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伙计立马意动,拿走了金叶子,“夫人放心,小的这就去通知说书先生,保管教您二位听得高兴。”
不多时,一个身材矮小,下巴处两撇八字胡的男子上了台,将三尺醒神木往桌上一拍。
“列为客官,在下劳竖,今儿咱来讲一出《鸳鸯记》——
“却说那汾国有一座桃城,桃城有个刺史,刺史家有个独子,名唤段秀,这段秀人如其名,生得分外清秀俊俏,只可惜啊,他不爱女子爱汉子……”
汾国、桃城、段秀,这些地名人名显然都是虚构的,但这剧情却是改编自真实发生的事。
至于什么事,在座的都清楚得很,一听说书先生的这段开场白,众人都是兴奋又惊讶,纷纷交头接耳起来。
“前阵子刺史大人不是将这《鸳鸯记》给列为禁书了吗?劳先生居然还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讲出来,不怕被抓进大牢里啊?”
“有免费的乐子听还不好?咱就是来吃饭的,操那个心作甚?”
“哎,你们说刘公子当真喜欢男人?那《鸳鸯记》我也看了,啧啧,香艳得很呐……”
听着周围食客的议论,沈映秋嘴角微翘,往江明亭碗里夹了筷子菜,“现在心情好些了吗?”
江明亭低低应了声。
“秋娘,若是那天你没赶到的话,我恐怕也要沦为城中百姓的谈资了。”
沈映秋原本因为小小报复了刘远志一番,还感到有些高兴,一听这话,心情顿时又变得沉重了。
是啊,要是那天她没及时赶到……光是想想,她的心脏就一阵痉挛,感到窒息。
她不知道公爹和刘刺史私下里是怎么谈的,总之最后公爹没再追究了,甚至还对明亭说出了“不读书科举,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样的话来。
她简直无法理解。
或许官场就是这么复杂吧。
但她作为明亭的妻子,是绝不会放过刘远志的。
这些天她一直都没有行动,不是不想报复刘远志,而是报复刘远志简单,但如何在报复他的情况下还不伤害到皎娘,却是令她十分头疼。
投鼠忌器,就是她此刻的心情。
“该死!让那个贱民停下!”
楼上包间里,刘远志听见底下的说书声,当场暴怒掀了桌子,对护卫下达了命令。
护卫气势汹汹地来到楼下,厉声警告:“住嘴!再敢乱说一个字,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劳竖:“哎呀,刺史府的护卫好生嚣张啊,连皇上都广开言路,鼓励咱们老百姓大胆发言,刺史府却要捂咱们老百姓的嘴,难道刺史比皇上还厉害不成?”
护卫汗流浃背,这说书人好利的一张嘴!
再让他说下去,刺史大人的名声都要被他败坏了。
“满口胡言!”当即跳上台,准备对说书人来一个武力降服。
劳竖如同老鼠般在台上左突右窜,灵活游走,一边跑一边嘴里还说个不停:
“段公子原本还对那朱老爷破口大骂,谁知和朱老爷成了事后,体会到了其中乐趣,竟是主动缠上了朱老爷,口里喊着,哥哥再来一次嘛~人家长到这么大,还是头一次体会到真正的鱼-水之欢……”
沈映秋险些笑喷。
这个劳竖,当真是个人才啊,不知道的,还以为《鸳鸯记》是他写的呢。
太是那个味儿了。
她看戏不怕事大,用帕子捂着嘴,粗哑着嗓子大喊一声:“说得好!当赏!”
往台上丢了锭银子。
台上,劳竖眼疾手快捞起那锭银子塞进怀里,扬声道:“多谢客官的赏!”
护卫被他遛狗似的遛了一圈,跑得满头大汗,却连劳竖的一片衣角都没碰着,气急败坏之下,咻的抽出腰间的佩剑,刷刷乱砍。
“啊呀,刺史府杀人啦!”
大堂内出现了一阵骚动,食客们跑的跑,躲的躲。
江明亭第一时间揽着沈映秋避到一边,免得被波及到。
“够了!”二楼传来一声暴喝。
沈映秋抬头,就见刘远志站在二楼栏杆处,他扫视了底下一圈,转身下了楼,冲那个护卫呵斥了声:
“丢人现眼!”
抬脚出了酒楼。
沈映秋盯着刘远志离去的背影,谁知他冷不丁回过头来,阴冷如蛇的眼神锁定了她。
沈映秋一惊,待要收回视线已然来不及了,便索性冷冷看着他。
刘远志却是冲她笑了笑,那笑容诡异得很,令她不寒而栗,后背鸡皮疙瘩纷纷起立。
不行,她必须得让这人消失在世界上,否则她以后睡觉都不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