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的两好友,目前就同在一间房内。
李书源正忙着整理不听话的衬衫袖口,对着镜子直打量,整理。
金展鹏在一边看着,指导他,看得直蹙眉,“你是不是在不需要常常穿西装的学校待久了,现在连领派也不会打了?”在这里整了这么久,也没整出个样来。
李书源轻扯领带,不在意的笑笑:“又被你发现了,我确实好久没穿这么正式的西装,装的人模狗样的行走在世间,却干着畜生都不如的事情。”
金展鹏心情复杂道,来了。
听到好友的责备,他心里头还是很难过的,稍显落寞,散披下来的碎发盖住了他饱满的眉眼,让李书源看不清他眼底的真实。
“我也不想的,但你知道吗?唐甜这个女孩,她真的很优秀,很完美,我见到她的第一眼时,其实只是感觉这个女生长得很好看而已,多一点旖旎的心思都没有。”
李书源神色一冷,“没有?今天我能被你叫来做伴郎?大家还能收到你的请帖?婚期还能那么赶?你骗谁呢?你就是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见到个颜色好的,就把上一个全抛脑后,什么礼仪廉耻全都不顾了是吗?”
金展鹏着急的辩解道:“没有!我也考虑过很久的,只不过是,你知道吗?唐甜她是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的!现在回国,还能在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学里担任大学老师呢,而且,她也好体贴,知进退,会安慰我,我,”
“雪梅是很好,可是她就只会跟我叨学校那些没有什么价值的事情,我很烦的,我天天工作回家,都累一天了,就想有个志同道合的伴侣,毫无负担的讨论点圈子里的事,知道些别人不知道的消息,”
“可她呢?老不跟我出去应酬也就算了,回家就在那一亩三分地里吭哧吭哧的干。”
“你知道吗?偶尔我看见她灰头土脸,油光满面的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我觉得我当初着迷到违抗家里的意愿,死也要追的女神,好像不见了,家里的保姆都要比她更有三分颜色。”
李书源满头问号的看向他,震惊道:“兄弟,你听听你说的这是人话吗?谁好人家在厨房忙活大半天还能保持干爽的?忙活一桌子菜出来,你就来一句,感觉像刚从油烟里走出来的糟糠之妻?没有你家保姆好看?这是人话?”
见李书源震惊,金展鹏有些讪讪,“的确不是,但是我们家又没有穷到说请不起保姆,她可以请保姆来,然后她去给自己做做保养,让自己永远都那么的抓人眼球,不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吗?”
“女为悦己者容,男人嘛,都是视觉动物,我,我也不想那么嫌弃她的!”
说着,他像是想到什么,又变得理直气壮起来,“我妈不也是,她每天都很忙的,但她每天不也是衣着光鲜的出现在众人面前?”
金展鹏说的磕磕巴巴,偶尔他可能还要想一些比较贴切的词语,语速并不能快起来。甚至还会停下来想一想,才有合适的词语让他表达的不那么卑劣。但在此刻,他内心最真实的想法,直接展露无疑。
李书源感觉心里头听的不得劲,但这些年经过社会的毒打后,又深感自己的好友说的有道理?
但雪梅对了他...
那个会像对自己弟弟一样对自己的女孩;
那个会在分钱时,说他好吃、饭量大、出力多,该多拿点的女孩!
她的青春难道就活该喂狗吗?
想着,眼角略带抹红色的李书源,悄悄的握紧拳头,平静的问道:“但这也不是你招呼都不打一声,就发请帖换新娘的理由吧?你知道雪梅知道了会有多伤心吗?你们在一起也都快要有小十年了吧?”
金展鹏低落的低头不语,良久他才道:“我知道,所以我直到现在也不敢跟她说。”
“也就是说,要不是杨万知道了,然后你又知道了杨万知道了,你连我都不会请来当伴郎把?”
金展鹏沉默不语,他的本意是想喊安程全过来给他当伴郎的,但谁知道就发生了这样的悲剧,让他要远走他乡,有家不能回。
可是这些话,不管是明面上还是暗地里,都不应该跟李书源说,他如往常一样,和平的笑笑:“没有,你不要这么说,凭我们俩的关系,说什么我也要拉你过来给我当伴郎。”
李书源没好气的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所以说,这个新娘的条件比雪梅更好,你就打算直接换人了?”
“算部分原因吧,还有部分,”
金展鹏顿了顿,“我们家现在的产业遇到了点难题,缺点钱,雪梅跟着我,以后搞不好是要吃糟糠菜的。”
“那么,这位新娘,她的娘家就愿意给你们家注入资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