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必安有野心,有城府,不会任由那些人罢他的权。
眼看是要乱了,但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他弄来几张船票,欢天喜地去问许芳会,他们什么时候走,许芳会似是愣了一下,冯铭之就有些不高兴了,手杖在地上点了几点。
倒没发脾气,就是干转圈,觉得许芳会很不把他当回事,气得团团转,偏又没奈何。
转着转着就在心中哄好了自己,又不气了。
当然,最后还是遂了他的意。
他是个喜怒形于色的,憋气的过程实在是漫长而有趣,但生闷气总是不好的,许芳会不敢让他气太久,怕他再给自己气坏了。
便很好脾气地冲他笑,手掌在他脊背上轻轻抚摸,说去哪里都好。
许芳会是无所谓去哪的,因为无所谓,所以没主意。
出发这日是个阴天,他们要先搭火车去往平城,从那里才能上船。
冯仕谦没去送,此刻便站在门前的台阶上望着头顶漂浮的云彩出了神。
不知多久,他问身旁的人:“几点了?”
常青拿出怀表看了一眼:“十点一刻。”
十点一刻,这么晚了。
冯仕谦回头望向身后朱红色的大门,眼前一时闪过许多。
从他五岁第一次踏进这扇门已经过去二十三年,他记得父亲,记得他和冯铭之共同的母亲,记得冯铭之刚出生时的模样。
怪得很,都说刚出生的小孩难漂亮,可冯铭之从生下来就没有丑过,玉雕似的。
尤其是那双随了母亲的眼睛。
那些久远的事走马灯似的快速闪过,几乎是一瞬间的事。
下一秒,冯仕谦便面无表情转了回来,问边上的小郑:“真跟我?”
小郑没犹豫:“跟!”
他枪法好,生得糙,觉着自己生来就该是扛枪的,过不惯好日子。
冯仕谦点点头,接过常青递来的军帽,一身戎装利落挺拔地迈下台阶。
路上碰见一顶花嫁,小郑张口就道:“谁家啊,这么会挑日子,不知道今天菜市口要杀人啊!”
他一向是想什么说什么的,这点倒和冯铭之有些像。
冯仕谦的目光只在上头停留了几秒,随着汽车驶过,自然而然消失在了视线里。
他望着窗外,想到了一年多年,在小白楼第一次见到许芳会的时候。
他一口一个姐姐,伶伶俐俐就将东西卖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