的上常客,它是金渐层和布偶的混血,因为颜值不错,经常被公司的人喂猫条吃。
小猫懒洋洋地躺在在夕阳的余温下,享受着人类的伺候。
在秦越那张一点也不平易近人的脸上,贺煜臣居然看到一抹温柔。
或许是他的视线太过明目张胆,正在逗猫的男人像是感应到了什么,侧过了头。
光影被他脸上的骨骼切割成无数明暗的小碎块,阳光过透过高挺的鼻梁,在另一侧打下阴影,他似乎因为有什么心事,而微微拧起的眉毛,在看到贺煜臣的那一刹那,卸了力一般地松开。
“下班了?”
没想到开场词是这个的贺煜臣,沉默地站在原地。
秦越等不到回答,干脆起身向他走过来。
他今天只是穿了一件简单的灰色卫衣,让他整体气质显得没有那么咄咄逼人。
贺煜臣不会承认当看到秦越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有些诧异。
因为按照他舅舅的说法,秦越会为了给金主展示自己的“人设”,基本不会穿的过于寒碜,有失体面。
秦越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好奇地歪着头打量了贺煜臣几眼。
不过贺煜臣想的也没错,因为秦越没有穿别人衣服的爱好,他放弃了原主的衣柜。
还有一个理由,是这些衣服大多是花里胡哨的,看起来活脱脱得各种孔雀开屏。
身上这件这是秦越临时在地摊上买的打折货。
做工粗糙,袖口的线头都窜出来几根。
被莫名冷落的小猫喵喵叫了几声抗议,见无法叫住变心的人类,摇着尾巴跳进园圃中,消失不见了。
贺煜臣:“你在这干什么?”
书里贺煜臣本来就戒心极强,你就算是单纯对他大发善心,他都要怀疑你有八百个心眼子。
只不过这个设定,在作者写到他跟白月光独处时,就已经抛到天边了。
秦越没有在意他的疏离,坦然地说:“我在等你下班。”
没有谄媚,没有讨好。
只有眉宇间不易察觉的疲惫。
……就像一个真正的、等了他很久的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