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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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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解释为什么阿蒂弥斯会去三楼住,虽然根本原因是三楼的房间最大最好最舒服,就是给他准备的,但肯定不能直接说。否则怎么解释林泽的未卜先知和居心叵测?

再加上阿蒂弥斯总是将自己视为受恩惠的下位者,直接说只会让他继续自我内耗。

“来的突然,没有准备”,这个理由虽然听着不靠谱,起码能站得住脚。

然后再解释林泽为什么住一楼——

“事情赶得凑巧,这几天公事私事都是需要我盯着处理的,住在一楼方便。”

这个理由听起来也挺四六不靠的,但林泽的语气认真的不得了,仿佛真的有理有据。

阿蒂弥斯没有追究这两个十分靠不住的说辞,他只问:“那您准备什么时候回三楼自己的房间呢?”

林泽斟酌着用词,没有一下说死:“再过几天吧。”

阿蒂弥斯的表情看不出来高兴还是不高兴,只说:“您是家主,庄园内自然是您怎么高兴怎么来。”

话锋一转,接着说道:“只是我毕竟是借住在这的,我受您多番恩情,万不能我一个外来者在上,而您这位庄园主在下。所以今天早上我叮嘱了一号和二号帮我收拾一间一楼的房间,我看过了,可以直接住虫。”

“您觉得可以吗?”

我觉得不可以,林泽心里回道,我把人放到三楼就没有打算让他下来。

只是,如果不让阿蒂弥斯住到一楼,林泽就得回三楼自己的房间去。

比邻而居,

想到这个可能,林泽有一瞬间身体麻了一下,下意识想远离。

但很显然,要么林泽回三楼,要么阿蒂弥斯住一楼,没有第三个选择。

即便林泽借口出去办事,估计回来后,就会收获住在一楼房间的银发美人一枚。

到时候,下来容易,再上楼就难了。

“你身体还没有养好,不适合搬来搬去的。”林泽选择妥协,“我晚上会回自己房间休息的。”

阿蒂弥斯靠坐在石栏,微笑说道:“家主不用顾忌我,雌虫的适应能力很强,只是换个地方住而已,哪里都可以的。”

对林泽来说,当然是只有三楼才可以,不然他费尽心思把三楼房间布置得那么好做什么。

“我只是觉得一楼的房间住的的确不太舒服,还是回自己的房间住更习惯。”

林泽求饶一般:“阿蒂弥斯,我晚上真的会回三楼的。”

求放过。

阿蒂弥斯满意了,不再接话去“体谅家主”了,半侧过身,伏在栏杆上,欣赏着繁花美景。

阿蒂弥斯此举当然是故意的,但本意是希望林泽能自己睡得舒服一些。

三楼归属于林泽,阿蒂弥斯已经从一号和二号口中得到确认,再看三楼房间的精致,对比一楼房间的简单,林泽是家主,怎么能这么委屈自己?

何况,一号就是个话痨,没虫接话,自己就突突突突地说了不少家主的情况,比如家主一直睡在三楼,比如家主总是睡眠不好,比如家主住在一楼后安眠药用量又翻了一倍,并试图栽赃陷害,把一号送进火葬场焚烧(阿蒂弥斯觉得这条水分太大,纯属一号的自我被害妄想症犯了)。

阿蒂弥斯挑出自己想要的重点:林泽不应该住在一楼,最好还是回到自己住习惯的房间。

如果阿蒂弥斯以前遇到这种事,会嗤笑那只雌虫矫情事多,就是惯得,哪里不能睡?

但林泽不一样,他这单薄(?)瘦弱(?)软绵绵(?)的身子,一看就得精心养着,当然要住最好最舒服的地方。

(192身高·一人可以屠虫族·精神力无所不能·林泽:上面那三个形容词是给我的吗?)

林泽当然知道阿蒂弥斯是故意的,却还是接受了他的好意。

阿蒂弥斯在他这里永远是有优先权的。

林泽伸出右手,玫瑰花们纷纷聚拢而来,都想将自己献给家主。

他一一拂过,在一朵花苞前停下,轻抚。一片淡色海洋中这唯一的一朵鲜红色过于耀眼夺目,小心机耍得恰到好处,林泽选择了它。

这一朵玫瑰花苞被摘下,自动脱落了所有尖刺,在其余玫瑰花们的羡慕中被家主轻捏于手中,送到了那位银发虫族的面前。

他蒙着眼,应该是看不见的,但这朵红色玫瑰花仍拼尽全力尽情绽放,只为将自己最美的一面献上。

家主轻声慢语:“阿蒂弥斯,你并不适合拐弯抹角。”

在林泽面前,他的话术,说实话并不够看。

“你以后想说什么,可以直接同我说。”

“直言不讳,”

家主的眼睛里有着细微的笑意,极淡却真的存在:“我赋予你这样的权力。”

forever——永远。

阿蒂弥斯默默接过了红色玫瑰花,在感觉到林泽的视线移开后,微微低头,嗅了嗅。

淡淡的玫瑰香,细细纠缠而来,自然,清新,鲜艳欲滴。

阿蒂弥斯觉得这朵应该是红玫瑰。

红红的耳尖藏在银发里,唇角的笑意被遮掩在绽放的玫瑰花下。

花真的很好看。

*

除了一号和二号。

因为一号家用机器人的撺掇行为,导致两个一起作旋转烤鸭,被吊在楼梯底下。

二号:家主,我可什么都没说啊QAQ

林泽:你知情不报。

二号:X﹏X呜呜

一号:嘿嘿,这次有人陪我一起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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