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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撞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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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一种观赏鸟,被看作是笼养鸟类里最为高贵的品种。

常用来比喻那些养尊处优、依附他人而活的人。

他们往往未经风雨,不知俗世苦楚,因而显得单纯、天真。

成为荣峥男朋友的八年时间里,程川大部分时候在装的,就是这种人。

因为对方喜欢。

因为程川爱惨了荣峥。

他知道他心中一直有个白月光,远在异国他乡,年少求而不得。

没有什么是时间磨不平的,二十二岁的程川意气飞扬,相信岁月漫长,自己终能取代沈季池在荣峥心里的位置。

后来他用八年,亲手推翻了当初的言之凿凿。

沈季池一句想吃某条老街上的桂花糕,荣峥可以推掉手上工作,打个飞的不远万里送过去。

沈季池说圣诞节一个人好孤单,荣峥隔着六个小时的时差熬夜陪他打视频,畅聊至天明。

沈季池抱怨家里给的钱不够,荣峥眼也不眨直接给他打了七位数的“零花钱”。

……

这就是荣峥爱一个人的模样,捧在心尖,关怀备至。

若是仅仅作为旁观者,程川会鼓掌叫好,叹一句情深如此,你俩不合葬天理难容。

奈何他是当事人。

当事人程某只会在酒桌上,替酒精过敏的荣峥拦下一杯又一杯红的白的啤的。

只会在荣峥加班时,安静地做好清淡的三菜一汤送过去,陪他到灯火零落。

只会在荣峥皱眉说一句“你脾气怎么这么大”时,收拢身上所有的刺,笨拙地学着温柔和顺,乖软地笑。

这一学,一装,就将近八年。

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的时间,程川都要信了自己的邪,有时恍惚间还真以为他是一只漂亮名贵的小雀鸟。

可惜赝品就是赝品,程川想,蝙蝠身上插鸡毛,鸟都算不上。

遑论鸟中贵族金丝雀。

所以,在第一次真正见到那个被荣峥当眼珠子一样护的心肝儿时,铺天盖地的羞耻感几乎在瞬间将程川淹没——

灯光昏暗暧昧的包厢里,沈季池坐在荣峥身边,挨得挺近。

他一头栗棕柔软短发,发梢微微内扣,长度正好遮住眉毛,配上一张精致小脸,给人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乖巧。

往下,上身外罩一件米白的柔软针织开衫,里面是宽松的卡通印花白T,图案为小熊。下身搭配一条湖蓝背带牛仔裤,裤脚微微卷起,露出一小截白皙脚踝,绕着一圈红绳脚链,银片磨的星星轻轻搭在腕骨上。

整个人安安静静坐在那儿,就是“少年感”的具象化。

反观程川,同款栗色短发在挤地铁来的路上被弄乱,现下就是一只炸毛的狗。

同款衣裤其实并不合身,针织衫和T恤宽松还好,与沈季池那条一模一样的背带裤放他身上,平白短掉一大截,看上去就像是个偷穿小孩衣服的怪大人。

手腕上戴的机械表没有沈季池的贵气。

脚上蹬的白鞋在来时路上被蹭花,不像沈季池那样纤尘不染。

脚腕上,也没有那条昨天还出现在荣峥车上,他以为是送给自己的红绳……

程川像个拙劣的复制品,就这样杵在入门处,任人观瞻。

“你是……程川?”最终竟是沈季池率先打破沉默,朝他招手,“怎么来得这么晚,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俩人虽是第一次见着彼此真人,但之前荣峥和沈季池打视频电话时,程川有出现过,所以他们之间也说不上陌生。

“有点事,耽搁了。”

事实上,他们的聚会荣峥并没有告知程川,若非手机上收到的那一条【程川,你怎么还不来,再晚峥哥可就要被人灌酒了】短信,他今天压根就不会出现在这里。

“季池,他谁啊?”沈季池身边的一个男人面色不善地盯着门口的人,鄙夷地嘀咕,“怎么和你穿一样的衣服?”

“他是……”沈季池欲言又止,偏头看向荣峥,“你问荣峥哥吧。”

那人觑一眼他身旁男人虽剑眉星目、俊美无俦,此刻却阴沉得一匹的面色,自是没敢问的。

“小川,”荣峥眉目深沉,无人知道他在想什么,只听到他淡淡唤着来人,“过来。”

程川机械地走过去,机械地在荣峥身边另一个空位坐下,人生三十载,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样难堪。

“他是我男朋友。”荣峥揽过程川的肩,对所有人介绍。

话音落地,人群中先是一寂。

而后,不乏嘶声。

内容无外乎是“阿峥你小子闷声干大事是吧”,“真够意思,背着我们偷偷脱单”,“什么时候在一起的,从实招来”,“没想到啊,我还以为你喜……咳,喜结良缘,百年好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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