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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番外】十一胡同记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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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猝不及防被她踩进了满地的尘土里,落叶险些刺进他的眼睛,细长的鞋跟压在脆弱的后颈上,哪怕是被强化过的身体也难以扛住这一击,泛着暗色的血液从鞋跟下渗了出来。

“我是……十一胡同孤儿院的孤儿,我们都姓陈……”他艰难地发声。

女人嗤笑了一声,加重脚下的力气:“大概吧。告诉我,风是什么形状的?”

“不知道,人怎么……怎么能看见风呢?”陈林听出这个古怪的问题别有深意,避开直接的回答。

“真的不知道吗?”

“不知道……”

后脖颈上的压力骤然消失了,陈林缓过一口气,下意识用手护住了后脑勺,身体蜷起来,张开嘴大口喘息。

“我讨厌你的眼睛,”黑色高跟鞋踢了一脚地上的小鼎,让它咕噜咕噜地滚出去一段距离,“别让我再看见你,小野种,带着你的东西滚远点。”

女人嫌恶地俯视他,男孩从垂落的发丝间隙发现她也有一双明亮的黄金瞳,只是璀璨的程度远不及他。

他想,凭什么,他们分明是一样的。

高跟鞋点在青石板上的声音渐渐远去,陈林这才直起身子,再次对着水面观察自己的眼睛。

金色的光芒此刻已经黯淡下去,恢复成了原来的浅棕色。它们不再威风凛凛,甚至有些脆弱,像一些上了釉的瓷瓶,轻轻一推就能打碎。

他抬起手,隔着一层皮肤感受眼球的转动。

又或者,她讨厌的是原本的颜色?

男孩想不通这个问题,但女人的出现打破了他目前暂且可以称为安稳的生活,他必须要面对身体上突然出现的异变和莫名其妙的危险。北京就这么大,他们总会遇见,曾经的日子已经远去了。

一个想法忽然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也许我应该离开这里。”男孩想,“我应该去找妈妈……还有妹妹?”

他不知道那个红发的女孩是谁,不过,如果在妈妈身边,那就大概是妹妹吧。

他也不知道要去到哪里,可如果不离开这里,他永远也无法到达妈妈身边。

男孩熟练地翻墙回到了孤儿院,他没有带上青铜小鼎,而是以极低的价格卖了出去,这是他做的第一笔赔本买卖。

他爬上老槐树,想对他唯一的朋友——老八哥,作最后的道别。

黄嘴的老鸟在笼子里跳来跳去,喙上满是鸟笼刮出来的伤口,这一刻他觉得这只老鸟或许也需要自由,需要将黑色的羽毛伸展在蓝天之下。

“你想出来吗?”他问。

“谢谢!”老鸟高亢地回答。

男孩愣了一下,然后郑重地点头,似乎要履行一个重要的承诺:“我知道了。”

他把手伸向鸟笼的小门,就在即将触碰到前一秒,本来缓慢流动的风忽然有了一点不同。

他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一点,迅速收回了手,下一刻挂着鸟笼的树枝就在他眼前被切断,直直地掉了下去。

老八哥还留存着一点飞行的本能,它张开翅膀想要带动笼子向上飞,但笼子太重了,折断的树枝刺入了它的脖子,紧接着在落地的一瞬间因为巨大的力量而变形、扭转。

黑色的一团飞了出去,像是没反应过来般张了张嘴,在地上留下了长长的一道血迹。

老鸟的头颅离开了笼子,而它的身体却依旧被困在牢笼之中。

这是男孩头一次直面死亡。

一切发生得太快了,他的脸上还残留着要为朋友解除枷锁时的郑重,转眼间朋友就已经身首异处。

女人的身形再次从一片影子中出现,她手执两把飞刀,第三把切断了树枝,最后嵌入了陈林身后的墙中。

“小野种,撒谎可不是乖孩子。”

她抬起暗红色的眼睛,饶有兴味地盯着男孩,本就美艳动人的脸因为抬眸而更具风情,但在男孩眼中却如恶鬼一般可怖。

跑!

