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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附录3:吴朝宗教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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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朝的中型以及大型宗教组织并非是单纯的寺庙或者道观,它实际上是一个公司。宗教做的很大,宗教祭祀和供养神职人员的成本也就越大,光靠信徒的捐献显然是不够的,宗教组织必须要有其它生财手段,以下是除捐献(包括香火)外主要的手段:

1出差:这个世界的神职人员并非只会装神弄鬼,他们是有真本领的,而世上也确实会有奇奇怪怪的妖魔鬼怪有待退治。平民老百姓被邪祟缠上,只要不出恶性事件神棍们一般也不会管。

富人和贵人们遇上了脏东西,神棍自然是随时效劳,一单下去能赚不少钱。有些恶道士为了赚这个钱甚至不惜让人假扮妖魔制造需求。

出差所得的经费虽然是神棍挣得,但他为何能挣到这个钱,那不还是得感谢组织么。不靠着组织的教育怎么学法术?不靠着组织的名气怎么接单?那赚了钱上交一部分给组织也是应该的,这个钱一般而言是30%,中间有无少缴漏交不好说。

2耕织:僧道和农民一样,都是种田织布的,正常的宗教组织都会有占地面积和相应的田产,这些田产里一般只有一小部分是免税的,其它就跟正常民田一样。许多底层的道士平时起不上多大作用,正好让他们去种田织布。

3出售宗教用品:中国的佛道都不介意拜物,寻求保佑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道具更是不胜枚举,这里面的利润显然是不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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