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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何必单恋一只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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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第一次追人,结果表白词都没来得及讲出口就被拒绝了,林莫有些受挫。

捏着自己皱巴巴的情书失魂落魄地回了家。

林莫这才突然想起一件事,季予好像把自己误认为了omega。

不过转念一想,好像也不重要了,季予说的是不喜欢自己这种类型的人,既然在他眼里omega的林莫都不合适,那身为beta的林莫就更不合适了。

林知见林莫背着书包在门口换鞋,眼神低落,蔫头耷脑的模样跟霜打了的茄子似的。

“回来了,崽儿。”林知招呼他:“去洗手准备吃饭了。”

林莫整个人都没精打采的,有些灰扑扑的模样。

“哥,你吃吧,我没太大胃口。”他说。

“怎么了?早上出门还朝气蓬勃的,怎么一回家就蔫耷耷的了?”看他手里攥成一团的东西,林知心里有了一些猜想,却没直接开口问他,故作玩笑道:“我这一个多星期都没在家陪你吃晚饭了,总不能是看到你哥倒胃口吧?”

“哥!你说什么呢,哪有的事!”林莫脱下书包,绕过沙发走到林知跟前,有些抱歉道:“公司那么忙,你不用专门抽空陪我,我自己会出门玩儿的。”

自从养父母去世后,林家亲戚在集团不安分的动作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林知父母意外去世时林知不过也才12岁,如果不是林知二叔在背后帮扶支持着,公司恐怕早就被那群狼子兽心之人掏空了底,改名换姓了。

林知在兼顾学业的同时必须得紧盯着公司那边的事务,年纪尚轻就要和一群老狐狸在生意场上明争暗斗尔虞我诈的。

林莫是发自内心地觉得他哥真的很辛苦。

林莫心疼他哥,劝他:“哥,你多休息一下吧,别那么辛苦,黑眼圈都熬出来了。”

“不辛苦。”林知从不把公司的烦心事带到家里来,给他盛了一碗冰冰凉的银耳羹,催他:“手里捏着那一坨是什么垃圾,赶紧扔了去洗手吃饭。”

林莫低头看了一眼已经被手汗洇湿的纸张,手心都被染上了蓝色。

“这不是垃圾。”林莫认真辩驳道:“这是我的情书。”

“哦?没送出去啊?”林知低睨了一眼,笑他:“看来这情书纸张质量不太好啊,还掉色呢。”

一听他哥这调笑的语气,心里更难受了。

“哥…你就别笑我了,我刚刚失恋,难过着呢。”

“恋上了吗你就失恋了。”林知像是预料之中一样,毫无诚心地安慰他道:“没事,下一个更好,我们崽儿又不缺人喜欢。”

“缺呢。”林莫很认真地回想了一下,不禁有些自我怀疑:“我忽然发现,我长这大都还没收到过别人的情书呢,哥,你说是不是因为我长得太丑了,不是大众喜欢的类型啊。”

没想到林莫会接这话,林知眉毛一挑,对着他弟那张一直以来被精细养着嫩得能掐出水的脸蛋儿楞了会儿神,不知道这脸到底是哪块地方跟“丑”字沾边了。

林莫见他哥当真神情认真地在自己的脸上来回扫视再审视,还欲言又止的模样,不由的心里一慌,赧然道:“哥,我…我真的,长得很不好看吗?”

林知面露难色,到底没敢说自己当初替他拦截过的情书和碾断的桃花的那些事。

“你一个beta那么在意容貌做什么。”林知有些不自然地瞥开了眼神,说道:“长得太好的小孩儿容易被看上,容易早恋,早恋不好,知道吗?”

“我知道啊,可我又没早恋过。”林莫回道,有些不明白他哥在教育自己什么。

林知却很是笃定道:“我不管着你,你肯定早恋。”

“可是我…”

“行了行了。”林莫本还想说些什么,结果林知一把将调羹塞到他手里:“再不把银耳羹喝了,下次饭前就不让厨嫂给你准备了。”

林莫可爱喝这些甜腻腻的东西,一听这话果然不再言语了,埋下头乖乖地喝银耳羹。

虽说被季予给无情地拒绝了,但林莫没有轻易放弃,毕竟这可是他十八年以来遇到过的第一个心动对象。他相信就算自己长得不好,也能慢慢地凭借自己的人格魅力征服季予!

