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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既然如此想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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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我斯,你真的没有喜欢的颜色吗?”丁翻翻好像对着这个问题纠缠起来。

你喜欢什么我就喜欢什么。

严我斯在心里暗暗说。

他之前没有什么特别爱好的颜色,真要说的话,因为经常看着丁翻翻红色的头发,买衣服时会不知不觉挑红色的。

但现在,既然丁翻翻都说了,那他以后就朝着“绿眼睛”去挑吧。

一阵生疏的音乐传来,丁翻翻循声望去,严我斯很有默契地停下车。

一个人坐在路边一个塑料蓬下,手上拿着吉他,旁边的音响放着不知名的歌,周围几块木架放着几张cd。

有不少人在围观,那人一头劣质的黄色假发,尾部卷起,像是低配版贝多芬发型。他拿着话筒,对着周围的人说:“请支持我的音乐梦。”

有人过去翻看cd,那人忙说:“这些都有我的亲笔签名,如果我火了,一定谢谢你们。”

丁翻翻努努嘴,这人真的会火吗?音响放的就是他自己唱的音乐,只能说,差强人意。

丁翻翻欣赏不来,看了严我斯一眼,摇摇头,想拽着他走,没想到他却入迷地看着这个人,或者说,这个人的吉他。

嚯,不是吧。丁翻翻叉起手,“严我斯,你想要弹吉他啊?”

严我斯看她一眼,没作声。

“我跟你说,你打鼓,打鼓才帅呢。”丁翻翻说,完全出自自己主观。

严我斯眨眨眼,这就在自己的意料之外了。他那位经商的亲戚,看出他的端倪后,找他说了一番话,说现在最流行的就是弹吉他,女孩子都抗拒不了。

可他没想到丁翻翻更喜欢打鼓的。

“你真的,不喜欢吉他吗?”严我斯问她。

丁翻翻以为他是指面前这个音乐人的木吉他,摇摇头,“不喜欢,我反正无感。”

严我斯“哦”了一声,丁翻翻又拍拍他的肩膀,“我不喜欢不代表吉他不好哈,你喜欢,就去尝试。”

只是吉他又得费一笔钱。但严我斯想的话,还是能挣到。

丁翻翻想,严我斯又有了摩托车,又有了吉他,怎么他就能有这种迫切想要的东西,于是身边的东西就越来越多。

丁翻翻想到自己,好像没有一件拿出来,是自己迫切想要,并且努力去拥有的。自己身边的东西好像很少很少。

伴着巨大的音乐声,丁翻翻叫严我斯把头偏过来,在他耳边说了自己的困惑。

严我斯露出那个丁翻翻无比熟悉的,只有在某些时候才会露出的“哥哥式”微笑。

你已经有很多了,你知道吗?严我斯想这么说,他去过丁翻翻的屋子,那里有许许多多神鸟楼邻居送来的物品。甚至都让他纳闷了:怎么自己在神鸟楼住这么久,也没有这么多邻居送东西来呢。

她不知道自己在神鸟楼有多受欢迎。

“我哪里受欢迎了?”当然,她肯定会这么问。

但就像自己被她吸引一样,神鸟楼里的其他人也同样会被她吸引吧。

虽然,她会觉得“自己给自己”的东西很少。

“你有什么想要的吗?”严我斯问她。

丁翻翻沉吟许久,简直是冥思苦想,最后得出结论,弱弱地说:“我只想要吃……”

怪不得她身边真正自己的东西很少,因为曾经一度拥有的,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都被自己“方便出去”了。

冬夜骑车,路逢音乐,既然如此,先吃个煎饼果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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