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阿大却和清风派的掌门方灵均长得一模一样,就很神奇。”
楚群很配合地点点头:“嗯,更神奇的是这两人应该也和你长得一样。”
楼欢翻了个白眼:“认真听我说——自从十年前朝廷麾下专门收拢武林高手的组织凌云阁办了场武林大会,几大门派的高手从大会上回来后全都中毒身亡,清风派就是硕果仅存的大门派了,方灵均也被视作正道魁首。”
“但方灵均其实天生就无法习武,他当上掌门只是因为他父亲是掌门,底下有一群忠心护着他的下属。但他懂谋略,会筹谋,是个很有魅力的人。”
“不过我还是喜欢阿大,他因为和方灵均长着一样的脸而被带到了一个完全不熟悉还很危险的环境里,和周围格格不入,很狼狈,很无措,可他还是撑下来了,最后他也成为了英雄。”
“一个不那么完美、优秀的普通人,在陌生又危险的环境里,撑下来了。”楼欢的声音渐渐轻了下去,“我喜欢这样的故事。”
楼欢半躺半坐着,手臂举累了就把手机架在胸上,镜头只收进他的下半张脸:鼻梁硬挺,嘴唇形似花瓣,上唇微微翘着,安静时看上去像在委屈地嘟着——他气质上的柔软一半来自于眼睛,一半就来自于嘴。
楚群的指尖下意识扶上屏幕,点在画面中的唇珠上,又浑身一抖,像被烫到了似地将手挪开,不自在地清了清嗓子:“不是……”
你不普通,他想说。
楚群记得初见楼欢时他脸上的笑,仿佛照亮整条走廊的阳光都是从他的骨子里洋溢出来的。他从不因为老师的一两句批评而彷徨不安,更不曾因为家境不如人而惶恐,他是那样坚定地相信着世界对他的善意。
澄澈善良得如同稀世的琉璃。
在画面外,楼欢的眉头微微蹙了起来:“你不喜欢……这个故事吗?”
“我……”楚群少有地磕绊了一下,无端有些讷讷,“喜欢的。”
镜头又旋转起来,楼欢翻了个身趴在床上,前胸和肩膀被威亚勒出的红痕分外明显。手机躺在枕头上,他侧过身去够床头活血化淤的药膏,蓬松的头发在灯光下一晃一晃的。
“我小时候就喜欢看武侠小说,”楼欢低垂着眼睛,专注地把药膏抹在酸痛的大臂上,“那时候特别喜欢看主角掉悬崖找到神功秘籍、世外高人的故事,把自己代入进去特别爽,就想着说不定我也能有朝一日突然有个奇遇,成为人人敬仰的大侠。”
修长的手指沾着药膏,将白皙的肌肤抹得油亮亮的,在暖色灯光下仿佛发着光,肌肉线条柔和又坚韧,就像他的人一样。
“楼欢这长相、骨架,就是天生吃演员饭的。在镜头前面一站,一眼看过去就是男主角。”哪怕是在楼欢沉寂下去的那些年里,有曾经合作过的导演、制片人与楚群聊起楼欢时,也常常这样说,“可惜啊,他的性格确实不适合......”
楚群的眼睛一错不错地盯着屏幕,楼欢柔和清亮的嗓音钻进他耳朵里,酥酥麻麻的。
“所以我刚一夜爆红那会儿,我真觉得自己可能是什么了不得的天命之子。后来......”楼欢摇摇头,腰塌了下来,上身昂着,伸手够着后背,凸显出锁骨的线条,“经得多了,我才知道我就是个普通人,没什么野心抱负。”
“我从小就不爱看星星,没什么诗和远方的情怀,就喜欢招猫逗狗到处淘气。我只关心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
“我就喜欢普通人的生活,普通人的故事。”
楚群正看着画面直出神,突然听见楼欢叫了一声,打了个激灵:“怎么了?你伤到哪儿了?”
“没,”楼欢皱着脸从床单上撕下一张膏药,“膏药黏床单上了。”
楚群放下心来,吐槽一句:“一惊一乍的。”
楼欢“哼”了一声,人从画面里消失了,只剩下窸窸窣窣的摩擦声。
重新贴好了膏药,楼欢懒得拿起手机,就躺在枕头上,轻声问:“楚群,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不当演员,你会干什么?”
楚群也放下手机,枕着沙发扶手,脑海中划过自己大学前打工日子的模糊画面。
“没想过。”他说。
“我很久以前想过,晚上睡不着的时候,翻来覆去地想。”楼欢声音里带上些困倦,气息摩擦出轻微的白噪声,“我可能会和父母一样,当一个工人。每天朝九晚五地工作,背着房贷,吃着粗茶淡饭。或许生活很踏实,也或许有很多物质上的苦恼。”
“日子久了,我就不去想了。我已经想象不到不当演员的生活了。
“所以我想,还是好好演下去吧,我不想再过些年我想起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只剩下后悔。”
楚群第二天醒来时,语音已经断了,他有些记不清到底是自己先睡着的,还是楼欢那头先没的声音。只记得有一搭没一搭的回忆青春里,楼欢终于承认了大三那年是他把自己的笔记本放到风扇扇叶上的。
解锁一看,就是早上六点多楼欢发来的两条信息。
【晚安】
【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