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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昙花一现兮,璀璨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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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加入聚义堂,目的当然都是为了保护百姓,改变乱世,我真切地希望各位可以不要忘记此时的追求。”

语毕,我站起身来,开口:“那就恭喜大家,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有福同享,有难共当,我念初在这里发誓,有我一日生存,便绝不会让各位受任何委屈。”

其余人纷纷起身,十九人的目光全部看向我。

我微微躬身,开口:“此后的日子,如果有什么不妥之处,各位都可以提出来。”

顿了顿接着说:“我也不过就是一个普通人,做不到事事顾全,如果有哪里做错了,各位也不用害怕我,直接提出来便好。”

有人开口:

“堂主,你不必如此的。”

“是啊……”

……

我抬手,示意他们肃静,开口:“再者,聚义堂不属于宗门,各位也不用担忧原先宗门的问题,只是一个组织,一个将所有人的力量汇聚起来的组织。”

“好。”

这些都说清楚了,我再次开口:“各位目前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吗,都可以提出来。”

众人摇头。

我偏头看一旁的慕风,他漆黑的眼眸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看,我微微一笑,开口:“慕风,有准备的名册吗,各位在上面留下名字,以及自己加入聚义堂的初心,待到未来再看,希望都不要违背自己的初心。”

“有。”慕风点头,变戏法一样从下面摸出来一本厚厚的书,足足有手掌厚,他双手拿着放到桌子上,开口,“目前一个字都没有。”

说罢,又把笔递了上来。

十九人的目光又聚集到了我身上,莫名有些羞耻,我微微一笑,接过笔来,开口:“我字不甚好看,各位见笑了。”

说罢,提笔写下“聚义堂”三字,行云流水,逍遥恣意。

我最初的字是叔叔教的,叔叔离开后弃了笔,近十年厮杀,下次提笔时字就已经变成这样。

“可以啊,很不错呢。”慕风俯身看了过来,笑眯眯的像只小狐狸,“比你的审美强多了。”

我嘴角抽了抽,沉默不语。

翻开第一页,我轻声开口

“加入聚义堂,就要做好准备与整个江湖、朝堂为敌,做好准备为了苍生付出自己的全部,包括生命。”

“为的是让手无寸铁的百姓们能够一生都不必卷入纷争,一生平淡。”

“生当作豪杰,为国为民。”

“同执一柄剑,有着相同的追求。”

“如今目睹沧海横流,当晓得一去难回。”

“便共诸君凭此百年之身,立于千万万人之前。”

“执剑,踏出这涉世一步,护持万里山河,与人间无数。”

“随处埋骨,青山为冢,半步不退。”

“如此可好?”我抬头询问他们的意见。

于是提笔写下。

翻开第二页,写上自己的名字,留言

【想要一个海晏河清的盛世,死生不惧】

“哥,太夸张了吧……”一旁慕风开口,似乎有些不可思议。

我摇摇头,将笔递给他,回答:“江湖是江湖的规矩,朝堂是朝堂的规矩,二者无法相提并论。”

江湖的规矩就是,谁强谁做主,但却是一个一个独立的个体,你可以跟一个强者大战几百回合不论胜负,他都只是一个人。

但朝堂的规矩是,所有人遵奉一人的命令,是一群人,他要你听话,你不服,他可以倾全朝之力去杀你,所谓的不讲武德便是如此。

慕风接过笔,小脸都皱到一起去了:“你写这么牛逼,搞得我好像不怎么样……”

“人各有志,我们要的是和而不同,绝非同而不和的假象。”

武林盟要的却是同而不和。

那是师父一手建立起来的,他让我亲手毁掉,真不知道他会有多难受。

慕风提笔写下,他的字跟他的人不像,很张扬放肆,有些像喝醉的人写下的,我勉强可以辨认

【希望所有人都能像我一样有钱】

我抿唇一笑,险些这样笑出声来。

“笑什么?”慕风伸手在我的肩膀上锤了一下,他看上去瘦瘦小小的,力气倒是不小。

我疼得一咧嘴,开口:“你的目标很远啊!”

等到所有人都像慕风这样有钱,那天下也就不再有纷争了。

但是……这家伙也太有钱了。

真感觉他这房子都是拿金子做的,红色的木头,在阳光之下却泛着金光。

后面众人纷纷写下自己的初心。

有希望人人幸福的,有希望自己名扬天下的……和而不同。

追求大差不差,同执一柄长剑。

希望所有人都能永远停留在少年时分,永远铭记这时候的约定。

星星之火,正在以燎原的趋势蔓延开来。

我们要做的,就是以一个支点,撼动整个江湖的传说。

我特意看了一眼纳兰浮霄写的,心头一颤,心跳都漏了一拍

【让小妹一辈子都是个可爱的姑娘】

他其实不缺什么,也不需要什么,他就想要他的小妹。

那个在蜜罐中长大的女孩,言卿素未谋面就知道她的好,而我逼死了她。

眼睁睁看着她从悬崖上一跃而下,像是翩翩起舞的蝴蝶,多么希望她的身后真的有翅膀,那一定是炫彩的,泛着七彩光芒的翅膀。

毁在我的不信任,毁在我的戒备。

鼻子一酸,

注意到我的视线,纳兰浮霄收笔,递给下一人。

紫色的眼眸在阳光之下更是光彩动人:“堂主,你有什么话想说吗?”

