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的确有几个衣着光鲜的对她回头,但也没在意的人,毫无所谓。
走到粉店前,已经挤得水泄不通。
“老板,一碗小份肉沫粉。”
拿过号码,环视一周,见无处落脚,便准备先去买杯饮料。
走到便利店,转进货架后,忽然又听见有人进来的声音。
正在冰箱前挑选,眼梢一扫,在玻璃的反光上,猛然瞅见一个侧脸。
那个轮廓如此熟悉,几乎如惊雷般在她脑中炸响。
猛然回头,却发现只有几个陌生人。
出现幻觉了?
她自嘲地笑笑,取出一瓶茉莉花茶去付账。
刚走出便利店,伴随着“欢迎下次再来”的音乐,忽然有人叫住她。
“赵必珲,你在这啊。”
她蓦地回头,却看见眼前是一个在回忆里已沉没多年的人,如今再次重见天日,扶开蒙尘,恍若隔世,仿佛回到初见时的场景,那时似乎也有如此的晴空。
一句不由自主的叹息从她口中低泄而出。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恍若隔世,从来没觉得有这样精炼准确的词汇,仿佛概述了时间,扭曲了空间,刹那之间甚至可以跨越生死,尽管他们之间的故事,没有那般波澜壮阔。
那人走上前来,迎着光。
深蓝的微微宽松的衬衣和白色长裤,深蓝,她脑中比眼睛更快冒出一句:这很衬他的眼睛。
整个人分外颀长挺拔,又带着恰到好处的松弛,面庞在日光下如雪山般险峻皎洁。
五官削薄冷峻,睫毛的影子蹁跹如羽毛,双眸深邃如海。但眉宇之间略带一抹纤细的忧郁,但没有孱弱的病态,反而更加精致,恰如雕塑上罩着一纱淡蓝的冥冥薄暮。
那初春的,迟到了近十年的薄暮。
她忽然想起来自己忘了他曾经的模样。
无从对比他的变化。
他对她轻轻抿出一抹不经意的笑容:“好久不见了。”
为什么还笑得出来?
她几乎想给这张漂亮的脸一耳光。
虽然心中翻涌着汹涌的怨愤,但毕竟已经过去十年,自己还这么在意反倒显得可悲,于是只冷着脸,嘴角抽搐一下:“你是?”
那人像是料到会得到这样的答复,声音低沉平静:“我是费琼斯。”
她断然转身:“不认识。”
想快步回到粉店,但因为穿着拖鞋,拖泥带水的,走不利索。
越急越乱,忽然一只拖鞋脱下,留在原地。
实在是过于尴尬了,但也不能金鸡独立地回去,她咬着嘴唇,转过身。
那家伙竟然已经捡起自己的拖鞋。
她几乎眼前一黑,努力不作出咬牙切齿的样子:“鞋,还给我。”
费琼斯低头看着那只陈旧的兔绒拖鞋,并没有为难,上前单膝蹲下,轻轻套在她脚上。
一股清冽香气淡淡袭来,是CREED的银色山泉。
人造的气息,泯然众人矣的气息。
记忆中的他,不是这个味道。
忽然她反应过来,后知后觉地耳后一热,大庭广众的这算怎么回事儿?!
双腿站稳,抿嘴瞪了他一眼。
不说谢谢,还是转身就走。
好不容易回到粉店,终于空出一张桌子。
连忙上前用茉莉花茶占好座位,又去取粉。
回来时却看见他已经坐在了自己对面。
这家粉店狭小嘈杂,充斥着烟火气息。
然而他一坐下,几乎变成了电视剧拍摄现场。
救命啊,赵必珲心里一身呐喊,四下寻找,却没有空位,手里的粉碗又滚烫,只好一屁股坐下,忙放下碗。
“这家店生意很好。”
他极其自然地开口。
她却不想搭腔,低着头挑起一筷子粉,呼呼把热气吹到对面。
然后全部塞进嘴里,想着赶紧吃完走人。
下一秒,刺激的辣味极速钻进鼻腔,一股烧灼般的疼痛瞬间冲向整个大脑。
“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