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常,又名饕,当今的魔界领袖——魔王是也。
“是,我是薛常。怎么了?”男人显然不明白苏酩为何如此震惊。
“魔王大人怎么有功夫来管这事了?失礼了。”苏酩听见方和突然爆发笑声,觉得自己就是个智障。
“不用这么客气,荒原本来就在魔界领地,我来处理是应该的,”薛常显然没听懂苏酩的意思,“魔界的事有我弟,我也算是来偷偷闲。”
“哈哈哈哈……魔王哈哈哈哈哈……”方和快要背过气去,“久仰大名。”
苏酩心道这魔王未免有些太随意了,一身玄色单衣,红色长发草草扎成一个高马尾,身上一个配饰都瞧不见,那身黑衣服就是纯黑色的,连绣纹都没有。整个人看上去很简单潇洒,就是有点寒酸。
“这位小兄弟看着眼熟,”薛常看了两眼方和,“我们之前见过吗?”
方和也仔细看了薛常一会,摇头道:“没印象,应该是将军记错了。”
“是吗,看来是我认错人了,失礼。”薛常有些失望。
方和摆摆手:“没什么失礼的,我从来不在意这些礼节,左右我也不是什么有名的人,将军随意就好。”
“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我们进去吧。”苏酩打断二人的对话。
“也对,魔王真的来了,走吧。”方和冲苏酩坏笑道。
苏酩只当没看见。
刚一踏上泥路,苏酩就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冷风,丝毫不比海边和魔界入口的狂风逊色。
这个地方他不是第一次来,上次进入荒原是为了救人,这次他也希望是来救人,而不是来收尸。但夹杂着怨气的风仅是刮在脸上就有如刀割,苏酩着实为芋头的生死担忧。
“怎么了?看你心事很重,"薛常看到苏酩阴下去的脸色,心情也不免沉重,“荒原这个地方的怨魂有时会跑到附近骚扰居民,之前住在这附近的都搬走了,听他们说,这里不止有一只厉鬼。”
“罢了罢了,我只是担心芋头,那娃娃虽然在法术方面有些天赋,但是没经过什么大风大浪。”苏酩现在也只能叹息,“想在荒原活着很难,希望他还平安。”
“对了将军,”方和笑道,“听说你找了个媳妇?”
苏酩在心里狠骂方和一句,这也太不礼貌了!如果之后魔族和妖族关系掰了,方和这家伙肯定逃不了干系。
意外的是,薛常并没有生气,反而是有些不知所措:“媳妇?这……大约,也能说是媳妇。”
“将军这么英俊,追你的姑娘应该不少吧?能让将军看中,不知是何方佳人啊?”方和见薛常有些羞,更是变本加厉。
“方前辈,”苏酩无法坐视不理,“注意言辞。”
“无妨,”薛常笑道,“如果方公子有兴趣,之后可以来月都做客。”
“月都?”
“嗯,魔界的都城,我住那。”薛常看上去很是认真。
苏酩心道还好薛常没有在意,这个魔王性格居然还不错。
“那,将军,我还有一个问题。”方和简直没完没了。
薛常点头:“嗯,什么?”
“这里有那么多怨气,你们不吃吗?”
嘶……苏酩开始后悔没有给方和好好普及一下常识。这种问题就像问食腐妖族“你们吃不吃死人”一样,如今不是茹毛饮血的时代了,魔族早不直接进食阴气,而是用一系列办法将阴气转化为自身法力。
“荒原的怨气里阴气太重,是不能吃的。虽然可以转化成法力,量多了也会阴气入体。”薛常还是没有生气,如实回答道,“况且这个地方很危险,怨气出不去,也没人敢进来。”
苏酩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如果有谁问妲己喝不喝鸡血,苏酩会佩服这个人胆子大,并为其默哀两秒,因为此人注定要躺着离开青丘。
看来这魔王非常和气啊!
顺着泥路走了一阵,黑雾反而缓慢淡去。逐渐出现在视野中的是残破的牢笼和斩首台,泥路逐渐被骸骨覆盖。这些尸骨少有完整的,大多是碎片,各种形状的碎骨和污泥混在一起,想要辨认也是不可能了。
再远处是看不到边的树林和笼罩在黑雾中的山丘。
苏酩不打算在这片尸骨堆里浪费太多时间,但他总觉得蹊跷,好像遗漏了什么细节一样,这里正常又不正常。
方和对这些骸骨倒是不避讳,在苏酩思索的功夫已经在斩首台旁边站定,开始挑挑拣拣了。
“你在看什么?”薛常踏着碎骨走到方和旁边,看着他把一个个头骨拨来拨去。
“不好说,”方和停下手中的事,“我是第一次来这,不过,这地方比我想象里要安静不少。”
薛常点头赞同:“是,确实太安静。不过在绞杀穷奇失败后,天庭就不用这处刑场了,为什么有这么多尸骨。”
苏酩听着他们的对话,愈发感觉不对劲。在他的记忆里,荒原里都是鬼哭和惨叫声,黑雾像刀子一样划开皮肉,厉鬼追赶着误入这里的倒霉蛋,要把他们吞吃入腹。自己的狐火也无法照亮周围的一团漆黑。
难不成走错了路?但是荒原的入口只有来时的泥路。
“我在想,这么多头骨在这,大约那些把人扔进来的家伙也只走到这个地方就不敢往深处去了。”方和捧起一个头盖骨,“为什么这里没有多少厉鬼?想要修炼成厉鬼需要吃掉不少亡魂,这里不是再好不过的地方吗?”
苏酩听到这话大惊,是了,这个地方的骨殖比周围多,但是几乎没有黑雾。那就说......苏酩一抬头,看见薛常身后的枯树后,一个黑影在死死盯着他们。
说明这里的怨气全都被某一个什么东西霸占了。
“小心身后!”苏酩抬手放出狐火,黑影飞速闪开了。
薛常也察觉到一股极重的怨气冲自己而来,手中一握,陌刀显现。那是长约一丈的长柄大刀,刀柄乌黑,上接锋利银刃,威风凛凛。
苏酩心道薛常也是用法力化出武器,这样做确实更快一些。只是他觉得腰佩长剑对旁人有一定威慑力,所以迟迟没有学习这个法术。
苏酩长剑出鞘,飞身上前,一剑劈上那黑雾。
“锵!”刀剑相接的声响传来。
苏酩确信自己砍到了那团黑雾,但黑雾忽然散去,只见长剑和陌刀交锋,却不见那邪物。
逃掉了……糟糕!
“方和!”苏酩暗道不妙,转身看去,只见方和手抓着一只兔子,那兔子毛色发黑,双目血红,还不死心的在扑腾后腿。
“哈?”苏酩收起剑,盯着那只快要扑腾抽筋的兔子,“就这样?”
“看来是,”方和换了只手提着兔子耳朵,兔子似乎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周身散发出浓重阴气,却被方和晃散,无奈之下扑腾得更欢了,“这东西差点撞我脸上。”
“这……”苏酩今日第三次觉得自己就是个智障,居然真的怀疑方和有没有本事。如今看来,方和此人相当恐怖,“薛将军,你看。”
薛常意外的很平静,又或者还没从巨大的反差中反应过来,只歪头打量:“啊?”
“这个小东西是妖族的吗?”方和掂量了两下,“好像挺肥的。”
苏酩感知不到这兔子身上有任何妖气,只得回道:“不是,看来是一只普通的魔界兔子,可能是不小心进到荒原,在这里吸收怨气才成了这样。”
“哦,”方和把兔子提到面前晃了两下,“你会说话吗?会就吱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