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下车,余未明才终于看他一眼,又飞快移开视线。
一路上,他脸冲着窗外,心中情绪狠狠拉扯。每当他想起自己意乱情迷,不值钱的和雌虫拥吻在一起,任对方摸摸索索,就心生恼怒。可当他想到自己目的达成,竟只被亲摸几把,就觉得老大的划算。
说到底,要是他全程理智冷静,纯粹把亲近当作交易,牢牢占据主动权,坐看雌虫为他着魔发疯,他不仅不会着恼,反而会自喜得意。
可一切全因感性、冲动、情绪。
匆匆一瞥过后,余未明不做寒暄,抛下一句“再见”便头也不回向前走,高挑的背影享有小区明亮的灯光,正面则藏在暗影里,他正背光而行,要走入黑暗里。
与他相比,昂斯特是另一个极端,他的视线难以离开余未明,敏锐的嗅觉能闻到他身上混杂的信息素,这只雄虫被坚固地打下了他的标记。
未明不理他,当他不存在。留下一句“再见”却连他的回复都不听。
单方面的“再见”,也能算“再见”吗?
昂斯特不知道,他控制不住追下车,跟在雄虫身后。
也许是雄虫心绪杂乱,或者雌虫技巧高超。直走到楼门前,余未明才突然发现他跟在身后,惊吓地几乎跳起来。
“你跟着我干什么?”
昂斯特暗自瞄着光脑,约会前熬夜做的预案已经到了尾声,他再也说不出车上时鼓动雄虫的甜言蜜语。
后颈被汗浸湿,一股严重的割裂出现在他身上,从不放任自己随机应变的昂斯特,此时陷入不敢开口的艰难境地。
他不知道,自己的话出口,会让雄虫更喜爱自己,还是惹了他更发怒。
所以他直直杵在他面前,却像根木头似的,一句话说不出。
余未明被吓了一跳,什么纠结都抛到脑后,满心只有狠狠还击叫他丢脸的雌虫。
他双手捏着指骨,下一刻就要真的“跳起来”狠踹他的膝盖。
但当他抬起头,却发现昂斯特并不如他想的那样从容不迫,反而脸上带着年轻雌虫才会有的青涩无措,简直像第一次恋爱的愣头青,想跟心上人说话,又害怕说错话。
怒火消失地莫名其妙,余未明慢腾腾摩挲着手指,心底轻哼一声,他就说,本就该雌虫先认输。
看在昂斯特对自己神魂颠倒的份上,余未明决定原谅他的失礼。
刚这么想着,昂斯特毫无征兆抱住他,熟悉又陌生的体温驱散了夜里的寒意。
!!
余未明忍住到嘴的惊呼,大力推拒他的胸膛,昂斯特却纹丝不动。
方平静下来的心湖又被搅乱,那种怒火中夹杂着悸动的感觉又来了。
心脏被迫与雌虫同频,那异样的鼓噪,终究侵入他的心室。
余未明不知不觉停下动作,脸颊乖乖贴在雌虫怀里。
昂斯特的怀抱,和派哈德不一样。这怀抱有力却不疼痛,不需要他逞强说“不疼”,也无法带给他战胜雌虫的成就感。但如果在夜晚,却勉强算得上安全和温暖。
不知道抱了多久,被放开时,余未明还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往前倾了身。
回过神后板了脸,怒气冲冲瞪过去。
昂斯特怀里空空,眼中却满当当塞着雄虫的身影,他下了车追到门前,冒失地拥抱了未明,不算漫长的时间里,他终于想好了说辞,“再见。”
余未明:“……”
余未明在心里大声嘲笑他有病,莫名其妙无语至极,嘴上却不自觉,“……再见。”
该死的雌虫,该死的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