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紧盯着李斯的脸,嘴唇嗫嚅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贝特曼很想告诉他马修是个隐藏很深的变..态..杀人犯,叫李斯立马打给FBI把马修抓起来坐牢。但他哆哆嗦嗦了半天也不敢讲出半个字母。贝特曼已经忘了要松开手这回事,既紧张又羞愧地望着李斯不说话。
贝特曼很确信这东西是马修传给他的,他来巴尔的摩不久就遇见了马修·布朗。基佬病毒在飞快地腐蚀他的思想,让他变得娘们儿唧..唧并且脆弱不堪,很快他就会和其他基佬混乱地性..交..互..插,变成一坨掉在街上的臭狗屎。
幸好他还是哈佛学位,学历和金钱都不会因为他变成基佬而贬值。
贝特曼又有点察觉到这种病毒会让他爱上睁开眼后第一个看见的人,就像被精灵涂了爱懒花汁的拉山德会疯狂爱上海丽娜。他变成基佬那就一定会迷恋李斯,这是合乎情理的。
毕竟李斯是那么的好,如果李斯是女人,他就会爱她。现在也差不多,李斯是男人,他是被病毒感染的新基佬病患,他也还是喜欢他。
结果没有差别。
不过马修·布朗肯定不会是帮助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缺心眼子精灵珀克,马修只是个恶心的,随便用手指捅别人喉咙并且到处传播病毒的基佬而已。
其实贝特曼没有表现出他想象里那种程度恶劣的神经质,问他什么都乖乖答。只是他很含蓄地抓住了李斯的手,一脸有苦难言的表情。
李斯早就敏锐地察觉到贝特曼有话要单独对他说,所以才不让马修跟过来。否则作为一个开明的大家长,他肯定放小情侣一起酱酱酿酿。
他在等贝特曼把问题说出来,但人家终究抹不下面子,可能是不好意思或者不信任他。毕竟是第一次见面,李斯也不强求。
反握住贝特曼的手,李斯轻轻摇了摇,然后互相松开手,让这份难言的尴尬变成了普通的社交游戏。
“有空常过来玩啊。”
“嗯。”贝特曼点了点头,把脸扭了过去,像是不想再看见李斯。
李斯收回手臂,撑在车窗上又和他说了一句话,贝特曼没听清。他的眼睛痴迷地看着车窗上透出来的反影,那栋孤零零的房子里亮起的灯光仿佛都聚集在了李斯的身上,玻璃上的光晕很轻易就让人联想到宗教画里神使散布福音的场景,既柔和又熠熠生辉。
贝特曼不知道自己到底哭了没有,但他真的突然很想跳下车抱住李斯放声痛哭一场。巴尔的摩漆黑一片的夜晚其实蛮吓人的,不像纽约那样彻夜灯火通明,基建差到连个路灯都没有,很多奇形怪状的东西都能完美潜入黑暗里。
有了光反而多了几分恐怖,因为你不能预知在什么时候,会被其他见不得别人好的混蛋打碎手上唯一的那盏灯。
昏昏沉沉地被司机送到了预订的酒店门口,坐在大床房软乎乎的垫子上,贝特曼才逐渐记起来起来李斯最后说的那句话是什么。
“到家之后给我发个短信。”
他连忙掏了掏手机,身上没有,估计掉在出租车上了,倒是腰上还别着一把毫无用处的消..音..手..枪。
贝特曼拿起床头上的座机准备拨号,又记不起来李斯存在他手机里的电话号码,暴躁地锤了一下墙壁,指关节在重击下充血变成了玫粉色。
他钻进浴室,几乎用了大半瓶薄荷漱口水。用手指扣着喉咙催吐又吐不出来,贝特曼只能先用热水和乳液把自己蜜色的皮肤搓出了红艳艳的血丝。
热水顺着喷头滑进口腔,就像一个另类的洗胃方法,贝特曼最终如愿地扶着浴室的玻璃门呕了一地。水流从脸上滑过,就不需要分清楚里面到底有没有眼泪了。
保持身体内外的干净卫生,这样会让贝特曼饱受摧残的心灵稍微感觉好受一些。
……
送走了贝特曼,李斯就坐在沙发上,一脸严肃地抿着嘴唇盯着手机沉思。马修自觉没做错事,但也不敢留下来触李斯的霉头。
本来该马修洗的碗碟砸碎了,又没什么别的事要做,人早就缩上楼躲得没了影。只有心思单纯的捷克狼犬趴在李斯腿边,长尾巴傻乎乎地拖在地板上“呼呼”地横扫,吐着舌头歪着脑袋望着他。
李斯把狗抱在怀里,脸埋在了狗子身上。银灰色的柔软长毛里似乎残留着很黯淡的茉莉香波的味道,又像是错觉。
这次又不一样,什么都不一样了。
李斯记得那张俊美的脸,当他还是种花家十佳青年的时候,经常暗戳戳地翻墙去推特给DC贝蝠(克里斯蒂安·贝尔)投票。虽然本蝠也帅得人神共愤,但人总是偏爱先入为主嘛。
Batman,Bateman.
只差一个字母,蝙蝠侠就变成了贝特曼,真有意思。
他们好像不是第一次见面,李斯记性还算不错,经过尼格莱·安德鲁的犯罪现场时,他们远远地见过一面。那个时候贝特曼转身就走了,马修也拉着他让他快回家,恐怕就是担心碰上了暴露恋爱关系吧。(详情见第三章)
同性恋,有什么所谓呢?
李斯心很大,他能为了等一条无果的短信熬夜到凌晨二点多。但又觉得一个比他还高还壮的年轻小伙子出不了什么问题,便像往常一样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