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我们以前见过?”那是他开学那日与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坦然:“陈树中学9班的孟灯,你好。”
在无数睡不着的夜晚想起你时,我都在想,如果哪天我们要熟悉,我应该如何开场。
我始终难以预料,原来命中注定的一切都在今天。
“我是5班的陈犹。”他嗓音有些低,或许正在变声期。
我当然知道,我早在你知道我之前便认识你,小学霸。
我冲着他露出标准的微笑,带着些悸动和羞怯,好像这是所有女孩子在喜欢的人面前的样子。
我深怕,当你了解到真正的我,你会知道我除了学习,在生活一败涂地。要知道无数失眠的夜晚,无数挣扎与幻梦,无数当我想起,我除了学习一塌糊涂......
我不该这样写,所有人说我幸福的。当然,我拥有许多爱,我是个被爱包裹的人,差些窒息而亡。
算了,见到你,我很高兴。
或许由于同校的学生,加上初中经常在考场和领奖台相见,他对我有种莫名的熟悉,他成为了我的同桌。
我和他关系还好,我喜静,恰好他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
似乎一直这样沉默下去,我也会像以前一样,将自己的心藏得很好,好到连我自己有时都会忘记,原来至少在我们再次相遇的那一刻。
我又不可置信地喜欢上他了。
像是被奥布朗设计,迷住双眼的提泰妮娅。
又或许从未放弃,只是在心底,成为了一个秘密。
我想,他有什么呢?
他以前带着厚款蓝色框眼镜,有些呆板,像小孩,但笑起来很可爱。后来他换了眼镜,我也喜欢,只要在灯光下,金丝框架便会反射出尖锐的光。
可我只要看向他,只会感受到无尽的柔情,是在我的眼中绽开。心藏秘密的人是我,不是他。
有天是我没有预料到的相遇,我从教学楼走下来,而他从逆光中走来,白色衬衫、清爽的模样,好像很白,就是那一刻。
我想,“喜欢”好简单。在某个时刻,正好阳光正好,正好清风徐徐,正好在人群中我一眼看见你,彼时你与我对视,像是一直挂在唇角的微笑,像是一把勾子撩拨少女心中的琴弦。
我立马察觉,这节是你的体育课。
当放学后,我在楼前看见你走向学校深处,我立马反应,原来你住宿。
很可惜短暂的见面,我也不是一个偷窥狂。
可喜欢,就像我想做你别有目的的窥探者。
没关系,写下这段故事的今天,我又遇见你了。
同桌。
2014-9-26的深夜
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