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馆中的吆喝声源源不断,小摊外过路的行人皆可见,谢珩自顾自吃着,叶清宜吃了一口抬头瞧他,对面谢珩表面是在进食,可他似是思考什么东西。
她猜想,应是在张府时查出来的线索。
叶清宜不敢回想,若是考虑仔细了,那这顿饭定是进不得了。
她闷头吃着,店中来来往往的客人结账走的,客人新来的她虽听着,却没管辖。
叶清宜半碗面还未吃进去,她瞥见桌上的簪花,只一瞬间,她似是想到什么,手里刚挑起的面又扔回碗里,随后急忙打开新买的簪花。
谢珩没注意她的表情变化,只当她喜欢,想多看两眼:“既是买给你的,那便是你的,现在有何要看的。”
叶清宜没理他。
她将发簪取出,放在掌心比划着什么,“长短,粗细,都相差无几?!难道……”
叶清宜此刻没心情再去吃那碗面,拍桌大喝一声:“我知道了!”
谢珩手里挑起的面条滑落在桌上。
谢珩:“……”
周围的客官随着这声大喝纷纷看向她,姑娘做着抱歉的手势连声道歉。
他放下碗筷,模样认真的同时又带有丝丝无奈:“怎么了?”
叶清宜握着手里的发簪递到他面前,兴奋道:“张大人的致命凶器!”
谢珩没打断她。
“张大人的致命伤或许不是银针,而是——”她目光笃定,“发簪!”
“继续说。”
叶清宜深吸口气捋清思绪道:“按照我们方才的推断,凶手力度不比男子,所以才只将凶器戳入心脏三寸,若真是女子行凶,那对女子来说,最为便捷的杀人凶器便是发簪。”
被她这样一说,谢珩恍然:“如此也不无可能。”
他茅塞顿开。
接过她手中的发簪细细打量。
张洲心脏处的伤口竟是发簪导致致命,他也观察过,凶器要比银针粗出几倍,凶手又为何要用此物来杀人,若是发簪为凶器,便能验证叶清宜方才所说。
他们未曾注意,在他们吃饭的隔壁桌坐着些许人,将他们的谈话尽数听进耳中。
叶清宜将东西接过,又小心装好。
她肚子不饿,吃了两口便吃好了,看着谢珩对她方才推断的肯定,猜想他心情很好,故意问道:“我们如今推断凶手是名女子,致命伤无论是不是发簪所致,凶手皆不是李哲,那你要如何处置他?”
她小心询问,毕竟裴修因为李哲一事才来找她,说起来,让叶清婉如此伤心也有她的责任。
谢珩本来吃的香,可经此一问便没了胃口:“你问这个做什么,很在意他?”
“我,我在意他做什么,就随口一问。”叶清宜满不在乎。
“既是不在意,下次就不要问了。”
“哦。”
本以为话题到此结束,谢珩不喜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时间。
但叶清宜不,她又吃了口,想到什么继续问:“对了,大人,百姓皆闻你们北镇抚司诏狱吃人不吐骨头,李哲在里面,还有活路可寻吗?”
谢珩:“……”
吃个饭和李哲没完了是吧?
谢珩刚放下筷子,脸上忍耐的表情达到极致。
刚要开口,只闻远处有人叫嚷道:“站住,别跑!”
此声吸引谢珩与叶清宜的注意,二人走过来查看。叶清宜拿起桌上新买的发簪揣进怀中,随后跟上谢珩的脚步。
“官府抓人,无关人等都闪开!”
“都让开让开!”
只见这群衙役前方有个正逃跑的人犯,搅得市面上鸡犬不宁,贼人手里拿了个包裹,怀中还系了一个,跑起来很是吃力。
那人边跑的同时还打翻了百姓摊铺上的摆件,零零散散掉落一地,自家老板只顾收拾自己的东西,未管的那贼人。
叶清宜见了,即便是想出手,也帮不上忙。
紧要关头,谢珩轻踩了几处铺摊凌风飞起,踏足半空飞落的几片落叶追上那贼人的速度,轻松一翻便站到那人的跟前,这轻功看呆叶清宜。
她虽不懂功夫,可也见过别人练武,可若说轻功能比得过谢珩的人,却是极少数。
贼人将怀中的包袱用力系了系,已然将他当做官府中人,做好时刻作战的准备。
谢珩未将他放在眼里,眼中满是不屑。
贼人未和他啰嗦,系好包袱便对谢珩出手,他手中用了力,直奔谢珩而去,谢珩躲闪的及时,转身将他的手臂按压在后背,让他动弹不得。
此画面不由得让叶清宜心里一惊,她从来都知道锦衣卫的人不比东厂,他们功夫底子好,完全碾压东厂太监,可未曾料到,谢珩功夫好到仅用一招便将人制服。
她不知怎的再次想起新婚之夜时,他说的那句话。
——若我当真想要你的命,夫人觉得,仅凭你怀中这把匕首便能防得住我?
那日的她在谢珩面前岂非贻笑大方?
谢珩单手将他制服,那厮被压得难受,气愤道:“放开我!多管闲事的小人!”
被他这样骂,谢珩手上用力,将人按摔到地上,抬脚踩上去,贼人和对面有了亲密接触,拼命挣扎却又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