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望见沈麟衣饰整洁,无事一身松的站在萧云锦身后,以作壁上观的轻松,轻而易举的得到了萧云锦的青睐,众人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有些人红了眼睛,恶毒的指着沈麟道:“世子爷,你不公平,拿我们当死狗耍,其实就是想把他留下吧?要是想留他你早说啊,何必戏耍我们。我们虽出身贫寒,却也不是天生的贱骨头,你这样未免欺人太甚。”
萧云锦伸脚把他义愤填膺的手指头踢下去,道:“给你根骨头你就追着跑,还敢说自己不是狗?本世子爷如何做事,留谁选谁,还要经你同意不成?来人,把他拖出府去。”
府中侍卫上前,将这少年率先拖了出去。他还要嘶声号叫:“世子爷,你不能这样……”
话没喊完,就再没了声音,软耷耷的两腿被拖过地面,看得众人怵目惊心:这,这就弄死了?
真弄死个把人,也没处说理去,毕竟这是晋王的地盘,他可是当今陛下的亲兄弟,权势薰天,富贵之极,有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反抗他?
萧云锦环顾众人:“还有谁有怨言?”
众人都如点着了焾的炮仗,却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求饶不敢,炸刺不敢,都有些绝望兼麻木的望着他。
萧云锦道:“既然没异议,那就重新再比一次。”
人群中豁然爆发出一阵惊喜的呼喊。
原来刚才那句“算了”不是判他们死刑,而是宣布这次比试结果无效。
又有人盯住了沈麟,怯怯的问萧云锦:“那这位小郎君怎么算?”
萧云锦噙着笑,看了一眼沈麟。
沈麟眼里并无热切,似乎对他做任何决定都不稀奇,也不会再失望。
没劲。
萧云锦掉过头,对提问的那少年道:“我刚才已经说过了,他不配做我的伴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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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萧云锦换了选拔方式,不再让他们成群结队,而是由他们自选:“你们都有什么拿手的本事?只管表现出来。”
众人跃跃欲试:“我写得一手好字。”
“我有过目能诵的本事。”
萧云锦听着头就大,制止住众人的吵嚷道:“读书字字不在此列,别的。”
众人哑然,有人便道:“我跑得快。”
萧云锦勉为其难的点头:“成,这也算本事。”
不等那人面露喜色,他吩咐银毫:“把府里养的黑云牵出来。”
众人先还纳罕:黑云是什么?听着像是一匹马的名字。
他们便猜测:也许是让人和马赛一下看哪个跑得快?
等到府卫牵了一条半尺长,迈着小短腿,一跑一摇尾巴的半大小狗出来,众人才恍然大悟:敢情是一条狗啊。
这狗长毛,尖嘴,毛色顺滑,一摇一摆,还挺可爱。
不过这狗的毛色灰不溜秋的,可跟黑色也不沾边啊。
萧云锦道:“都谁跑得快?跟黑云赛一下,能跑得过黑云的就留下。”
有人又说:“我会骑马。”
还有人说:“我会蹴鞠。”
“我会养马。”
“我会射箭。”
……
倒是五花八门,到最后连会杀鸡宰羊都算本事了。
萧云锦饶有兴致的看这些少年们展露本事,等到他意识到耳根子十分清净无人聒噪之时,才发现不知何时,沈麟已经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