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对兄弟心思门儿清的甄巢凑上前安抚道:“大宇别生气,光天化日之下,强取豪夺不行,咱还可以智取。”
施宇的注意力终于被智障这吸引过来,此时金银银正站在那人前面使劲冲他俩招手,于是施宇的注意力又回到那双如深夜潭水一般毫无波澜的眼睛,他悻悻然想:刚才是不是该算他赢?
甄巢见状,积极建言献策:“实在不行,回头放学,我立马叫人套这孙子麻袋。”
施宇并不想理会这个没切换场景的“高中生”,他脑子里还在盘算着刚才的输赢。甄巢以为这事已经被他糊弄过去,便朝队伍伸引导手,狗腿道:“少爷您往前请!”
施宇没动,金银银满脸保持期待,而甄巢见施宇还瞅着刚才那人,急中生智道:“我们就站他前面,插他的队,气死丫的!”
施宇瞥了他一眼,甄巢终于灵泛了一次,摊手:“行行行,我重新排。”
同时,不忘本职工作道:“但金银银知道你讨厌排队,所以一大早就来帮你排着了,这如花似玉的大美女都快被晒成黑布隆冬的煤球了,这情你得承吧?”
金银银也很聪明,立即道:“是啊,大宇,你站我前面吧!”
施宇没理会金银银,而是警告十足地看了眼甄巢。而这甄巢也不知是得了金银银什么好处,还是和他家公主殿下沆瀣一气,竟硬着头皮道:“快去吧,别让金银银等着。”
金银银再次招手:“来啊来啊,我刚才看见好多男朋友替女朋友排队,同学们都理解的,对不对呀?”
娇滴滴的声音,羞答答的眼神,排队的同学本就无聊且八卦,有凑热闹的机会一点也不客气,纷纷附和。起哄声中金银银的脸变得红扑扑的,生动地诠释了“红粉佳人”这四个字,在场男性眼底无不露出惊艳之色,就连甄巢也不得不承认,金银银的姿色确实比施宇手机里的许芳馨更胜一筹。
当然,人间总有不爱“娇花”爱“稻穗”的务实者,作为权益直接被侵者,施宇看见对方面无表情地越过金银银,径直走到第二个抽血台坐下伸出左手,步伐稳健,动作迅速,半秒都不曾耽搁。这番不为所动,硬生生将“娇花”的目光从“金花瓶”身上吸引过来。就在这还不止,那人还看了眼他身后那名身材瘦小的女生。这位女生也快到极限了,常铭这一眼给了她莫大的鼓舞,遂弱弱地冲金银银说了声“借过”,坐在第三个护士台前。金银银脸上的红色多了点杂质。偏偏这时,第一个抽血台的护士催道:
“那边要抽血得赶紧,没见后面这么多人排着呢!”
金银银看了护士一眼,随后笑道:“抱歉。”
她看向队伍最前,双手合十恳求道:“同学,你先去吧,我想等这位女生,因为‘3’是我的幸运数字。”
金银银说完,还俏皮地眨了下眼睛,被击中心脏的男生只怕刀山火海都愿意去。做完这些,金银银走到抽血台的外围,弯下腰将那名女生整个护在怀中,隔断了某道全神贯注的视线。她像一位逗小孩的魔术师,亲切地将手中太妃糖塞进女生正在抽血的手里:“同学,刚才害你久等,这颗苹果是我的补偿,抽完血一定要吃哦!”
“啊?哦。”女生就算害怕也不至于分不清苹果和糖果,但她以为对方是像她一样紧张到语无伦次,连声道:“谢……谢谢。”
正好护士拔完针,她针孔都顾不上按,立即剥开糖纸吃下去,怯怯道:“好吃。”
说完,女生慌忙起身:“您……您请坐。”
“谢谢。”金银银笑眯眯地坐下。
“不……不客气。”
也许是魔法奏了效,女生觉得糖果真的是苹果味的。她走的时候鼓起勇气和金银银说了声“再见”,在得到金银银回复的时候,那满目荣光的模样,像一个……
被女王认同的乞丐。
她很幸运,起码在场的没人嘲笑她的卑微。
常铭没有精力关注这一角的童话剧,他缓缓转过头不再盯着针头看,挺直的腰背佝偻了些。
就这样,一节嶙嶙的脊柱缓缓进入注视者的视野。
已经放弃“媒婆”饭的甄巢道:“大宇,你找块阴凉地玩会儿,我替你排队。”
他还拍了拍胸脯,保证道:“哥们儿今天一定让你疼过女神的疼!”
这是甄巢劝动施宇体检的理由,即体验许芳馨发在社交平台上说很疼的抽血照片,尽管照片上的针孔需放大五倍才找得到。没回应,甄巢正要去排队,却见平时微表情都少有的施宇,此刻眉心紧锁。
甄巢惊道:“大宇,瞅见啥,这么揪心?”
施宇眉心没有松开,不答反问:“抽血,是不是真的很疼?”
“啊?”甄巢诚实答道:“还……还好吧。”
说完,他立即反应过来,重新端回“媒婆”的饭碗:“不过大部分女孩子还是很怕疼。你看她们一个个那么瘦,胳膊细得跟吸管似的,我估计那血管肯定比针头还小,到时候护士一针扎不准还得扎二针,一次又一次,应该很疼。不,一定特别地疼!”
施宇耐心听完,追问道:“男生就不怕疼吗?”
“那当然!”甄巢重回二缺本性,大放厥词:“关二爷刮骨疗伤尚能谈笑如常,我辈男儿抽个血岂好意思喊疼!”
甄巢发现施宇听完这话眉头不但没松,反而带动得全脸微皱,仿佛遇见了什么惊世难题。他飞速运转大脑,以为施宇怕疼,刚要调转话锋,却见施宇紧张地往前走了一步。甄巢沿着他的视线,入目除了金银银就是金银银的手。他挑眉,心想大舅子终于开窍了,遂功成身退地跑去排队。
而施宇往前这一步,看见的不再只是那个微曲的脊背,还有紧握成拳的手。
他以为甄巢说像吸管一样细的胳膊、比针头还小的血管过于夸张,现下却只觉得这般形容还过于保守。他看见刚被他吓了一跳的胳膊,皮下每个细胞都紧绷着,曾被他握着的那截竟已有斑驳青紫。当针头被拔出时,那只手微微抖动了一下,毫无征兆地,他的心好像也跟着颤了一下。
他的共情力其实很差,情绪反应总是迟缓。不然也不会为了验证许芳馨所说的“十级”痛感特地来医务室。可刚才的这下颤动,他第一次知道原来神经和心脏之间流动可以这么快,也就是这一颤动,他突然“感同身受”到抽血的疼。并且他相信就算被同一个护士用同一款针头扎上四五针,也不会比刚才那一下疼。
解决了许芳馨引发的好奇心,施宇没有着急离开,因为他找到了令他更加好奇的事。大脑皮层余疼尚存,他后知后觉意识到那人还坐着,而抽血台换上了一只完好的右手。
他又走近了一步,于是他看见针头再一次扎进去时,他见它变成了一只肥硕的蚂蟥,在苍白的皮肤下如入无人之境,肆意流窜。等它发现方向不对时,又溜出来,未作停歇便又进去,仿佛跟前是粮仓,至于进进出出浪费的那点“粮食”,在它眼中不足为惜。而“粮库”的感受,更无需在意。
“啊!”
他被尖叫声惊醒,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取代了“蚂蝗”的“粮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