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连忙喊道:“华生医生!今天要不要一起去酒馆放松一下?”
约翰已经连续好几天没有好好休息,甚至有几天他都没有回贝克街,而是一直待在诊所里尝试治疗那些前期盲目自残,后期无故暴毙的患者。
他尝试对症下药,但效果不佳。
目前他只好用一些稳定剂暂时让那些病人陷入昏睡,才能避免他们在病程前期就在反复伤害自己。
这种不知何种原因引发的疾病,目前在他们同行中被称之为“怪癔”。
一言以蔽之,就是古怪的癔症。
目前谁也不知道病发的原因,谁也没有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法。
就在他脑海里还思索着,要不要专门再跑皇家医学院咨询一下情况的时候,就听见同事的招呼。
“我……”
他刚想找理由拒绝,对方就已经勾住了自己的肩膀。
“华生医生,今天好不容易轻松一些,你也不要将自己崩得太紧,喝点酒有助于缓解压力,明天才能更好接待诊治患者不是吗?”
“更何况,你听说西城区那里好像在卖一种万灵药吗?有些人将它传得神乎其神,说是连怪癔也能一起治好,万一我们去正好碰上,岂不是还能一探究竟,看看是否为真!”
约翰犹豫了一下,然后就被两位同事一同拉走。
半个小时后,他们就来到了人声鼎沸的酒馆。
酒馆位于东西区的交界处,酒馆里既有衣衫粗普的穷人,也能见到行装不错的旅客。
这里的啤酒味道出色,所以格外出名,加上要价不贵,很多手中有些闲钱的普通人都会选择在工作之余来这里喝一杯以作消遣。
三人在酒馆吧台旁落座。
酒馆门边不停有客人进进出出,屋外的冷风吹不散屋里火热喧哗的气氛。
今天的主要话题也绕不开那些得了怪癔的矿工们。
从城郊矿山而来的矿工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还心有余悸。
在他们手舞足蹈的讲述中,染上这种怪病的人死法像是更加诡异,甚至有些患者在上工时间,不知为何就开始自残,又抓向他人,最后再一头撞向尖锐的铁锹之上。
鲜红的血将矿石都染红,吓得监工都不得不停工几天,要求患病的人立刻滚蛋。
但是没了工作,还如何生存,所以很多已经患病的人都不敢暴露,只闷头继续工作,祈祷监工没有发现自己患病,也祈祷自己的病能无药自愈或延迟发作。
旁听的众人发出一阵唏嘘的声音。
“怎么可能自己好的了……能自己好的话,都用不着治病了。”
“最近西区的教堂好不容易发点面包,还以为冬天的日子能好过些,结果又碰上这种怪病,哎……!”
“说不定早点找医生看看,还有的救。”
“现在整个伦敦的报纸上都没有一个医生,一个诊所敢放言说,自己能够治好这种病!我看唯一的希望还是万灵药!”
“万灵药都不知道在哪儿卖,还是医生和诊所更靠谱吧!”
“他们只会把你手里用来填饱肚子的钱都骗走!”
讨论间或夹杂着争执,将酒馆里的氛围炒得更加热火朝天。
约翰的两位同事已经醉倒在啤酒醉醺醺的麦香里,而他认真侧耳倾听着那些声音,杯中的啤酒还一口未饮。
这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豪迈的声音传来。
“华生医生!”
约翰一惊,猛地抬头看去。
端着放满酒杯餐盘的老板正对着他笑。
“果然是你华生医生!我还以为我看错了!”
他大声说道:
“谢谢你医生,如果不是你,我儿子的腿就要废了!”
“今晚你和你朋友所有的酒水钱都不用给!”
酒馆老板人到中年才有一个小儿子,前几个月受伤后医治不够及时,险些需要截肢,恰好约翰那天来到这萧条的酒馆,帮忙医治了对方,令这个孩子能够重新正常行走。
此时他看看躲在柜台后,手里也捧着一本医疗杂志,正怯生生看向他的孩子,不由露出笑容。
男孩对他挥挥手,又害羞地缩了回去。
酒馆老板哈哈大笑起来。
“自从医生你医好了他的腿,他就一直想以后也当一名技术高超的医生。”
约翰笑道:“小强尼一定能做到。”
老板将倒满啤酒的玻璃杯放在他们面前,然后像是想到了什么。
“对了,医生,我刚才看见有个女人到处在寻医,说什么那个医生非常厉害,什么病都能治得好,是不是在找你?”
约翰摆摆手,“我又不是主,也不是什么病都能治好,不过……你说的是那位吗?”
他指了指不远处狼狈挤进人群里,仓惶询问什么的女人。
老板点点头,招呼那个女人来,然后端着餐盘离开,暂时将吧台这边的空间留给他们。
女人怀揣一个打着补丁的小破包,听见老板说,眼前这位就是非常厉害的医生时,她昏沉的眼睛亮了起来。
“医生!医生!”
“我凑到一百英镑了!请把万灵药卖给我!救救我的孩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