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始陷入空洞的迷茫中,在浑浑噩噩之际,他又犯头疼,躲在图书馆里,随意地打开一本书。
看到了那句令他难以忘怀的话。
“生命在于有价值地创造。”
“我要与圣人并肩,与伟人共舞。如果做不到有价值地创造,虽生犹死。”
落笔柴璟。
直到现在,苟枫也难以忘记当时猝不及防的鼓舞,心中萌生一股强烈的野心,他的斗志被彻底点燃。
“与圣人比肩……有价值地创造,去创造,靠创造来证明自己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证明‘我曾来过,鲜明地活过,绝不是虚言’……”
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苟枫就像在绝望之时,找到了一束光。
那时,他看着落笔的柴璟二字,心生好奇,幻想着某一天,看到凯旋的偶像,带着一身的荣誉,真的能与圣人并肩。
他要走学长走过的路,他的生命需要他去证明。所以他不知疲倦地模仿他,靠着那句话,日日夜夜奔波在实验室里,做一切他认为能够称之为是“创造”的事务。
他那时,十六岁,正是迷茫之时遇到曙光,欣喜若狂。一个人在迷茫的时候,多么希望有另一个跟自己经历和性格相似的人,回应自己内心的那份不安。
多么希望有一个人能预见自己的未来,消除内心的阴霾。
苟枫把那句话当做是唯一的座右铭,他立志要为人类的物质文明做贡献,他想,如果这样的话,他死之后……他将声名远播,他是不朽的,他活在历史和人民心中,千秋万代,他功不可没。
有许多的生命是无法留在历史上的,他们彻底成了历史的炮灰,无人知晓,无人在意,好像不曾活过似的,只剩下一抔黄土。
苟枫年少,野心勃勃,且自命不凡,他想,那是因为那些人平凡且普通,才会被抹去。但他不一样。
别把我和那些人混为一谈。
他把陌生的柴璟当做是自己的引路人和未来的自己,可现在这个引路人怎么样了呢?
平平无奇的样子,毫无当初的野心。
说什么有价值地创造,柴璟所创造的就是一个废物的、失去本心的自己么?
苟枫冷笑一声,我这是把什么废物做为精神指引了?凭什么要在我最需要依赖的时候欺骗我。
真的很过分。
苟枫这次回的是本家,距离实验中学很远,他在中途睡着了。
密且长的双睫在他眼皮下留下一道隐隐的暗影,他醒来,茫然地看着车窗外,车没开向前,就停靠在灯光陆离的街边。
他皱眉,语气很硬:“怎么不叫醒我?”
孟瑞在后车镜里偷偷看他一眼,小声解释:“我看您睡得正熟,您黑眼圈太重了,多休息……”
苟枫打断他:“你在教训我?”
孟瑞慌忙地摇头:“不……不是。”
“那就别多嘴。”苟枫换了个舒适的坐姿,低声命令,“开车。”
孟瑞没及时发车,而是停了一会儿:“少爷,夫人看到您这身,会大发脾气的,还是换一件吧,这里有家您常去的服装店。”
“不必,”苟枫闭上眼睛,神色不辨,“少多嘴,轮不到你来管。”
孟瑞彻底闭嘴了,他发动车子,朝着枫馆开去,一路无话。
枫馆是苟枫本家的别墅,占地面积很大,苟家从商,家族支脉很多。老爷子还健在,就住在枫馆里。
苟家的人,无论在外面多么风光无限,多么紫气东来,逢年过节,必须回到本家孝敬老爷子,这是老爷子立下的规矩。现在老爷子已经退休了,整天在枫馆里浇花种草,安享晚年。
老爷子有三个儿子,三个女儿。
苟枫的爸爸苟言是三个儿子中最小的,也是最受宠的,苟家的一大半产业都握在他的手中。苟枫的叔叔们和姑姑们其实并不满意这种不均等的分配,只是碍于老爷子还在,不敢明目张胆地反抗。
苟枫因为性格的原因,不怎么和家族里的表哥表姐联系,跟陌生人无异,除了崔野。
家族人都说他太傲,太狂,太不把人放在眼里,简直尊卑不分,素质败坏。他既不否认,也不承认,当没听见。
孟瑞紧张地额头直冒汗,他一次又一次偷偷瞄后视镜。
苟枫还是那张淡漠冷酷略显疲惫的脸。
孟瑞都捏一把汗,今天可不是什么随便的日子,今天可是老爷子的生日。礼物他都精挑细选,统统放在后备箱里了。夫人和苟先生早都已经到枫馆,打电话催了他很多次,让他一定要把少爷带过来。
少爷穿成这样……头发还没染回来,一头粉色长发,粉色裙子到膝,还没穿鞋子。
夫人和苟先生要是看到了,肯定会大发脾气,迁怒于他,他不怕被迁怒,怕的是少爷又被他们搞到奇奇怪怪的地方。
“看我干什么?看前面。”苟枫没睁开眼,但他敏锐地注意到那种长久的注视。
“噢…抱歉。”孟瑞慌乱扭过头,把车开进停车场,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个车位。可见,大家族的人都已经来了。
“少爷,”他先打开车门,微弯下腰,“到了。”
苟枫直接忽视他,下车站立,仰头看着面前高高耸立的枫馆,一眼望不到头,直入云端。
庄严且肃穆,沉闷又窒息。
孟瑞把礼物双手递到他的手中,苟枫垂手拎着,低声交代一句。
“在这儿等着。”
“不不不,我得进去,夫人和先生说要我……”
苟枫轻笑一声,冰冷冷地看着他。
“我家的事,你一个外人凭什么插足?你以为你是谁?”
孟瑞很有自知之明,他低下头,再不敢多嘴,看着苟枫稳稳登上一个又一个台阶,慢慢走远。
苟枫从容地推开门,走进华丽的馆内。
迎接他的,是一场冰冷的暴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