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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是敌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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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龙卷风那场交心交肺的沟通之后,一切都好像没什么改变,万穗很怕龙卷风或者陈占会用一种“追忆往昔”地矫情眼神看自己,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

他们之前什么样子,现在还是什么样子,只是言语间稍微熟络了一些。

这让万穗自在不少。

她放弃了自己家道中落大小姐的人设,再也不需要蹲在龙卷风的吧台里,逢人便“欢迎光临”。

取而代之的是占据龙卷风的沙发,翘着二郎腿没骨头一样地在上面摊着,欣赏陈占和龙卷风干活。

“你真的不打算给自己找点事情做吗?万穗大小姐,你往那一坐活像个监工…”陈占也不跟万穗装了,直白地表达自己被盯着的不爽。

“没什么事做,无论是要我帮人洗头还是继续欢迎光临,我都不乐意。”万穗双腿交叉,换了一个姿势翘二郎腿,“我很好奇,你们都可以养老了,为什么还要亲自给人剪头发?”

“我一天不动刀就觉得不自在。”陈占淡定地回答,椅子上的人很明显地缩了一下。

“那龙卷风,总不会是因为这个吧?”万穗伸手,指着不远处的龙卷风。

“他纯粹是兴趣爱好。”陈占说

“你们真是我见过的最奇怪的黑手党。”

万穗当然觉得很奇怪,自己不是没见过黑手党,也曾经和黑手党打过交道,而且很多国家的黑手党甚至接近合法。

两个黑手党大佬,甘心蹲在理发店唰唰唰地挥舞剪刀?

而不是出去大刀阔斧砍人,或者穿个西服叼个雪茄,赌桌上钞票大把挥洒?

说出来狗信。

庙小妖风大,万穗决定好好观察一下。

之前大部分的注意力都在龙卷风的身上,虚假的任务目标是观察龙卷风的动态。云里雾里的任务描述,让万穗把重心思想都放在了一些更黑暗的猜测上。

比如非法交易,收买政客,偷养情人。

这些来剪发的邻里乡亲,一看就是单纯且白得不能再白的平头老百姓,完全不在万穗的思考观察范围里。

于是在理发期间,万穗除了歇息和放空大脑,注意力便全都放在龙卷风那上下飞舞的修长手指上了,笔直又好看。

现在一切大白,万穗愿意在城寨暂歇,远离组织,她便更多地将目光放远,开始感受一切城寨的烟火气。

几天后,她摸清楚了情况,一时间感慨万分。

这哪是什么理发店,这就是一个居委会办公室。

曾经以为龙卷风那句“城寨福利委员会会长”是在开玩笑,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来理发的不一定是头发长了,也不一定是头皮痒了,但是一定是有事求龙卷风的。

有些时候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猫丢了,狗跑了,家里的内衣不翼而飞了。

有些时候是一些微不足道的琐事,水断了,电没了,跟隔壁邻居发生争吵了。

极少时候有一些需要的是龙城帮大佬出面的问题,维持城寨这个三不管地带法律外的秩序。

如果需要忏悔和赎罪,去教堂找神父。

如果有问题需要解决,那么就去理发店找龙卷风和阿占。

这是九龙城寨平头老百姓约定俗成的处事方式。

于是走失的猫狗有人找,丢失的内衣有人捡,罢工的水电有人修,争吵的邻居有人劝和。

城西的普通居民,就这样和城东的龙城帮维持着一种默契的平衡。

奇怪的地方。

放弃用监工眼神折磨陈占的万穗,大摇大摆走出理发店,开始在城寨闲逛,一直逛到月亮高升才回去。

龙卷风居然也没回家,他正靠在走廊上抽烟,月色又把他的银发染上了一层霜华,烟雾缭绕中,万穗看着那张脸,竟油然而生一种怀念。

“哟,龙哥,还没睡啊?”万穗走过去打了个招呼。

“嗯,在等你。”

“等我?有什么事吗?”

“下午你不在,阿秋送来一瓶酒,托我转交你。”

“是那个挺精神的城寨大业主?你们那些上一辈的大佬们都知道我的这些怪事?”

“知道一部分吧,但是他们都认识穗穗。”龙卷风弯腰拿起地上的酒,拉起万穗的手把酒瓶塞进了她的手里,“阿秋说,这是送你的见面礼。”

“替我谢谢狄老板。”万穗打开酒瓶盖,直接拿起来喝。

“叫他秋哥就行,他知道你喜欢喝酒,而且多少都喝不醉,特意给你的。”龙卷风看着喝了酒而变得开心的万穗,表情也变得柔和起来。

万穗拎着酒瓶,趴到走廊的围栏上,抬头望着天空的明月,欲言又止。

“想问什么就问吧。”龙卷风读懂了其中的意思

“这里和我想的不一样。你也和我想的不一样。”万穗说

“哪里不一样?”

