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步质疑道:“胡说八道,你当我没见过熊的爪子长什么样?”
宁洛顺着脚印朝森林里面走去,她才不会那么好心把什么事都告诉这些乐队和私人部队:“咳咳,那也可能是野猪吧……”
她身后那群人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宁洛进了森林,好像完全不惧怕这脚印似的,也根本不害怕森林里隐藏的危险。
“这小鬼胆子也太大了吧。”刘步倒吸一口冷气,“不要命了吗?”
私军们把枪放了下来,真有什么恐怖的野兽,等她们听到宁洛的惨叫声再举枪也不迟。
这些私军平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完全不害怕一样,然而刚才那颤抖的声音暴露了她们的外强中干。
宁洛走在森林里,其实她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一头鹿的脚印。
而她跟着鹿的脚印走是因为在森林里跟着这样的大型野生动物走通常都可以找到水源和河流,它们和人类一样,需要及时地补充身体水份。
而且,她也想去河边看一眼那个向导到底是为什么死的。
按照刘步的描述,那向导在河水里洗了个脸,然后脸就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咬烂了,最终当场毙命。
宁洛暗道一声这货可真蠢。现在物种都在进化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不过食草的物种仍旧食草,食肉的物种仍旧食肉,这都是常识了。
这向导恐怕和集镇上很多人一样,都以为鱼是靠吃水草什么的存活,但宁洛在学堂里看过一本保存完好的书籍上说,淡水鱼类有只吃荤的类似黑鱼鲶鱼,其它大部分是杂食的,但基本没有只吃素的。
你脸上那么大一块肉凑到人家嘴边,人家能不吃吗?
宁洛庆幸自己明白知识的力量,也一直都在补充知识,不然可能她也会像那个向导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着了道。
她跟着脚印走去,鹿是森林里相对温和的生灵,你不招惹它一般都不会有事。
这时宁洛看到一棵树上有木屑状的东西,这分明是白蚁啃食后留下的痕迹,她朝树根看去,果然有一块土包异常的隆起包住了树根。
宁洛惊喜的三两下就把土包踹开,里面褐色的白蚁迅速爬行,这玩意有小指两节这么大小,不太好吃,但营养倒是充足的。
要知道集镇上不少人常年营养不良,很多时候都是拿白蚁和白蚁卵当补品的,有人找到个白蚁窝能开心好几天。
但白蚁不能生吃,因为害怕它们分泌蚁酸,另外宁洛也没沦落到非要吃这玩意的时候。
白蚁们在破碎的蚁巢上茫然无措,还没等它们想明白怎么家就塌了,宁洛已经扯了一块大大的树叶将一小块蚁巢连同上面的白蚁给包了起来。
她扯断一根树枝,拿骨刀稍微修剪了一下做成简易鱼叉,准备去抓鱼了。
没走多远宁洛又拐了回来,她拿着骨刀在蚁窝里捅了半天找到了白白胖胖的蚁后,一并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