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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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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落一地的状师摊那书生也不要了,捡了几件重要物什揣在怀中,边跑边回头看。

林蓁走近年轻公子,躬身行了个大礼:“多谢公子,不知公子高姓大名,在下以后好好报答”。

她也想现在报答,只是现下什么都没有,报答无从谈起。

那公子收回盯看书生的目光,视线在林蓁身上仔细打量了一番,挑眉一笑。

眼波流转间仿佛递给林蓁一杯美酒,眼神花俏得石头都能融化。

若不是林蓁心里有飞飞,她定要醉在这眼神中。

“何必以后,不如以身相许?”声音温柔似水,宛若真要求娶林蓁。

林蓁一时愕然,眼前蛊惑人心的一张笑脸,眉目含情,动人心弦。

到底看出自己是女子,还是对方是女子。

见林蓁僵在原地,公子直接上手,手掌轻拍了拍林蓁的脸,像微风吹过树梢,如细雨打在柳枝,只轻轻一下。

林蓁惊得皮肤都缩紧了一瞬,手掌摸着他刚抚过的地方,瞪大眼睛看着他。

公子收回手,笑道:“好了,不逗你了,你打扮成这样,不是写在脸上,都来欺负我吗?”

林蓁看看自己,身着一件普通天青色长袍,是弟弟林承俭特意选给她的旧衣,她觉得很合适,哪里不对呢。

“算了,一时半会你也改不了,就是提醒你,你这个样子很容易吸引坏人”。

她大概不知道,即便男装加身,她眉眼间妩色和艳光,依然在她不经意动作间流溢,让他这样的老江湖一眼就辨出雌雄。

林蓁合手再次作揖:“请公子指点”。

“咳咳”,公子推却道,“你别在我面前这个样子,你一看就是个女子”。

林蓁傻眼,站在公子身边有些手足无措。

她在肖记包子铺时,肖寡妇和她丫头从来没说过什么呀,肖寡妇最初以为她是少年还拒绝收留她呢。

“不是形似,重在神似”。

公子道:“既然要报答,来,现成的,把我这份状书送到御史台,成了给你三十两”。

公子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份纸袋,将它递给林蓁。

御史台主行监察之职,许多冤假错案的苦主会到此地递交状书伸冤,有点像另一个时空最高法院的再审。

昨日林蓁问询考女官事务时,看到过有苦主拿着状书在御史台里登记。

林蓁赶忙双手接过纸袋,嘴里拒绝道:“不用的,不用的,举手之劳”。

心想这公子应该是个阔佬,对银钱完全没有概念,送份文书就三十两,若这条街上所有状师知道,大家必争着抢着送,能把他整到讨饭。

说话间,林蓁从纸袋里抽出状书,简单翻看了几眼,顿时似咽下了冰疙瘩,萎了。

这状书里的事件距离现在已经十七年了,十七年,还能翻案吗,恁是铁证放十七年也锈得看不出原样了吧。

她不该口出大言“举手之劳”,这哪是举手之劳能解决的呢。

林蓁暗自叹气,在这个时空她还是没经验,若在最高法院门口有人让她递状书,她毫无疑问会想到必是重大疑难案件,怎么在御史台前就完全没这个意识呢。

可已经答应了公子,对方还刚刚帮了自己,那硬着头皮也得跑这一趟。

林蓁看着状书上的时间,向公子确认道:“这真是十七年吗?”

“嗯”,公子神色平静地应道,“有问题吗?”

“没有,没有”,林蓁忙回道,“公子就在此处等我,我去去就回”。

走了两步,林蓁回头问道:“请问公子高姓大名?”

“明晖”。

“嗯嗯,知道了,明公子”。

林蓁走得愁苦。

若在另一个时空,这个状书根本无法递进法院,更不论呈现在法官眼前,原因就是时间太长,过了诉讼时效。

不过在大周,古老的律法自然比不上另外一个时空的完备,据林蓁所知,大周律法并无诉讼时效规定,十七年虽久远,许多事情无法考证,但律法无明确说法,或许努力争取一番,让它呈现到御史大夫面前也有可能,毕竟这里是人治社会,至于御史大夫是否翻案,那自然不是林蓁能左右。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自己被骂得狗血淋头,被指摘状师水平不名一文。好歹自己摆摊做生意,水平再怎么挫亦不能暴露在客户面前,林蓁怀着如此心思婉拒明晖陪同。

