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他本能地想要逃跑,想要求救。所以,无论跌倒多少次,他都要学会走路;无论咬破多少次舌头,他都得学会说话。人人都说他是天才,殊不知这一切只是为了自救。
后来发现逃不掉,三岁后的常铭又学会了一件新技能——察言观色。
他发现父亲回家虽然对母亲总是板着脸,但看着他却笑得很开心。于是他天真地以为两人是一个阵营,每当父亲在家就缠着他,甚至想让他带自己去上班。
一定程度上,他的策略是正确的。只要他哄常德盛开心了,孙梅芸也会格外温柔,表现得像一个正常母亲。但常德盛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家就像是他的歇脚处,休息够了便会离去。最开始,常铭还闹脾气,常德盛就哄他。
“宝贝儿子听话,在家乖乖待着,爸爸挣钱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宝贝儿子听话,爸爸今天先走了,下次给你买玩具。”
“宝贝儿子听话,等爸爸明天放假带你去游乐园。”
一次两次,常铭是相信的,就算常德盛从来都不记他给出的承诺,但只要他回来就够了。
等啊等,从三天变成五天,十天……渐渐地,他明白了“谎言”的意思,也就不那么在乎了。但他还是会盼常德盛回家,因为只有他回来那天,孙梅芸才不会把他关进小房间或者旧衣柜。
再后来,常德盛几个月几个月的不回家,孙梅芸骂的话也变成了“你为什么不早点出生?那四年你去哪了?你要是早点当他儿子,他就不会去找那个狐狸精了……”。
一次两次,常铭听不懂母亲的怨气。
两次三次,他开始有点明白,也许父亲不喜欢母亲的原因是他。
四次五次……八次九次……
常铭懂了,原来在孙梅芸没能给常德盛怀上儿子的那四年里,他在外面找人了。说是给常家传宗接代,但其实就是金屋藏娇。
这一藏,便一发不可收拾。
金屋未换,金丝雀却年年月月不尽相同。
孙梅芸不愿相信丈夫的背叛,不愿接受被放弃的现实,将所有的错都归因于那颗迟了四年的精子,将所有的怒火发泄在这颗唯一成功的“受精卵”身上。
孙梅芸开始打常铭,常德盛听说了,就打孙梅芸。孙梅芸等常德盛走了,又继续打常铭。打完之后关起来,直到常德盛第二天回来再将他放出。随之而来的,是新一轮的暴力。
一年又一年,常铭在这样的循环往复中,渐渐长大。
十六岁那天,常德盛提了离婚,他对常铭说的那番话,成了常德盛这么多年来,唯一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他说:“儿子,在你长大之前,爸爸有责任为你提供一个完整的家庭,让你像普通孩子一样健康成长。但今天你十六岁了,以后就需要独自面对这个复杂的世界,接受你想逃避的,战胜你所畏惧的。而这第一场练习,就是接受爸爸妈妈离婚的事实。但你别担心,就算离了婚,你永远是爸爸唯一的儿子,爸爸的钱也永远是你一个人的。”
瞧,这份礼物多贵重,唯一的继承权。
几十年后,他将一夜暴富,化身千万富翁,引百万人妒忌。
可这些是他想要的吗?是他在乎的吗?
他的父母从来不会想这些问题,在他们看来,父母把一切都给你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是啊,没什么不满意的。
十六岁的常铭毫不犹豫点了点头,不是为了这千万继承权,而是为孙梅芸能得以解脱。
他这辈子,不可能重新选一双父母。但孙梅芸不一样,她还可以重新选一个丈夫,选一个爱她的,对她忠诚的,如此过完一生,回想起来也不只有打骂和怨恨,也有温暖和爱情。
可最终,这点愿望也没能实现。
夫妻俩不知从哪听来的说法,说父母离婚不利儿子娶妻。常德盛一听可能会影响常家香火传递,直接不敢再提。孙梅芸更是喜笑颜开,当天回家做了八菜一汤,换上了新装,挽起了长发,风姿绰约,一如当年站在讲台般自信美丽。
常铭和她那一晚,从夜幕降临等到月上柳梢,从夜深人静等到了楼道细簌,等到热汤飘冷油,等到新衣成旧服,始终都没有等来第三副碗筷的主人。
天亮了,孙梅芸笑着为他布菜,温柔地喊他:“铭铭,饿了吧,快吃,你都吃完,别给你爸爸留。”
菜夹着夹着,眼泪悄无声息地落下,脸上却固执地笑着,好像在玩一个惩罚夜不归宿的丈夫、父亲而已。常铭只抬头看了她一眼,就开始低头往嘴里塞吃食。冰冷的食物下肚,空空如也的胃受不了这刺激,往上翻出一部分。孙梅芸见了,拿起手中的碗就往常铭脸上砸,歇斯底里地吼道:
“我说了让你都吃完,没听见吗?”
“我辞了工作,辛辛苦苦在家伺候你,你就这么报答我吗?啊?”
“这么简单的事你都做不到,生你干什么?”
“我欠你们什么吗?为什么要受这种罪?”
到了开始反问自己的时候,常铭知道,下一步就该是自责。果然,她手忙脚乱地抹掉眼泪,捡走常铭碗里碎片,将菜全部挪到常铭面前,语无伦次地说道:
“对不起,儿子,对不起,妈妈以后不这样了,你别害怕。”
“你赶快吃,你多吃点,吃饱了还要上学。”
“吃这个,还要这个,你不是最喜欢的吗?快吃啊……”
常铭不会再被吓到,也不会再哭泣。端着碗筷吃便是了,他知道,只要吃完了,孙梅芸就会停止这一轮的吵闹。
那是常铭第一次胃疼,从此成了家常便饭。
在看到诊断书那天,常铭想了很多。
他想,如果常德盛每次回家记得给他带些吃的,是不是被关在小房间的时候,饿了可以吃一点?
他想,如果孙梅芸不在他吃饭的时候哭闹,是不是饱了就能放下筷子?
他想,如果他把从小拾破烂攒的钱都用来买些王医生送他的那种小蛋糕,是不是中午没抢到饭的时候也可以不用饿一整天?
他想,明明一个小蛋糕就能解决的问题,明明少吃一口饭就可以不生病,为什么他没做到?
说到底也是他咎由自取,所以常铭谁也不怪,哪怕明天就得去死。
只不过,在死之前,他希望把账都还了,自由自在地离开。
不花常德盛孙梅芸的钱,是他逃跑计划上的第一步;考大学离开渝城是第二步;最后一步,是还清精子费和养育费,只有到那天,才算彻底的了断。
到那时候,他就可以只因为喜欢,而吃小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