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意识到那双脚的主人是于南,迟雾噌得站起来,就看见于南推开门出了便利店,怀里还抱着个封好口的纸袋,他熟稔地给便利店挂上休息的牌子,然后走到隔壁的快递驿站里,叩了叩门,推开,走进去。
迟雾连忙跟进去。
于南把纸袋交给驿站里负责邮寄快递的工作人员,弯下腰在桌上填写了张必需的信息单。
工作人员打量了下纸袋的薄厚,又在手里掂了掂,简单估摸着重量,例行询问了句:“邮的是什么东西?”
于南如实回答:“照片。”
“地址确定是这个哈。”
于南看了眼,“确定。”
迟雾凑上去看,就是电话里那个男人给出的地址。
照片。
给他邮什么照片。
迟雾又注意到于南填写的寄件人,不是于南,而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安丁。
迟雾确定以及肯定,于南这辈子只有“于南”这一个名字,这个“安丁”只可能是于南和那人接触时使用的假名,或者是什么特别的、独属于两人之间的称呼。
迟雾直接否认后者。
因为他在精神上不接受。
哪怕真是什么特别的称呼,他也全都装傻卖愣当做不知道了,否则你让他可怎么活啊,眼睁睁地看着男朋友和别人相濡以沫、恩爱白头?
呸!
他妈的做梦!
迟雾直接当是前者了。
反正也没人否认他,他这么坚定自己的推理怎么了?
迟雾确认了。
就是假名。
那个狗男人没有本事让于南对他敞开心扉,有够废物的,果然还是不如他会讨于南的欢心。
迟雾自我麻痹好半晌,最后被迫接受——
好吧好吧好吧,啊啊啊啊啊,他还是说服不了自己,如果这是于南和别人之间的爱称怎么办啊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
安丁能是什么含义。
安静的丁.丁?
迟雾唾弃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但左思右想,好像他猜不出什么别的了。
所以真的只有他们两个才知道这个爱称的含义是吧!!!
迟雾:泪流满面,已死勿念。
迟雾希望有一个人能看见他,注意到他忧郁的眼神,以及要磨碎了的一口白牙。
于南出了驿站,朝着便利店里看了眼,没有闯进去的人,里面空荡荡的。他便站在店门口的路灯下,从腿侧口袋里掏出个烟盒,掂出根咬在齿间,打火机上的火苗颤抖蜷缩着点燃烟尾,一瞬令人难以忽视的蓝莓爆珠味从空气中爆发出来,夹杂着淡淡的烟草味,成了最天然的香水。
迟雾蹲在他腿边,双臂抱膝,吸了吸鼻子,这味道实在太过熟悉,以前,于南的身上总沾染着这种浓重的味道,那时候的迟雾嗅觉失灵,几乎分辨不出这味道到底是什么,只能明显感受到自己骨头里酥麻麻的冲动一次次被这种味道引燃,是荷尔蒙的气息。
后来他的病好了,嗅觉渐渐恢复,于南的身上却很少出现这种味道了。只有两人见最后一面的时候,于南在他面前抽了根烟。
那时候的于南莫名开始眼睛疼,几乎不能忍受的程度,那也是于南第一次蜷缩在迟雾的怀里,两人牵着手,掌心紧贴,于南亲吻了迟雾的手腕,然后点燃了一根烟。
那或许也是一个征兆。
也许当时于南早就做了打算,只不过他不打算直说,而是选择隐晦地暗示,等迟雾读懂。
可惜迟雾太笨了。
他是个笨小孩。
就像他现在眼睁睁地看着于南和别的狗男人有了纠缠不清的现象却又无可奈何,却只能蹲在于南脚边当个窥探全世界的幽灵。
于南这根烟抽得特别慢,视线定格在天边,不知道在看什么,又或许只是在无意识地走神。
他在想那个男人吗。
只要于南不把那个男人带回家里,他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要是带到家里了,他就只能化身厉鬼掐死那个狗男人了。
他还要提前想方设法搞来个红衣套装,成为世界上最吓人的厉鬼,把每个勾引别人男朋友的狗男人都给吓死千八百遍!
迟雾酸唧唧地想。
于南吐出口烟,他收回视线,思绪也从那摞照片上收回来。但就在他的视线漫不经心地往旁边一扫时,却看见被风吹刮撕扯成一张大网的烟雾中堪堪出现了个形状,是一个蹲着的……..狗?
于南眯了眯眼睛。
进监狱之后被批戒烟,这是他出来之后抽的第一根烟,没犯烟瘾,这几年,每个犯烟瘾的夜晚都挺过来了,那么丁点儿瘾早就消退得一干二净了。
冷不丁抽这么根烟,眩晕感笼罩着头脑的清明,一寸寸掠夺他对世界正确判断的权利,他甚至以为那是自己那少得可怜的童心回光返照,才会幼稚到在一团二手烟的烟雾里找狗。
可意识到什么。
于南忽地扯了扯嘴角。
没有家的野鬼不是为了找狗,而是为了找他。
因为他身上罪孽深重吗。
还是因为他也快死了,成为一句冷冰冰的尸体?
于南看着烟雾被撕扯无数次,里面的那个清晰的形状却丝毫未变,如同一只守在主人脚边的乖狗。
野狗死后,灵魂飘荡着也不忘寻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