这只是时间问题!哪有追人不耗费时间精力就想花圆月满的呢?

林莫的行动执行力向来满分。

于是乎,给自己加油打气完毕,当天晚上他便斗志满满地重新去做了一套追人攻略。

可网上没有太多beta倒追alpha的有用攻略可借鉴,林莫只能靠自己一点点去慢慢摸索。

一段时间后,季予发现,林莫那天说是要“悄悄”、要“收敛”、要“不打扰”,从前后行为对比看来,貌似是做到了,但从结果看来,又好像没做到。

季予去上大课时,林莫也没再跟着贴着,自己坐教室右后排,那人就坐教室左前排,中间横跨着教室最远的对角距离,给彼此留出了足够的空间感和距离感。

上了一个星期的课,季予还发现那人好像没再打过瞌睡了,而且还真的认真听起课来,做笔记的同时还能时不时回答老师几个简单的问题。

课间休息去打球的路上,在身后人群中远远地也能看到那颗栗子脑袋,不过他可能自以为隐藏的很好。

每次打完球后,自己的球包旁都会摆着两三瓶不同口味的功能饮料,季予前两次没拿,后来的饮料瓶上的便会贴有一张蓝色便利贴,上面写着:“是给季予的,不要拿错啦。”

季予抬头环视球馆一圈,这次倒没找到那颗熟悉的栗子脑袋,不知道他人是躲在哪个角落里偷窥着。

季予低头看了眼那张蓝色便利贴,恰好觉得口干,没过多想什么便拧开瓶盖喝了。

汗水随着喉结滚动,一口气喝完半瓶。

再抬头看,就找到了——

在观众席最顶棚东南角处,那抹脚步略显慌乱匆匆离开的身影。

去琴房练琴,如果是上午,他琴房前的窗台上会摆放有一束鲜花外加一杯拿铁,如果是下午,拿铁就会被贴心地更换为补充糖分能量的切块水果和他自己做的焦糖可颂挞。

至于他为什么知道那是林莫自己做的?很简单,如果是外面的甜品店做成这种团都不成团且表皮焦黄的丑陋卖相,按理说,应该是要倒赔顾客些钱的。

偶尔,鲜花里会夹带着几张琴谱,季予心情好的时候,会照着谱子弹几段,就当付甜点费了。

季予也就这么容忍默许了他这诸多类似“偷看偷听”的不良行为。

其实他是有点好奇,究竟是出于哪种角度,林莫为什么会拿追小o那一套放在自己身上?

这百无聊赖的校园生活倒显得林莫这样一个存在有趣起来,他倒还真想看看那笨蛋还能做出什么花样。

可能是季予未曾对林莫的追求行为作出什么反感态度,一段时间后,林莫就变得更加大胆了些,循序渐进的,上课开始坐在教室中排了,路上的距离也从一百米逐渐减到七十米了,不再躲在观众席顶棚,主动走下阶梯来跟路人同学们一样地坐到前中排看他们训练了。

一切都在按照自己的计划进行,这很好,林莫觉得自己离成功的第一步又更近了一步。

“小莫,过来!”不幸的是,林莫这天刚坐下来,就被他哥逮到了。

林知冲他招手,林莫无可避免地走到了他们训练队跟前,怯怯喊了声:“哥。”

“不是说回家了吗?跑球馆来干什么?”

林莫眼睛不自觉瞟到季予身上,不曾想恰好撞上季予直视的目光。

他赶忙低下头,悻悻道:“这…这不来等你一起回家吗?”

“是吗?”林知看破不说破:“那你可能还得再等一个小时的。”

“正好,你帮哥捏捏肩膀,刚刚拉伸没到位,好像有些扯到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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