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趁这个节骨眼跑掉,大概会被他砍死,所以,当年的我,用自己的身体砸开了窗户直接跳窗而逃。
逃出来后,我一路狂奔,却没了继续求生的欲望,我发现,我越逃越想死,那我为什么还要逃出来,因为我不想死在他手里。
我恨他,我爸,恨死了啊。
他一片一片一层一层对我剥皮瓦解,击溃我的一道道防线,十八岁时没放过我,一直到三十岁了,我以为不见他就会幸福,事实证明,我大意了,十八时留下的创伤从那一年开始就从来没有痊愈过,随着年龄的增长,伤口愈发大张,血淋淋的,导致我后期不堪重负。
再多的抗抑郁药物也没能救得了我死在过去的心。
所以我最后跑到了高速公路边上,我是想要在下一辆车过来的时候跑进去的,啪一下,一切就结束了,前生今世,我所有的挣扎,所有望不到头的黑暗,皆将在瞬间画上句号。
这是最终的解脱方法,我再也不会这样的痛苦。
可我在公路边坐了半个小时,数着一百五十八辆车从我眼前疾驰而过,我始终没有勇气迈出那一步。
我是个胆小鬼,胆小如鼠,我还是怕死的。
所以那天,我没死成,但半夜里,又差点被冻死。
当天晚上,我没敢回去,我那酗酒醉疯了的爹说不定会半夜趁我睡着砍了我,我对他已经没有任何信任了,我也放弃了信任他。
当时是十二月,冬季。
夜里落了雪,我出来时身上只穿了一件t恤,身上没有钱,我不知道可以去哪里度过这一夜,所以,我去了汽车站,但一进去我就发现没票的话,连安检入口都没法通过,我看着离我近在咫尺的整排空椅子流下了无语的眼泪。
安检入口设在刚进门的第一步大概就是为了防止我这样的流浪汉进去蹭位置,我没死心,从汽车站出来后又去了火车站,一进去就被一排冷酷的安检机器挡在了外面,这回,我死心了。
再不找个地方过夜,我大概会冻死在寻找下一个住所的半路上。
所以,最后,我去了银行的ATM机小房间。
房间里的墙壁上有一片不大的暖气片,这些暖气片救了我啊。
白天我就去学校,晚上再回到暖气片跟前。
这是三十岁已经死透了的我的十八岁。
再回到现在,应该是上帝觉得我可怜,所以给了我第二次机会,所以,我没用多少时间就明白了现在的情况。
应该是他娘的重生了,还是穿越了,还是搭乘时光机器穿梭了,管他呢,他大爷的,老子又回来了。
我跛着脚从屋顶上走到旁边的墙檐上,扒住墙檐再从上面溜下来,刚落地回头我就怔住了。
一个和我差不多年龄的男生正皱眉盯着我看。
林承喆。
十八岁的林承喆。
我爱了整整十二年的林承喆。
正拧着漂亮的眉看着我,啊,果然还是那么漂亮,拧着眉也漂亮的一塌糊涂,难怪我当年能看上,我眼光真不错。
漆黑的夜晚也挡不住他的好看,比天上的繁星好看的多。
别说是三十岁的我已经有十二年没见过十八岁的林承喆了,我就是八十岁,只要还吊着一口气,我就能认出他来,十八岁的他,再年轻点的,三十岁的他,再老点的,化成灰我也得认出来。
我……我他娘的抖得厉害,不知道是冷的,还是紧张的,还是害怕的。
他看着我的眼神,充满了很多我看不透的东西,保持距离的冷视,好奇,抵触。
可以说是很嫌弃,他看我就有点像人见到蟑螂或者是老鼠一样。
对,他那时候不喜欢我,我又多情上了,他大概一直就没喜欢过我。
按照时间推算的话,第一次自杀的这个时候,我也还没喜欢上他,他很漂亮,乌黑柔软的头发,衬的皮肤更加白皙,但遗憾的是,我没能对他一见钟情。
怪我,是我眼瞎。
十八岁的我自卑,敏感,好强,喜欢他,但不想他见到我任何脆弱的一面,更何况,那时候,我知道他嫌弃我,所以,我就更不愿意让他看见我这样的一幕了。
但现在,□□里装着的是三十岁的灵魂,我怕什么,我还怕十八岁的林承喆不成?
小屁孩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