“你知道外面是怎么描述这里的,犯罪之城,充满着暴力和血腥,但是,我觉得,这里,好像是一个非常温暖的地方。”万穗小声地嘟囔着,“害,其实我也没见过多少地方,都是录像带和书里见的,我还是第一次走出组织。”

“因为对于大部分居民来说,城寨不是什么人间炼狱,这只是他们的家。”龙卷风屈指弹了一下烟灰,

“感受到了吗?这里迷人的地方不是什么犯罪者,瘾君子的天堂,也不是无法无天,无人管束的治安。”

龙卷风转过身,用和万穗一样的姿势趴在走廊上,他将城寨目光可及的地方都尽扫眼底,然后静静品味着。

“外面的人可能无法感受,但是对我而言,你看这城寨,耸立在这,我觉得它有血有肉的。”

龙卷风伸手指了一下这里的万家灯火,

“拼凑血肉的正是这里琐碎的生活,和简单幸福,以及即使生在乱世沟渠,也从未放弃过希望的灵魂,违法犯罪固然有,但那只是少数。”

“那你又为什么愿意栖身在这里呢?因为我觉得以你的能力,足够在香港闯出一番天地。而不是在这个小地方,维持着地下秩序,这里没什么赚头啊,而且据我所知,你甚至是不碰那些东南亚农副产品的。”

万穗又问到,她觉得自己现在活像个刨根问底地记者。

“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害人的事我也不会做。”龙卷风停顿了一下继续说,

“至于为什么愿意留在这里?不是每个人都是一帆风顺的,也不是所有人都会过的很好。在这个时代,总会有些走投无路的人,自愿的也好,被迫的也罢,他们需要一个避风的港湾。”

“我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年轻的时候,一路逃难,靠着邻里乡亲的庇佑和掩护逃到了香港,又在香港亲戚的照顾下长大。”龙卷风对万穗笑了一下。

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怪不得龙卷风很看重城寨的邻里相亲。

万穗想了一下,干脆把酒瓶递过去 COS 麦克风。

龙卷风却会错了意思,很自然地接过万穗的酒瓶,顺嘴也喝了一口。

“咳咳咳咳……”万穗有点尴尬,赶快开口接着问,“伟大的城寨守护神啊,但是洛军是当警察的,信一据说在念书,好像你们都没给自己准备一个接班人。”

这些事情对她来说多少有点逾矩,但她真的很想知道。龙卷风沉默了很久,久到万穗以为龙卷风感到冒犯,赶快出口道歉。

“不好意思,我问的太多了。”

“没关系,我很高兴你想了解我,我只是想到了别的事。”龙卷风回答

“这里没有什么接班的必要,没几年就会被清拆,所以我和阿占,更希望他们是医生,是律师,是政客,是警察,而不是像我们一样靠双拳打拼出来的黑手党。”

“清拆之后的局势不适合我们这样的人,所以我开办学堂,资助城寨的学生。对于他们,城寨清拆之后能有个出路,对于我们,他们这样的人脉,也将会是未来的医生们,律师们,政客们。”

“江湖永远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我们也需要人脉,你看,阿穗,我也没有你想的那么伟大。”

时代造就英雄,英雄更要适应时代,后面的时代,确实将不再是黑手党呼风唤雨的岁月。

龙卷风很少会有这样话多的时候,也很少表露自己的心意和想法,今天在这样的月色下,在午夜梦回日渐清晰,终于能触碰到的灵魂下。

龙卷风被触及到了内心最柔软的温情,他诉说一样地和万穗讲了很多。

龙卷风甚至讲了在穗穗倒退时间之前的日子。

他曾经也希望信一好好念书,但是那时候的信一太过于懂事,不希望自己一个人太辛苦,所以早早辍学来帮自己管理龙城帮。

他讲了他本希望一点点看信一长大,看信一接下龙头棍,自己退居二线,慢慢指导信一这江湖里的人情世故。

但是什么都没有来得及,自己的身体不允许,他能感受到自己在一天天地虚弱和衰退。这只让他快速教信一他能教导的一切。

命运地作弄也不允许,信一和洛军什么都没准备就要接下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在他们的身上,让他们撑住。

穗穗让龙卷风看到世界的另一种走向,从那一刻起龙卷风就发誓。

要改变未来,不惜一切代价。

好在,现在一切都还来得及

自己状态不如年轻,但是依旧还是那个龙卷风。

最重要的是,阿占活着,阿森活着,阿秋没有苦大仇深的过往,Tiger还精气神满满,他和阿占更来得及循序渐进教信一和洛军。

一切看起来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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