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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追忆似水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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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灯最喜欢的歌手是李健,李健有首歌写给他的爱人,我希望,我可以说我爱她。——鱿鱼日记」

陈犹回来时,孟灯正在看着窗外发呆。他的身后背着一个背包,依形,看着是把吉他。

孟灯放下书,看着他笑意浓浅变化,看着他冲锋衣掠风而来,飒飒而过。

“本想来在学校,给大家露一手。现在,我便只有你一个观众了。”陈犹首先开口,将背包放下,取出其中的东西。确实是一把吉他,原木板上印着一个“CY”。

“孟灯女士,我可有这份殊荣,为你演奏一曲?”少年款款行礼,左手抚肩微微鞠躬,瞧着好一副绅士样。

孟灯终究还是有些惊讶,她看他挑弄琴弦,看他认真模样,她问:“你那日问我,是否最爱李健,就已经想着今日了吗?”

男孩挑眉,眉眼间浅有一份得意,更多少年意气,使他神情如同碧山绿水,一眼望去,难以忘记。

“自然是了。”应是坦荡自然,少年无心事。

“那你愿意为我唱什么呢?”孟灯笑问。

“只要你想听,我都愿意。不会的,为你学,会的,倾尽全力演绎。”陈犹看过来目光温柔,话也轻轻。

孟灯失神,开口说了句:“听《处处吻》吧。”

“《处处吻》?”陈犹低声念了一句,“一吻便偷一颗心?”

他声音好听,少年刻意的低沉似乎就是想要勾了她的心。

陈犹清了清声,前奏弹起。

陈犹微微侧身,并非正对着孟灯。这使孟灯集中的注意又有些消散。

记忆短暂回旋,孟灯想起当时是夏天,仅是抬头便会满目眩晕。

中考那两天,校牌已经被集体收回,保安不再管走校生出门。

孟灯和朋友出学校吃午饭,找到一家粤式早茶。吃好结账走出店门时,一旁的音箱正放着杨千嬅的《处处吻》,歌词里唱到:

“你热爱别离/再合再离

似花瓣献技/叫花粉遍地......”

踏出门槛,偏头左看。

一束天光,照得人昏天黑地。

陈犹在那儿,侧影光鲜。

女声节奏欢快:

“一吻便偷一个心,一吻便杀一个人。”

头晕目眩,地裂天崩。静静流水,罅隙中来。

一时间,恍惚、错愕、怦然、欢喜。

慌步退却,转身离开,留下一个背影,浅浅蓝色。

如今光阴令唏嘘,昨日离人又是眼前人,陌路是同行。

陈犹唱得随性,目光始终落在孟灯身上。像是不喜欢这首歌,歌声中自带的三分隐忍压了词上的张扬。

“不喜欢这首歌?”孟灯好奇地问陈犹。

陈犹不置可否:“这首歌很好,我也没有不喜欢。只是有些好奇,你为什么喜欢这首歌?”

“无非是喜欢它的词、调或歌手。你猜猜为什么?”

“我猜不出来,希望女朋友为我解答一下?”陈犹摇头,真做出的不知的模样。

“曾经,我和你一同听过这首歌。”孟灯想,陈犹应该不记得。她转身转得决绝,走得也快,陈犹就算瞥见了她身影也不敢确定。于是将刚想起的事告诉了他。

陈犹松了口气,笑着握上她的手。孟灯的手凉凉的,是输了液,也是她体寒,到了冬天便手脚冷。

温度传递在两人接触之间,陈犹的手暖,异样的冷在他手心,神经传来丝丝快感,如同弹弓惊鸟,体内更热的血液沸腾起来。

“我以为,你想听这首歌,是又想和我分开。”陈犹的语气,和表情一样委屈,那双深邃平静而温柔的眼睛里光的反射,像是要流泪。

就算这是陈犹假装,孟灯也真动了情。

“那你现在知道,我只是又想起了当初喜欢你的瞬间,是高兴,还是什么?”

“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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