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是白松的应援色,因为他的姓而决定;淡黄色是方星程的应援色,因为星星看上去是很淡很淡的黄色。
而麦克风,是歌手最重要的“武器”。
白松心里一暖,喜滋滋的,却没忘记问方星程:“花了大价钱吧?”
“也不是很多。”方星程战术性飘移了一下视线,“老板说喜欢看我们的节目,给我们打了折,你这个礼物盒比较贵,我跑了很久才买到。”
“哈哈!”白松捧腹大笑,想到方星程跑到各种地方去问有没有礼物盒的样子就好笑。过了一会儿,他正色道:“不论为什么,谢谢你,方星程。”
“嗯。”方星程促狭一笑,“没事,你好好考虑就好。”
“再给我点时间嘛,一下子接受信息太多了,大脑处理不过来!”白松颇有些撒娇意味地说。
方星程扬了扬手中的酒杯:“不着急啦。”
就以白松这态度和情绪,方星程还是有点儿信心的。
白松铁定也喜欢他!
考虑考虑,那不就是时间的问题?
“不过……来来来,这得拍下来留个念。”白松掏出手机,拉着方星程的麦和他的麦靠在一起,夸夸一阵乱拍,留下了好几张照片。
方星程嫌弃道:“你刚刚那张都拍糊了。”
“哎呀,有能用的就行!”白松无所谓地说,显然满不在乎。
留念结束,白松小心翼翼地把麦克风重新放好,又去取了两瓶酒来,开心道:“今天高兴,咱们不醉不归!”
“诶——白的啤的红的混着喝啊?”方星程大惊失色。
要知道,酒是不能混着喝的,如果真的混着喝了,后果就是醉得比平时更快。
不消一会儿功夫,二人就抱头痛哭,踉踉跄跄从餐厅互相搀扶着,到客厅抒怀一场,再到卧室大哭一场。
说话也颠三倒四的。
要做大明星、要开演唱会、要一直一直唱歌……
还大舌头。
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是一件很幸福的事,白松时常觉得自己太幸运。
“幸运能参加《大明星》,能被大家看到吗?”方星程问。
他俩此刻歪七八扭地坐在床上,连窗也没关,足以让微风透进来。
白松刚刚还瘫着呢,一听这句话坐了起来,他伸出手指摇了摇:“不止!”
“还有,我、我遇见了……你!”白松喝酒喝得有点大舌头,手指晃来晃去,最终却准确无误地摆在了方星程的唇上,白松笑得开怀:“我、很幸运!”
他们也不是没有亲密接触过,共处一室,同居密友,打打闹闹间亲密接触的时候多了去了,比这更亲密的接触也有。
可就在此刻,白松的手指轻轻搭在方星程唇上,弄得方星程感觉酥酥麻麻的。
方星程比白松稍高些,借着莹莹月光,看到白松的笑脸正映在他眼睛里,倏忽间怦然心动。
他的目光往下一移,就落在白松的唇上。
看起来很好亲。
方星程内心一瞬间只闪过这么一丝想法。
再没有别的。
“白松……”借着酒意,方星程低低喊了他的名字。
被他叫到的人打了个哈欠,黏黏糊糊地应了一声,他的手放了下去。
方星程强迫自己移开视线,去看窗户外面的月。
静悄悄的。
“白松……”方星程听到自己的声音在抖,他也喝多了,而白松,又“嗯?”着应了声。
“不会让我等太久的,对吧?”方星程喃喃道。
仍然静悄悄的。
白松没有说话,方星程只觉得肩边一沉。
房间里响起微小的呼噜声。
……得,白松睡着了。
方星程只能认命地帮白松掖好了被角,白松睡觉可称不上老实。
白松一翻身,往方星程怀里扑。
莫问,莫问,问就是肌肉记忆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