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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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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雨欲来风满楼。

春雨将来时的空气依旧闷热,泥土的腥气顺着未关的窗子飘进来,黑沉的阴云被风吹散些,同时让几片将落未落的绿萝叶子发出不大动听的响声。

等方好从桌前站起来的时候那片绿萝的叶子刚好已经被吹落,她把窗子关上。

与此同时雨瓢泼而至,正感叹自己好运气的时候就听到客厅里忽然扬起来的声音。

“燕州,又是燕州,我才不会去。”孟七夕的声音很少这么尖锐刺耳,可见这次是真的生气了,她深吸一口气放下狠话:“你要是真的想留在燕州,我们就分手吧,我早就和你说过的,我不能接受异地恋,你也跟我保证过,不会留在那里,那现在这样是为什么?”

俗话说得没错,毕业季就是分手季,面对着好多关于未来的分歧,也面对异地恋所带来的怀疑与争执。

虽然距离毕业还有一段时间,孟七夕和她男朋友孔令如今也被这事困扰着,孔令实习结束想留在燕州工作,孟七夕也不想离开江海,而两人又都不想异地恋,只能有一人妥协,或者是像现在这样继续不体面下去,落得个一拍两散再不见面的结果。

结果是没有人妥协,关于自己的未来,谁都不想为一段结果未知的感情让步。

这段时间他们一直在为这件事吵架,如今事情闹大方好也不觉得奇怪,但这事她又不好多说什么,于是作为旁观者的方好回到座位上继续画画,门外孟七夕陡然扬起来的声音让她险些打翻调色盘,但好在动作快,接住时只蹭在手背上些许墨蓝色。

也不知多久,声音终于歇下来。

方好也落下最后一笔,把围裙摘下来放在一边,洗了手才去看窝在沙发里出神的孟七夕,一看便知道她刚刚哭过,眼眶红着,眼里含着化不开的水汽。

方好见状有些诧异,以往再怎么闹,孔令都会哄着她,很少说让她伤心的话,这次却把人惹哭了,她坐到孟七夕身边,问:“怎么了?”

孟七夕顺势把头靠在她的肩上,声音很低,用极其不确定的语气问:“姐,我是不是太过分了?你说燕州是不是也还不错?”

一句话让方好僵住。

太熟悉了,这句话她也说过的,也是这样的语气,这般的姿态。

不过当时是她靠在乔佳音的肩膀上,忍着眼中的酸涩感说出这句。

所以回答时都恍惚,不知是在为孟七夕解惑,还是怨怼当初的自己,她说:“是啊,燕州也还是很不错的。”

孟七夕闻声抬眼看她,略带疑惑地问:“你什么时候去的燕州?我记得我爸说小姑自从读了大学后就没再回去,你自己去的?”

“是啊,你小姑不爱回,但是前两年谈生意的时候我跟她回去过,我觉得还不错。”方好笑着弹了下她额头,淅淅沥沥的雨声中她声音很轻,“我第一次恋爱在那里。”

孟七夕不明所以地直起身子看她,重点都转移了,“你是去燕州住了多久,才能在那儿谈一段恋爱?”

方好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刚好又有契机,用下巴指了下孟七夕亮起来的手机屏幕,说:“现在重要的不是这个,有人给你打电话。”

原来还想八卦的人登时扭过脸去找手机,看到屏幕的那一刻眼里盈着的光却瞬时黯淡。

落空的感觉,她也曾体会过。

感受不到爱意的期待,有什么意义。

有时候她想,是不是所有的爱都是这样的。

二十岁出头最青春年少,都争着当爱情里的第一混账,爱得轰轰烈烈,如今窗间过马,轰轰烈烈消耗尽了,细水长流也流到干涸了。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喜欢一定是慢慢抽离的,能让人感知得到的,眼看就要握不住了。

方好知道孟七夕比她清楚,所以她什么都没有说。

孟七夕接电话的时候,方好也去接了个电话,她的大学同学沈程程要结婚了,请她过去喝喜酒。

方好很感谢沈程程不在江海结婚,否则被孟茹知道她去参加同学的婚礼,又要开始催着她谈恋爱。

倒不是因为想要催促她结婚生子,而是当年她与初恋的分手与孟茹有关,那之后方好就没再谈过恋爱。起初还没什么,但眼看着都快要六年方好的生活除了工作再无其他,孟茹也渐渐开始陷入自我怀疑,以为是自己浇灭了她爱情的火焰。

所以这一年来倒是很频繁地给她介绍异性认识,但大多都被方好发掘成了甲方。

婚礼前一天方好坐飞机去了港城,她有个师哥办了个画展要她来看看,刚下飞机她就打车直奔展馆。

刚下车便见到学长叶延在门口等她,见她站定,对她招了招手,笑着招呼她:“方好,这边。”

方好过去跟叶延寒暄几句,并肩走进展馆,叶延稍稍压低声音说:“你来这儿参加婚礼,孟阿姨知道吗?别知道了又催你找个男朋友,上次孟阿姨都发消息问我你到底有没有谈地下恋了。”

方好无奈地笑了笑,“我又不是大明星,还谈什么地下恋?”