我点点头:“出来一下。”

“慕风,你看好一些。”

听到这话,慕风对着我做了一个收到的手势,我和纳兰浮霄起身离开。

纳兰浮霄后我半步出来,他的声音清冽好听:“你不会真对我有意思吧?”有妹妹的哥哥脾气都不会差。

因为妹妹是家里的混世魔王,他没有一副好脾气难以招架得住。

我摇摇头:“我难道长了一张喜欢男人的脸吗?”

听到这话,他低低一笑,伸手把玩着自己发尾的银色小铃铛,垂眸的样子看上去有些无端柔弱:“算是吧,你长了一张让男人喜欢的脸。”

“纳兰灵月之前在圣灵门中如何?”

“如何?”纳兰浮霄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紫色的眼眸中毫不掩饰的温柔,“上树掏鸟窝,下河摸鱼,打架斗殴……跟个男孩子一样。”

沉默片刻接着说:“她没什么坏心思,宗门里也都认得她,都由着她去了,只要不杀人放火,也都没什么的,我呢,作为她哥哥,该道歉道歉,该赔礼赔礼,那小祖宗高兴就好。”

我微微一笑,果真是在糖罐中长大的女孩。

“说闹归说闹,她是我们宗门里在用蛊这一方面天赋最强的人。”顿了顿,纳兰浮霄抬头看着澄澈的天空,他那双紫色的眼眸也似天空一样明朗,“千万种蛊,她只需一眼就可分辨,更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能将蛊下在你身上,连宗门中最年老的长老也说她假以时日,必当是一代强者。”

说罢,垂眸,长长的睫毛挡住了底下紫色的眼珠,我本就视线高,这下更是看不清他的神色来:“前些日子,和她性命相连的冥蛊突然暴毙,没有任何缘由。”

眼眶当即红了:“早知道她必然凶多吉少,可我还是决定出来去找她,活要见人,死要见骨。”

双手不自觉地紧握成拳,胸中涌动着悲愤的冲动,气血翻涌,有这一瞬间,好想把真相告诉他。

可是那呼之欲出的话,却在见到他清澈的泪水时说不出口来。

我如何开口啊!

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努力使自己的声音听上去足够温和:“会找到的,那是上天眷顾的女孩。”

“我真想不到你会认得她。”纳兰浮霄很快就平复了自己的情绪,他长长的睫毛上还沾着晶莹的泪珠。

都是孽缘。

我只能微微叹息。

“我说要等她十五岁的时候就教会她宗门中最长的曲子《梦愁肠》,以后也省得教了不是,宗门里少了这个混世魔王,老宗主也能多活几年,人人高兴的事情。”我看着他的神色温柔,虽然在笑,但是却很悲伤,“她的一辈子都年轻,都是可爱的小妹,都是十二岁。”

“嗯,她永远都可爱,永远都是十二岁。”

……

我另外还带了一只苍鹰,这时候突然想起来要叫塔斯霆伐他们几个了,我问了慕风聚义堂的具体位置,提笔写信

塔斯霆伐亲启:

这半年多没见了,不知道回去之后情况如何?

没有因为江湖追杀令的事情被宗门长老怪罪吧?

不知道有没有闲情来中原一趟,我与几个朋友建立了聚义堂,如今正在招人。

聚义堂是一个独立于江湖、朝堂之外的势力,不受任何势力支配,绝对独立。

你有兴趣加入吗?

如果可以,你和塔斯郝忒都来吧,我时刻都欢迎。

处在洛阳城外北方三百里的一座无名小城中,你若来就可以看到。

路途遥远

万望珍重

念初

我没有写给师弟主要还是因为师弟走前似乎说过以后都不离开了,苍鹰一来一回需要时间,我还是写给最有可能来的人吧。

当天下午我什么都没有做,太过锋芒毕露容易被注意,慕风甚至明天都不打算叫我上了,毕竟孵化中的势力,太容易被剿灭了。

当晚我收到了巫师念的信,字迹依旧潦草,我真不知道他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公子亲启:

强撑着痛苦不堪的身体给公子写信,公子莫要嫌弃。

阿念会注意自己的身体的,或许很快就会好。

不知公子的生辰是何日,阿念明年想为公子过生辰。

纸短情长

伏惟珍重

阿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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