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没有完成,以后作业自己写。”上面有这么一句话。
她突然笑,脸色有些苍白,抬头看我,“走走好吗?”
我侧身让出路来。
“什么情况,那个‘哑巴’竟然主动来找纤纤姐了。”
耳朵里突然飘来这么一句话。
真荣幸,竟然有这么一个绰号。
我兜着手,低着头,在洛悦纤身边慢慢地走,眼角边是她的裙裾,顺着她的步伐,妙曼地飘荡。
黄昏的风缓缓地吹,不紧不慢。
我和她都没有说话,因为一直是这样,已经习惯了,倒也不觉得尴尬。
也不知走了多久,路上经过一个小卖部,洛悦纤提议进去吃个冷饮,歇歇脚,我没意见,跟着她进门,等她点单付账。我太习惯别人安排好的一切,对吃东西需要付钱完全没有形成社会人应该有的概念,有次因为吃完东西就走人差点给人揍了。
洛悦纤找了个桌子坐下来,我很自然地坐在她对面,香草冰激凌,最普通的口味,没啥可吊胃口,也不会太令人讨厌,洛悦纤对我的喜好一无所知,这是最安全的选择。
她坐在那里,等着冰激凌自己化掉,一张一张撕自己辛辛苦苦写的字条,撕得非常仔细,非常有耐心,憋了半天,说了一句话,“刚开始是写给纪屺寒的,后来的都是写给你的。”
我惊悚地抬眼看了她一眼。
小姑娘你不带这样骗人的。
“也不知道是哪天开始的。”她的神色带着回忆,“算了,现在才知道你喜欢男人,以后就做个朋友吧。”没等我接话,她就起身走了。
我冤枉啊,那个沈孟烶,不知道在外面放了什么毒,我张口想叫住她,究竟是没发出声音。
很久没说话了,大概连该怎么说话都忘了。
人走了,桌上就剩两杯化了的冰激凌,和一堆纸屑。
字条都撕了,碎得无法拼接,上面究竟写了什么,死无对证,凭人随意说。
这一晚的月特别地清,清得让人无精打采,手指翻着掌中机,我的脑中却不断流过一些和眼里看着的内容无关的片段。清隽澈,何其微小,没钱没势没背景,连个普通人都不如,完全落在尘土里。沈孟烶,我望月叹息,一个高高在上的太子爷,任凭你再怎么放不下,也不过是多了少了一个心爱的玩具而已,每个长大的人都知道,儿时那个睡觉吃饭都要抱着的玩具,找不到就要哇哇大哭的玩具,迟早有一天会被成长中的你遗弃,就算你依旧把他保存在某个搁玩具的屋子,没有当垃圾丢掉,没有当友情送掉,你也不会再天天记着他,时时要带着他了。你是他的唯一,而他之于你,不过是过去了的其中之一而已。
而及时离开,也是唯一能让你铭心刻骨的最无奈的方式了吧?
我一指按灭掌中机,在清月中闭上眼眸,过去的,就不该再记起,如果他真走了,就让这段记忆流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