叶延都不知怎么倒戈到孟茹那边了:“孟阿姨那是关心你。”

“她就是着急想找个人陪我,比我本人都着急。”方好知道,孟茹早已经没有攀比心理在作祟,只是觉得她的生活实在太枯燥,与她年龄相仿的人大多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她却连个可谈的对象都没有。想到此,方好又对叶延说:“这次来参加婚礼的事,你可千万别跟我妈说,不然我又要被催了。”

“行啊,我不告诉孟阿姨,那你也帮我个忙。”叶延提出个交换条件,看似很公平,“那等佳音回来的时候你告诉我一声。”

他说的人是乔佳音,方好的好闺蜜兼干姐姐,是乐团的大提琴手,这几年都在跟着乐团巡回演出,最近大概就要回到江海。

“那可不行,我不能靠出卖佳音姐逃避我妈的一次唠叨。”方好在这方面还是很有原则的,“而且你有什么话得自己找佳音姐说。”

方好坚守原则,“而且我觉得,柏林更适合佳音姐,更适合做我姐夫,你更适合做我的朋友,不适合当他们感情的破坏者,虽然我很看好你的为人,但我绝对不会因为你的喜欢助纣为虐。”

“想什么呢你?我就是好久没见佳音了,想等她回来请她吃顿饭,顺便让她介绍她们乐团的那个港城的长笛手给我。”叶延见她误会自己,怕她发散思维赶紧转移话题,“对了,我们好不容易见面,别总说别人了,聊聊你,你们那个公司现在怎么样?”

方好毕业后和朋友一同开了家设计工作室,后来慢慢扩大规模又开了公司,近两年也算是在江海站住了脚,生意很是不错。

所以方好作为大老板还蛮自豪的:“现在生意很好啊,我们正在做一个大项目,最近正打算招些新人来,要么你办完这场画展去看看?说不定比你现在这样更踏实一点。你要是不喜欢,我也可以把你签到画廊,继续画画。”

当年叶延可是他们系鼎鼎有名的天才学生,但工作后在港城这边的公司受排挤,才辞职去做策展人,但方好知道,他的专业能力很强,做策展人真的是屈才。

叶延也听进去了,“我觉得不错,这两天我考虑一下,你走之前我给你答案。”

方好觉得自己真是一个适合当老板的料,来港城参加个婚礼还有望能撬回去个人才,虽然她知道叶延的考虑还有一半是因为乔佳音,但这就够了,她举杯:“不管之后你考虑的结果怎么样,先干了这杯。”

然后就一杯接着一杯地喝,方好喝了不少,最后是叶延带着她回的酒店,本来还想着让她去洗手间吐一下好休息,但方好即便醉了脑子里也记得这顿饭不便宜,所以没吐,沾到床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头痛得不行,偏过头看到床头柜上放着一杯水,她想起来是叶延走之前让前台送来的,想让她喝,但是她那时候根本动也不想动。

这时候刚好嗓子很干,于是拿来把一杯都喝完。

简单漱洗化了个淡妆去酒店,到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她被安排着坐的那一桌只剩下两个空位。现场气氛很热闹,中式婚礼的布景很美,大红喜服颜色格外扎眼,衣冠锦绣,宾朋满座。与她坐在一桌的都是大学同学,有的已经许久不联系,但说起一些回忆来也能聊得火热。

满桌的人都聊得高兴,方好却觉有些不舒服,生理上的不舒服。

她感觉胳膊上有些痒,她起初还以为是昨晚蚊子咬的,不敢去碰,但很快反应过来那一片红点不对,与被叮咬的不同,是过敏的痒痛引起的。脸上也有痒痛的感觉,大概也已经起了些红点。

她想起来早上床头放的那杯水,发个消息给叶延确认。

【方好:延哥,你昨天给我点的是蜂蜜水吗?】

【叶延:是,昨天你喝太多了,我想给你解酒来着,但是怕你觉得甜,我还特意说少放点蜂蜜。】

早上嘴里苦涩什么味道都没喝出来,原来还因为他嘱咐了少放蜂蜜,方好感谢他的担心,否则估计刚出酒店门就应该去医院了。

方好赶忙站起身,刚转身就撞到一个人,道歉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就听他身边的人说:“不好意思啊,这是新郎的朋友,来晚了那桌空位不够,让他坐你们这桌可以吗?”

这事与方好无关,她拿起包要走,却被刚才撞到的人碰了下手腕,大概是伸出手才发现没有立场去拉她,一道声音让现场的嘈杂声都远了,他问:“你是不是又蜂蜜过敏了?”

多久没有如此近距离地听到他的声音了。

已经有足足六年了,足够让一对恋人从你侬我侬走到相看两厌的时间,也足够让人忘却一段不太美好的恋爱。

隔着数年光阴,当年的慌张再次如潮般上涌,淹没一切理智。

周遭喧嚣嘈杂的声音都被屏蔽掉,唯有脑子里那人名字的回音,与阵痛如摧的心跳声相融合。

方好以为再也不会见到他了,但是听到这道声音,她的手还是僵住了。她以为自己早已经把他抛之脑后,却没想到时至今日狼狈相见还是能这样快认出彼此。

这句话落下的几秒中,方好的大脑从空白到一团乱线,她有些迟疑地抬起头,缓缓把目光落在他身上,依然高瘦的身材,黑发有些长遮住了额头,遮住脸的口罩还没摘下来,但只凭一双眼睛也能让人认出他。

大概是有人在调试设备做最后的准备工作,大厅内灯光有一瞬被调得很亮,亮得晃眼,也就是在那一瞬间,脑海里有关他的记忆碎片像是无数缕烈日打下的光芒,她被晃得心猿意马,曾经挂怀的爱恨怨怼,在灯光黯淡的一刹那都不作数了。

方好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周围的一切都好似有预兆似的,让她零零星星地想起他,然后在这一刻,她刚刚勾勒出雏形的轮廓被完全填满,有血有肉何其丰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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