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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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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几天就高考了,于是霸凌者们也消停下来。

我也全心全意冲击。

学校里的气氛很压抑,我却不觉得,因为快要抓住希望的喜悦的感觉,让我浑身战栗。

因为这一点压抑比起我曾经的三年种种还是太轻微了。

总感觉自己有些风花雪月伤春悲秋,可能是有些矫情吧?

可是从未来向后看,无尽感慨。

当时没有时间抒发情感,也没有精力,没有资格。

当人从麻木中醒来时回首那段痛苦的经历,是否能一笑而过?只是书写当时的经历,弥补当时不敢抒发的感情。

或许太残酷了吧?

而我现在没有想那么多,我已经将所有的行李收拾好,逛了好几家文具店,货比三家犹豫了好久,才用攒了很久的钱买好了高考要用的文具。

毕竟高考是我唯一的机会,不能马虎,我不希望因为文具的原因,因小失大。

最后一次回家了,周一是我蜕变的那一天。

周天早上,今天的白老七似乎格外的高兴,今天的桌上竟然有肉,而且还不少是一整只猪头。

白老七今天买的烟和酒都似乎上了一个档次,我只当是他赢钱了高兴吧。

“梅子,来上桌吃。”白老七坐在床上笑着招呼我。

我不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但也是从顺地坐上去了。

白老七竟然夹了两块肉给我,那两块肉铺在杂粮饭上,油光锃亮。

我的鼻尖丝丝缕缕地萦绕着一股肉香,那时候肉菜是很少见到的,只能我们平时山上打打野味儿,有个小鸟小兔小鱼就很不错了,像猪肉就是难见到的。

我虽然对白老七的行为十分警惕,但也禁不住肉菜的吸引口齿生津,大口大口吃饭。

白老七笑着看我,让我有些发毛。

饭后,白老七拿出来一块红布衣裳,递给我。

我看着他的脸,他的嘴角裂开了,天色阴沉,乌云压的很低,让人有些难以喘气,呼啦呼啦地刮着风。

周围静极了,只能听见风刮过屋顶茅草和白老七衣角的猎猎作响。

从被酒精染成猪肝色的脸上移开,目光聚焦在那块红布衣裳上。

很粗糙的做工,连带着粗略的布料,更显得廉价。

我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却又不敢相信,或是不愿相信。

我的脑袋里轰的一下炸开了,只剩一片浆糊。

浑浑噩噩的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不能听天由命,我要逃出去。

我拼了命的往门口冲,不顾一切,竭尽全力。

明明希望就在眼前,老天,你为何给了我希望的绳索,又将我踢入绝望的深渊?

麻绳专挑细处断,命运专挑苦命人。

可就我的力量怎么拗得过白老七?他硕大的铁手一捞就把我捞到了床上。

我本就是女子,而且长期营养供给都给了白老七,这个山中的老猎户,在他的魔爪下,我就显得柔弱无力了。

尽管我也是山野中的孩子,满山遍野地跑着放羊,会打打小野味儿,比起城里的娇少爷娇小姐是强太多了。

可惜我现在的对手是白老七。

他把我摁在床上,撕扯我的衣裳。

“老子养你那么久,就为了这一刻,不然为什么供你上学?”白老七狞笑着。

“这衣裳你必须穿着,你自己不穿,老子帮你穿。”

我搏命抵抗挣扎,看着布料被撕的粉碎,被抛向天空。

破碎的布料在天空振翅,屋里灰尘在灯光的照耀下呈现出斑驳的景象,这应该叫丁达尔效应。

我的力量快要耗尽,视线也模糊起来,这一刻竟然觉得破碎的布料像凄美的蝴蝶,在灰尘如星的天花板背景下,翩然起舞,宛若梦境。

这一刻我竟然不想再抵抗,就让白老七将我卖掉吧,我竟还是走了母亲的老路,或许我嫁到婆家后也会三尺白绫,吊死在他们家的房梁。

事后他们会怎么骂我的尸体,或者找白老七扯皮,也不是我所关心的了。

我的生命,即将凋零在这个山沟里,永远也没有机会走出去。

我闭上眼睛,忽的感觉脸上被粗暴用冰冷的东西使劲摩擦。

“呦,还挺俊的,不行,得给他们抬抬价,收少了。”

出嫁前他想收拾收拾我的容貌。我平时回家要忙一周的农活,山上山下地跑出汗污渍都是非常多的。况且每次做饭的时候烟熏火燎的把脸熏得有些黑,家里忙,我是不怎么洗脸的。一般只有在学校住校才会注意自己的卫生,不想和周围的人有区别。

我在绝望之中竟感觉有一丝好笑,一起生活了将近18年,我的父亲竟然不知道我的容貌。

“还是应该卖窑子,这么好看没准每月还能寄点银子回来,日积月累的不比卖媳妇儿赚的多。可惜啦,也是都怪那李三贵,讲的什么卖窑子不如卖给人做媳妇儿赚得多,什么读了书的女人招人稀罕,更带劲儿,以后辅导儿子学习还省的事,受欢迎,有价无市,供不应求。妈的,钱少就是扯淡。”

白老七的语气里充满了愤怒和惋惜,手里撕扯的劲儿更加大了。

“罢了罢了,钱都收了,交易已经定下,你好好伺候你未来男人和公婆,少耍花样想逃跑,我给你找的可是十里八乡最富道的人家,你要是出什么差子,别人来找我麻烦,看我不打死你。”白老七恶狠狠的嘱咐我,我知道他是害怕给他交易那个男人家的势力。

等我的衣服被撕的差不多了,白老七却停下来了,我以为他是要给我套上那件红布衣裳了。

可接下来他的话让我从死寂中活了过来,拼命挣扎。

“养鸡养羊都是为了吃,养你那么久还没尝过什么味儿,这么白净漂亮滋味肯定不错,和你妈年轻的时候,一个模子扣出来的。”白老七伸出猩红的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唇,贼光闪闪的眼睛上下打量着我的肌肤,一下子笑了起来。

“李三贵说的对,我现在认同了,读过书的女娃子身上就是有一股清冷劲,把这样的女人干在身下,不知道是什么的感觉。有文化又怎样?还不都是婊子要给人骑!”他兴奋的搓了搓手,“果然是抢手货,供了那么多年书,还是一点用。你这感觉比你娘当年给我的感觉更让我高兴,也是,你娘只上了初中,你还上了高中咧,真有文化了。”

我拼命的反抗,他果然还是禽兽,即使披着人的皮囊,也不能改变。

临山的野兽很多,那些村民真的是人吗?许多男人是披着人皮囊的野兽,而大多数的女人已经是麻木不仁的家畜了。

只有儿童还是有着最原始人性的东西,可能可以称之为人吧,毕竟人之初性本恶,比起性善论,我更认同的是性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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