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更快活了,能每天早上出府前看一眼大公子舞剑,能每天听课时看一眼大公子的后脑勺,听他用爽朗的声音与夫子讨论诗文,晚上他们一家围坐用膳时,她也能站在一旁看一眼他,听他斯斯文文地道着家长家短。
她喜欢他。
郑云儿是这么想的,她不知道,她的这种喜欢是什么样的喜欢,是多深的喜欢,能喜欢多久,但从往年里阅读的无数情爱话本子中研究出,这就是喜欢。
她喜欢他。
她看到他练剑时会开心,看到他背影时会开心,听到他念诗文时开心,看到他闲聊家话时偶尔露出的笑脸,更开心,对,这就是喜欢。
郑云儿停了手中的笔,告诉李子檀:“我喜欢他,喜欢你哥。”
李子檀嘴里嚼着烧鹅,含糊地嗯了一声,郑云儿疑惑,便把李子檀的脸掰过来正对自己,一字一句郑重其事地重复一遍,“我喜欢你哥。”
李子檀眼皮不带一皱地回答:“好,我知道了,喜欢就喜欢呗,喜欢他的人能从城南排到城北,多稀奇似的,不过你们的喜欢没什么用,他只能属于淮南郡主。”
是了,那个被全城嚼烂舌也还未盖章的皇命指婚,只要李子槿敢中第,那官家就敢盖印颁旨下发了。
一想到婚姻,郑云儿感觉心里有点后退,不那么喜欢了,虽然知州府后院还算和谐,但夫人小姐们常聊的话题里,都是东家纳妾鸡犬不宁,西家争宠鸡飞狗跳,好似名门贵族光鲜的大门后边,全是喧嚷与争斗,大户人家后院女人众多,又都闲出病来,有点动静就是天崩地裂,今日议论他家的天崩地裂,明日这道雷就劈到自己身上,循来反复,好不热闹。
但这种热闹,郑云儿是一点也不想参与的。
这话本子看得太多,自然只愿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一夫一妻,一世一双人,郑云儿心里并不失落,又不是想嫁他,只是想喜欢他,当下,享受这种喜欢就好,这种喜欢比吃糖饼还甜,现在喜欢他的人太多,也没人在意她的喜欢,喜欢便是她自己一个人的事,她便喜欢地更自由更大胆了。
她现在不用贼眉贼眼地偷瞟了,直接大咧咧地盯着瞧,甚至打上招呼,再奉承两句剑好诗好的屁话,闲来无事找他的近侍李深瞎掰扯家长家短套一下他的喜好,反正又不用嫁他,能占点便宜就多占点,不然等他中了第,娶了郡主,就没得玩了。
现在府上是个人都知道郑云儿喜欢大公子,不过没什么关系,府里是个婢女都多多少少有点喜欢大公子,府外喜欢他的名门贵女送的信物拜贴都能用竹筐装,有啥好稀奇的,反正他一个都不喜欢,他只喜欢他的书,他的剑,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