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花十万块钱买校花初夜的时明煜是怎么想的,许葳把自己代入校花的角色想了想,如果是她自己遇上这个一个机会,只要和男人睡一觉,一个晚上就能挣到十万块,她愿不愿意呢?
十万块呢,她辛辛苦苦地打工,也得攒两三年。
而且,就凭时明煜这张脸,这身材,好像也不是很吃亏嘛!
一般富过几代的人家,长相都不会太难看,毕竟有钱人都会娶美女嘛,一代一代的基因改良下来,只要不是故意挑上一代最难看的基因来长,都不会难看到哪里去。
而时明煜算是很会长的,大概祖上几辈最好看的基因都被他继承了,长得那叫一个帅气,参加选秀的话光凭长相都能直接出道的那种。
真跟他睡一觉,吃亏的还不知道是谁呢!还有十万块钱拿,何乐而不为呢!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许葳就吓得用力拍了自己脑袋一下,乱想什么呢,意志这么不坚定,万一真的遇上这种机会,岂不是就会走了歪路了?
这根本就不是睡觉的对象帅不帅的问题好吗?
人都是有惰性的,一旦尝到了不劳而获的甜头,以后就不会再愿意通过辛勤努力去挣钱了,只会一遍又一遍地试图用相同的方式去获得巨大的利益,甚至不断地降低底线。
一开始是年轻帅气的小开,接下来年纪稍微大一点,胖一点丑一点也能接受了,再下来给人当小三也没问题了,只要有钱,还有什么是做不出来的呢?
所以,道德的底线还是一定要坚守的。
许葳赶紧把手机扔在一旁,关灯,睡觉!
时明煜昨天晚上还是回了学校宿舍睡的,不过因为心事重重,一夜都没怎么睡好,早上起来脑袋昏昏沉沉的,一跳一跳地疼得厉害。
但他还是习惯性地在六点半就醒来,习惯性地去操场跑了两圈,跑完以后精神倒是好了一些。
回到宿舍,舍友罗乐成才刚起床,洗漱完从卫生间出来吓了一跳:“见鬼了,你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早,你昨天晚上喝了酒回来,我还以为你得睡到中午呢!”
时明煜揉了揉太阳穴:“嗯,上课去。”
罗乐成瞪大了眼睛,仿佛听到什么天方夜谭:“你要去上课?”
时明煜懒得理他,自顾自进了卫生间。
不得不说,习惯的力量还真强大。
上辈子谈恋爱之后的时明煜,生活习惯被女朋友改造得非常健康,天天早睡早起还晨跑。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也挺辛苦的,但在爱情力量的激励下还是坚持下来了,慢慢习惯了之后,发现这样比以前总是睡到日上三竿精神好多了,也就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节奏。
重生回来,别的不说,这早起晨跑的习惯,一时半会倒也没有改掉。
至于突然想去上课,那也是他上辈子的一个心愿。
那时候他女朋友在他心目中可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学识渊博得很,搞得他总是很后悔,当初上学的时候怎么就没有好好学习呢。
他那时候就常常在想,如果能让他重回一次学生时代,他一定会好好念书,争取也做一个优秀的学生,这样才更配得上他心爱的女孩啊!
当然,现在的时明煜绝对不会承认,他想要好好学习跟许葳有任何的关系,他就是……
反正都回来了嘛,不好好学习,他也没别的事儿好做的,闲着也是闲着,就当是弥补上辈子的遗憾了。
有生之年,居然还能在大早上的,跟时明煜一块儿结伴去上课,罗乐成觉得这可真是个新奇的体验,正想采访一下对方早起上课的感受,转头却发现时明煜目光呆愣地看着前方。
前边有什么?不都是脚步匆匆赶着去上课的大学生们?有不少人嘴里还叼着早餐呢!
“你上哪儿去呢,咱们上课的教室在那边。”罗乐成扯住木然往前走的时明煜。
时明煜把自己当袖子从他手里抽出来:“你去吧,我不去了。”
于是,罗乐成莫名其妙地看着口口声声说要跟自己一块儿去上课的时明煜跟着别人走进了别人班的教室。
时明煜看见许葳出现在教学楼外时,心里第一个出现的念头是,她原来真的是宜大的学生。
上辈子刚认识许葳的时候,对方告诉他,她在宜大念研究生,正巧时明煜的本科也是在宜大念的,听她言语之间对宜大熟悉得很,他自然深信不疑。
可是后来才知道,这都是假的,宜大的研究生名单里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