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身上残留着斑驳的血迹,结成了硬块,若不仔细观察,或许会以为那是什么时髦的装饰,深色的风衣成了他最好的掩护。
从这点来看非常可疑,很多罪犯会回到现场反复享受成果。
李斯没有注意到这个,他在观察建筑以及案件本身留下来的线索。自然而然地忽略了人的本身。
而这恰恰是马修最擅长的,他喜欢观察身边的一切。
一个精神病院的护工,在关押着犯罪疯子的监狱里,护工们对血液的M感度不亚于警犬在嫌疑人身边掠过时的敏锐嗅觉。
所以,他看见了他。
一个典型的精神病人,神经质在他身上提现得淋漓尽致。
他的穿着可以称得上精致,细微到了每一个部分。就连风衣的袖子也系上了镀金雕画的铜纽,不经意间凸显出了主人对于华丽着装的重视。
几乎是强迫式的,他逼迫自己把一切做到尽善尽美。
那个男人想被人看见,用什么方法被看见什么都好。美丽的,残忍的,优雅的,血腥的——他并不想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任何代价,他只希望其他人能够给与一份关注。
施舍或者抢夺。
倘若非要用什么词来概括,马修认为这家伙是个用错手段寻找存在感的疯子。
没人能够从外貌看穿一个人的内心。
他的年龄大概在二十上下,风度翩翩,单是看脸就足以让九成九的女人为他心动,模特一样优越的身材足以让人陷入疯狂。
看起来像个华尔街精英,上流人士。
或许就是。
一个厌倦了钞票、美酒、晃动着的数据的富家公子,跑来巴尔的摩寻找生命的鲜活,寻找能够证明自己存在过的证据。
这位公子哥儿绝对是凶手。
马修能够确定,就像一个老警察在辖区里巡逻时总能揪出隐藏在人群里的惯犯,他的直觉几乎没有犯过错。
精神变态对他总有一种神奇的吸引力,让马修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他希望充分了解他们的内心,他可以靠近他们,然后……狠狠撕下那层异于常人的面具,欣赏那些疯子们感受到欺骗与背叛后歇斯底里的愤怒、极致疯狂后的痛苦亦或是——绝望。
当然,这仍然属于正常人的范畴。
他们不是同类。
马修有自己的生活,并不感觉到精神上的割裂,他拥有普通的朋友、家人,他脑子里疯狂的念头只作为娱乐活动而存在。
那个男人表现出来的神情足够吸引人。
那种堪堪压抑住的暴力情绪与强作镇定的恐慌,完美地揉杂在了一起。
太过动人。
马修通过一点不怎么正当的方法查到了那个人的ins,并且通过观察那人po出来的推特图片得到了他的地址,并且在接下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跟踪了他。
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李斯也只是感叹了一下最近臭弟弟的黑眼圈重了点——然后无偿替他上了几天夜班。
巴尔的摩避风港精神病院不怎么细查护工出勤,并且不存在大华刷脸打卡的那种机器,马修翘班跟踪变态算是做得天衣无缝。
这段时间里,以FBI的办事效率,再加上没有引起瞩目的普通凶案影响实在有限。
即使通过弹壳及其他各类线索没有找到凶手,使这个案子最后变成了悬案,最终也没有得到太大的重视。
很快,它就被那些将尸体摆放得花里胡哨的案子给分去了热度。
明眼人都清楚天天能见的枪击案和诡秘的尸体挂鹿、老父亲弑女相比,自然是后者的稀有性与恶劣程度更高。
……
黑暗中,一双翡翠绿的眼睛在夜色里氤氲着柔和的光,中心墨色瞳孔缓缓缩紧,如同狩猎的鹰,潜伏在高空中盯紧了猎物,给予毫无防备的羊羔致命一击。
血色在昏暗的光线下悄声蔓延。
一个男人握着一柄刃口泛着银光的小斧子,神情冷峻地站在碎块前。肃穆的气氛配上庄严的着装,恍惚是来到了朝圣者的教堂。
尽管此刻的场景和圣洁一点也搭不上边。
“我很奇怪,贝特曼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