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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金沙城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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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小明身上有一种怪病,我想着带他去游历江湖,寻找解决怪病的方法。”

秋意浓笑了笑,说道:“我也没别的意思,你们听一曲吧。江湖之光,你我如飘萍,哪日再见都是未知。”

慕雪稠点了点头说道:“姑娘请吧。”

秋意浓架起琵琶,坐在地上弹奏,口中念唱着的是她从未在酒楼唱过的曲子,这首曲子曾经是宋小姐唱给宋万声听的,那是一个女子对男子表达恋慕之情的曲子。

她眼神死死地盯着王思明,嘴上唱着的、心里念着的,都是对王思明的爱慕。

王思明并不懂得姑娘曲中的爱慕,他只是听着这首曲子,觉得十分好听悦耳,秋意浓口中的爱慕之词,他也听不出来。

他轻声应和着,在膝盖之上打着节拍,所有人都十分安静,在神佛的注视之下,听着一个年轻姑娘的心意。

但王思明确实是个傻子。

一曲完毕,王思明拍掌叫了声好,惊动了在庙外觅食的鸟雀,他一时之间,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说道:“秋姑娘唱的很好听,我没有忍住。”

“你这个蠢货!”应千城都不想说他了:“你就没有发觉一件事情吗?”

“什么事情?”

应千城哎了一声,又骂了一声蠢:“这种事情,难道要外人指出来吗?”

“你又不算外人。”王思明莫名其妙地说道。

“我不算外人算内人吗?我警告你,我没这个兴趣!”应千城又骂了一句,眼神看向了秋意浓。

秋意浓笑了笑,摇了摇头说道:“应公子不必解释,由我来吧。”

慕雪稠点头说道:“秋姑娘绝对不是拘于小节之人,有些话,还是得秋姑娘自己来说。”

秋意浓走上前去,一步一步地靠近了王思明,她抬眼,温柔地笑着说道:“我心悦于王公子。”

王思明眼睛缓缓睁大,有些不可置信。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喜欢王公子。”

听了这句话,“王公子”一下子就变成了大结巴。

“我...不是...小生不才...啊不是..我...那个姑娘。”怎样说话,王思明都忘了个精光,只有看见秋意浓那张美貌无双的脸在看着他。

“公子不必惊慌,爱慕之情是人之常情,我向公子表白,是想问问公子心意。”

王思明已经是被煮熟的大虾的状态了,此时此刻,他也不知该如何回答是好。

沉默了许久,总算组织好语言了,王思明才结结巴巴地开口说道:“其实,我...我也不知道,与姑娘相处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短到我也没有办法看清自己的内心。”

“你看不清,我看得清楚。”秋意浓笑着说道:“公子情窦未开,仅此而已。日后若遇见喜欢的姑娘,公子会有心动的想法的。”

“那心动..是如何呢?”王思明不解。

“心脏狂跳不止,想与他一生一世。”秋意浓答道:“但我知晓,公子之志向并非在情情爱爱,我与公子同样,志不在情爱。”

“我在金沙城有二十年的时间,除了金沙城,我没有见过其他的地方。”秋意浓说道:“天下广阔,而金沙城不过是广阔天下之中的一介飘萍,我志向在游历天下,见过万水千山,而非金沙城中的一草一木。所以即便是公子对我有爱慕之意,我也不会答应的。”

王思明结巴地问道:“那你为何...又要与我说这一番话?”

秋意浓看向了王思明,开口道:“那是我在赌我们未来的重逢之期,未来有无数的岁月时光,若某日重逢,我未嫁君未娶,公子能够明白自己的心意究竟为何,我希望与公子再续前缘。”

王思明愣住了,他不知该如何回答秋意浓,女孩子诚挚的心意,他不想辜负,看着秋意浓那双明媚的眼睛,王思明点了点头说道:“好,若是重逢之日,我未娶,姑娘未嫁,我与姑娘再续前缘。”

其实他也弄不清自己的心思,只能将自己的心思退后,等待着命运的安排。

秋氏姐妹于是就此别过,王思明与秋意浓拥抱了短暂的一下,然后就见秋氏姐妹,再没回头地离开了。

既然秋氏姐妹二人离开了,那就代表着慕雪稠三人也得抓紧上路了。

慕雪稠说要往西边走,修复人皮面具的材料只有西离有的种植。

应千城自小到大也没去过西离,也点头答应了下来。

即便是往西边走,这一路上还是有他们的通缉令。

毕竟杀死的是一个城主,而非无名之辈,即便是金沙城再不怎么看得重这个城主,表面上的礼节还是需要做到的。

若是随随便便就这样子不去管,金沙城这个面子也不用要了。

大概就是这样的意思:最好能把王思明抓到,实在抓不到,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听见这个,应千城就要闹了。

“凭什么名声大噪的人是你啊?”应千城吵闹着说道:“杀死宋万声的功劳我也有一份好不好?”

“那你毕竟还没把他杀死。”慕雪稠说道。

“我真的受不了了,你听外面的人都怎么说?都喊王大侠,一个人都没喊应大侠,我好歹也在通缉的名单上好不好?”

慕雪稠笑了一声,从怀里掏出了三张通缉令,分别是王思明一千两白银,苏望月八百两白银,应千城三百两白银。

应千城看着三百两白银的通缉令,气不打一处来:“凭什么我是三百两?连你们一半都没有?”

“在金沙城的描述之中,你应该算从犯。”慕雪稠说道:“在宋万声的尸体旁边只有小明与我。”

“那也不能只有三百两,显得我很没面子。”

“放心,就算提到跟我们一样的身价,也不会有个鸟人来追杀我们的。”慕雪稠说道:“宋万声人缘太差了,连发布通缉令这样的事情都扣扣嗖嗖的,也难怪这么久了,金沙城还在磨洋工。”

宋万声头七之后,追杀他们的杀手都跑光了,一是金沙城内要选新城主,几股势力在打架,二是因为王思明与应千城确实强悍,能三两下把杀手都打跑。

这自然就无人关注他们了。

一辆小马车也就这样,晃悠着晃悠着,来到了慕雪稠的故乡——西离。

(金沙城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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