明晖压根没想过同去。

这个状书表面看是一个官员的冤假错案,实质和十七年前前太子被废有关。当年前太子以巫蛊之罪被废,牵扯的太子党成千上万,掉脑袋的就有千人之多,贬谪流放的不计其数。

明晖知道翻案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便有也得换了天子以后。现在不过是试探,有无可能哪个官员会是突破口,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他隔三差五挨个送状书,案件本身敏感他又去得频繁,明晖从来都是找个状师代他去送状书。

状师们尚无一人成功送出过状书。

今日他亦在僻静处暗自观察,挑选送状书的状师,见林蓁一个女子亦来凑这份热闹,他一时兴起,为林蓁摆平了麻烦,至于手中状书,就让她送一送好了。

并没有什么指望。这个女状师天真得愚蠢,对这份状书的背后一无所知。

明晖目送林蓁走进御史台侧门。

林蓁昨日来过一次,对御史台内各个部门位置已经比较熟悉,她跟在各种苦主身后排队,等候负责登记的小吏接待。

不出所料,小吏一看到状书上事件发生时间就摇头,根本不翻阅后面内容,直接把状书退了回来。

“你这个时间太长,我们没办过”。

林蓁已有心理准备,坐着纹丝不动,问道:“那大人,现有律法没有规定十七年不行呀!”

小吏惊讶面前人还懂律法,耐心解释道:“虽然没有规定,但一直以来我们就是这样操作的,你还是请回吧”。

“要不问问大人的上峰?”

小吏有些不耐:“后面还有许多人,这位公子可以去刑部或者大理寺问问,我们这里确实不行”。

“这事儿就归御史台管,大人怎么能推诿呢!”

“十七年不行”。

“哪条律法说不行了?”

……

林蓁不走,小吏无法,叫了衙役就要推她出去。

林蓁直囔囔。

闹哄哄中,一辆马车从御史台大门驶进路过此处,车中人因声音吵闹瞟了一眼窗外,林蓁执拗不屈的模样映入他的眼帘。

马车速度并未减缓,不过须臾时间林蓁即出了车中人视线,但他眼光毒辣,看出林蓁是个女子。

林蓁和小吏争执了半个时辰之久,小吏说不过她,叫人把她推出去她又跑回来,回来后林蓁语气更加气愤,言语变本加厉,还鼓动正在排队的苦主评理。

“律法并未规定,为何不予登记,如此应付差事御史大人知道吗,对得起御史台的监察之职吗?”

和林蓁对峙,小吏头疼。

正在此时,小吏被人叫走,林蓁骤然失了对手,目光随着小吏行走轨迹移动。

小吏匆匆跑到一辆马车前,和车中人点头哈腰说了些什么。

林蓁心下犹豫,小吏都跑了,就这样偃旗息鼓,还是等着小吏回来继续和他战斗。

她已经讲得嘴唇冒火,也知百无一用是书生,讲得再有道理面对小吏不作为亦是无用,何况十七年前的事件的确时间久远。

她努力过了,对得起明公子。

小吏向林蓁小跑过来。

“拿上你的状书,去见大人”。

柳暗花明又一村?

林蓁懵懂中跟着小吏走到马车前,小吏把她手中状书递给车中人。

隔着马车,林蓁什么都看不到,但能听见纸张翻动的细微之声。

马车里应该是个大人物,林蓁猜想,或许有戏。

“此事发生在十七年前的潭州?”车内一个男声响起,声色肃然冷厉,让人心尖不由发颤。

这里除了林蓁都是御史台官员和小吏,显然,男人问的是自己。

虽然车内人看不见,林蓁仍不由躬身垂首,答道:“回大人,是,在十七年前潭州”。

“你姓甚名谁,年纪几何,祖籍何处,和苦主什么关系?”

“回大人,小人甄安,年十七,祖籍潭州——”

“你也是潭州人?”车内人打断林蓁的话。

身份是林蓁跑出英国公府随口编的,祖籍也是顺口说的,母亲的祖籍。

此刻林蓁察觉似乎有些怪异,但说出的话泼出的水,她小心翼翼地回:“是”。

车中人追问:“你出生在潭州?和苦主什么关系?”

“小人出生在潭州,和苦主没关系”。

车中人静默了片刻,反问:“没关系?那为何你送此状书?”

“小人略通文墨,为我朋友如此”。

刚刚认识,只知姓名,不知算不算朋友。

车中人又问了明晖的信息,可林蓁除了姓名一无所知。

车中人并未追问,似乎思考须臾,道:“状书放我这儿,半月后此时,带着明晖,来御史台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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