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想来,他其实都不知道卫宁儿真正喜欢什么,小时候没见她喜欢什么特别的东西,她喜欢做的事,比如缝纫、刺绣、做香囊,她手艺比街头卖的还好,买回去毫无意义。吃的方面,他唯一确定她喜欢吃的甘蔗,还让他搞得再也不吃了。
想来想去,自然不可避免地想到四年前,那是卫宁儿与向云柳成婚后的第一年,也是他开始走江湖后第一次回家。
当时也是年二九,他在街头徘徊良久,揣着第一次走镖赚来的一百两银票,想好了给其他人买的所有东西,却不知道给已经成为他嫂嫂的卫宁儿带点什么。
其实应该什么都不买,这个嫌他懂得避。可是真的不买,却又无比的不甘心。毕竟,她不是才嫁进他向家,而是也跟他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十三年,她是卫宁儿,不止是他的嫂嫂。
后来,在天黑下来,街面上的铺子都纷纷打烊的时候,他才匆忙地敲开首饰铺的门,跟那急着回家的掌柜说要买个东西。
那掌柜原本不太耐烦,但看他这个十七八的年岁加上一脸的急切,忽然就很是理解,笑着打趣说这是要买送给心爱姑娘的礼物吧。
他不敢说是也不敢说不是,只能含糊地嗯了一声,然后就去看那些长长短短不同材质的发饰。
掌柜的倒是热心,在旁边不断推荐那些色泽艳丽,价钱昂贵的发饰头面。
但向云松看中的,是一支看起来不那么起眼的红檀木羽纹簪。修长的簪身光滑圆润,上面的纹理行云流水,簪头上相缠的双枝羽形雕刻得轻盈灵动,看起来不华丽不惊艳,却特别适合一身素色衣裙,挽着发髻托着腮,坐在东厢案前等笄礼的少女。
那时少女头上临时绑的是一根绿色丝质发带,让他一把抽散了。后来,她行完笄礼戴的是一根桃木簪,白花花的颜色,毫无新意的云纹,但是插在如云的发髻间,却依然有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味道,无论是人还是簪。
“就它了,掌柜的,包起来。”向云松掏出了银票。那掌柜看他这么大张银票才买这么小一根木簪,便极力劝他买那些金银簪钗和花胜步摇,但都被向云松拒绝了。
拿着东西回到府里,见到了所有的家人,也见到了第一次见面的王氏,最后再见到比他离家时还更清瘦三分的卫宁儿时,向云松却不知道要怎么把那个包在绣花布包里藏在胸口的东西拿出手。
那东西该是怎样关系的人之间相送,该怎么送,他不是不清楚。可买下来的时候只想到她十五岁的光景,要相送的时候,才恍然惊觉眼前已是她十九岁的年月。
这中间的四年光阴,恰恰等于他与向云柳之间永远差着的四岁年龄差,那是他穷尽此生都永远追不上填不平的天堑。
十七岁的时候想不到,或者说不敢想这些细致琐碎,只觉得是自己考虑不周,想想不送也罢。可是整个晚上,当他极为兴奋却也心不在焉地讲述着他头一年闯荡江湖的所见所闻,得到几乎所有人的喝彩,却找不见卫宁儿的身影,而在厅外的清冷寒夜里看到那人抱着手臂孤独地站在除夕月影里,低头不知道在想什么的时候,胸口那只布袋里包着的东西猛然间就好像活了一样,热热地发出存在的信号来。
他看着那道身影,沿着回廊走过去,步下阶梯,而后咳嗽了一声。当那“卫宁儿”几个字将将就要从舌尖坠落的时候,面前的少妇忽然转过身来,秀气清亮的眼眸迅速扫过来一眼,而后,低头侧身,对他施了盈盈一礼,“二叔。”
胸口的信号倏然消失,热热的感觉瞬间冰冷,“虚伪!”他在心里狠狠骂了一句。
然后,他看着她的眼睛,同样虚伪地抬手回了标准的一个揖,“嫂嫂。”
后来就没有后来,他也不再回去那个热闹的正厅,径直回了后院自己的房里倒进床褥。
胸口那个布包,让他丢进床底下那个他用来存放从小到大那些自己做的玩意儿的箱子里,再也没有翻出来过。
再后来,每年回家他就再也没给卫宁儿带过东西。本来嘛,叔嫂之间,哪里用得着,也哪里能送东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