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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半头身高差下,我凝视臧臧秀气鼻尖,以及垂落在眼睫间沾满的点点泪珠,无任何意义重复他的话:“不疼。”
臧臧破涕为笑。
臧臧很好哄。
因为儿时严重营养不良,他体重比同龄人轻太多,任何结实点的成年人都能轻而易举地举起来他。
我喜欢抱臧臧。
明明是个男孩子,身子骨软得不可思议,双手轻松托着他,两条细腿穿过我臂弯垂在我身侧偶尔调皮踢动,我虎口轻捏他软肉令人吃痛,勾住我脖子哼唧撒娇说对不起哥哥,然后下次仍旧暗戳戳使坏。
那些日子,是童话故事完美结局的延伸,是救赎文学后的取暖,是相依为命的浪迹天涯。
是臧臧生命定格在二十岁前。
是留下我独活到三十三。
我始终捏着请柬,任暖炉电热烘烤手臂,果酒因加热口感变得生涩,看着上面两只头碰头的动物,手指在涂满花花绿绿装饰品的小花猪上蹭过。
小花猪戴着生日帽,
小花猪的右脚搭在大花猪左脚。
小花猪的豆豆眼偷瞄大花猪。
与厚度单薄的前两封请柬相比,第三封能稍抿手,我翻转贺卡背面:小花猪努力抬起胳膊,想将大花猪圈怀里。
“臧臧,你的画技真的……”
我咽下酒,被刻意延长的小猪脚逗笑,泪令人看不清臧臧字,我用掌根抹干净后凑近,借助暖炉橘黄光辨认。
十多年过去,蜡笔略显褪色。
臧臧的字像他,细瘦但不柔弱,在有限空间活动每处筋骨,带着对未来满满期许,活泼如挣脱大人束缚的孩子。
“臧臧、哥哥,永远——”
我张着口,说不出贺卡后半句。
半醉半醒间,我又梦到了臧臧。
他第一次梦遗的清晨,攥着内裤蹑手蹑脚往洗手间跑,却被我撞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