他的脑海中只有这一个字,身体在一瞬间就做好了准备,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力量,让他重温了不久前的感觉。他仗着自己对附近地形的熟悉一跃跳出了墙,眼前自然而然地出现了逃跑的路线,整块区域的各种细节都清晰地呈现在了他的心中。

陈林很快适应了新能力,但他实在太弱小了,无论多精妙绝伦的抉择都无法抹平他和女人间在力量上的差距。他需要拼尽全力去躲避,才能避开女人游刃有余的追击。

而女人拥有猫一样的恶趣味,猫这种生物捕猎有时并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为了获取戏弄猎物的快乐,她想看到他无力又竭尽全力的样子,要他永远追逐着她所施舍的那一点点希望,连挣扎也显得那么可爱。

陈林的冷汗浸湿了衣服,他躲在半桶泔水中,依然能听到女人的声音。

“我很怀念围猎这项活动,为什么要取消呢?”幽灵般的声音,若即若离,既像在很远的地方,又像是极近的耳语,“那可是家族难得的盛会啊,我还记得所有成员都会到场,大家有说有笑,团结得像是一个人。”

“围猎取消已经几十年了,谢谢你让我找回了曾经快乐的记忆。”

“所以……出来吧,我又不会对你怎么样,别像个老鼠一样躲起来。”

飘忽不定的女声萦绕在耳边,陈林不受干扰,默默在心中倒数。

十分钟……五分钟……三分钟……二十、十九、十八……

三……二……一!

外面传来巨大的轰鸣声,仿佛一座山倒塌了,粉尘四起,接着是一片兵荒马乱。

北京的胡同正在逐步拆迁,他躲藏的这一条正是计划在六点钟准时拆除的,这次拆迁提前通知过要用上炸药,正好能制造不小的混乱。

他从泔水桶里冲了出去,扬起的尘土遮掩了他的行迹,小老鼠钻进了地下,就再难找到了。

陈林不眠不休地逃了四天,他无所不用其极,终于在第四天傍晚进入了乡村,躲在羊圈里睡了四天来的第一觉。

半年后,在三峡一带考察的现任商氏少君捡到了一个满身泥污的男孩,那个男孩长着一双蜀地商氏特有的浅棕色眼睛。

“小孩,你叫什么?”现任少君商明烛问他。

那股该死的亲切感又来了,陈林不吱声,谨慎地和这个男人对视。

他不说话,商明烛也没办法,他叫来下属:“岚哥你帮我把他收拾一哈,这娃儿身上味道太冲了。”

椒盐味的普通话男孩听个似懂非懂,就被拉去洗了个久违的热水澡,张牙舞爪还带着尘土的头发一下子服服帖帖地耷拉在脑袋上,发尾却依旧顽固地卷起一个小圈。

热气把男孩的脸也蒸得红润了,商明烛越看越喜欢,拉着男孩的手问他:“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

他还是不回答,但是开口问了其他的问题:“我们长得好像。”

商明烛向下属求证。

被他称为岚哥的人点点头,就是因为这个他才把男孩捡回来的。

男孩继续说:“我们的眼睛也很像。”

他说这话时也看了看一旁的岚哥。

“因为我们是一家人啊。”商明烛说。

男孩摇摇头:“我的眼睛……会发光!”

商明烛和岚哥都笑了起来,他们同时闭上眼,然后睁开,明亮璀璨的黄金瞳立刻点亮了漆黑如墨的夜晚。

陈林惊讶地张大了眼,他似乎受到了某种感召,金色的光芒在他的眼中绽放。他的手被商明烛宽大的手掌包裹住,有着不属于初冬的温暖。

莫名的委屈涌了上来,他鼻头一酸,贴近了男人,小声说:“是风,风把我带来的。”

“风神会指引祂的每一个子民。”

商明烛虔诚地低下头,三双黄金瞳不约而同地熄灭。

余下昏暗的烛火勉强照亮三人的身影,但要照亮前面的路,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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