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蹑手蹑脚地走进洗漱间,冲了个战斗澡,擦着头发出来,与同样湿了头发、肩上搭条毛巾走进客厅的高渐书大眼瞪小眼。
林嘉鹿及时止住喉间一声惊叫,无声指了指还在睡觉的兄弟们,又指了指卧室方向,让高渐书去个安静点的地方说话。
卧室门一关,林嘉鹿才敢大喘气:“你醒这么早?”
高渐书明显也是洗了澡回来的:“一楼有健身房和游泳池,我习惯早起锻炼一会儿。”
“所以你体力才那么好啊。”林嘉鹿感叹道。
高渐书取下毛巾,坐在床上,与林嘉鹿一人一边:“你起得也挺早,睡醒了?”
他意有所指,林嘉鹿沉默了。
“……嗯,醒了。”他说。
卧室同样是全景落地窗,窗帘已经被林嘉鹿全部拉开,太阳完全升起,光线变得强烈了。
“今天要订机票了,”谈正事前总要闲聊一二,高渐书问,“你几点走?”
林嘉鹿:“我还没看。等孙承研他们几个起来再说吧,回去的话……一起回,我自己先走不太像样。”
要回S市的五人家里也多多少少都认识,总共那么大点地方,走亲访友少不了碰面。这种尴尬就像刚分手的单亲情侣突然得知自己爸与对方妈再婚,白天吵完架,晚上回家还得在同一张桌上吃饭。
他还得吃五顿。
“确实,几个叔叔阿姨应该还联系着,互相去拜拜年。”
高渐书反手撑着床,没看林嘉鹿。阳光落在地毯上,他眯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你想谈谈昨晚的事吗?”
林嘉鹿戳戳床单:“我想知道,你们是认真的吗?你们说所有人都喜欢我……这个概率太低了吧。”
高渐书笑了笑:“当然是认真的。为什么挑孙承研来说,小鹿你应该也知道。”
他知道。
孙承研摘了眼镜说话的时候,是他最认真的时候。
“至于概率,”高渐书终于回过头,林嘉鹿看清他的眼睛,眼尾跟嘴角一起翘着,像两道曲线等距线,“男人不应该都对自己很有自信吗,怎么到我们这里,你就不敢信了?”
林嘉鹿现在听不得高渐书夸他“男人”,面上烧得通红,慌忙道,“我这叫有学术精神,遇到问题质疑一下不是很正常嘛。人生还有三大错觉呢,‘他喜欢我’可是排第一的。”
高渐书说:“那你的想法呢?”
跟被掐了脖子的公鸡一样,林嘉鹿又沉默了。
高渐书:“其实我们没想逼你做出什么选择,小鹿。三个月前你谈的恋爱,其实交的是男朋友吧?还有打游戏的时候你舍友说的,对你表白的学弟。喜欢你的人太多了,小鹿,我是不想告诉你的,可喜欢跟别的事不一样,即便我再忍、再退让,三年、四年……它也没有办法如我所愿消失。”
林嘉鹿不由道:“可是你好像从没对我表现出什么不同……”
高渐书无奈地扯了扯眉毛:“谢谢你夸我。”
“……不客气,不是,”林嘉鹿提高音量,一拍床,被子都被他拍得向上一跳,“你早就喜欢我?大哥,你真挺能忍的,这几年我们连面都没见上几回吧。比起我的想法,我还想问问,你的想法又是什么?”
高渐书触及到了林嘉鹿的知识盲区。
喜欢一个人不是会想更靠近吗,为什么他反而越走越远?
其他几个好兄弟的喜欢,林嘉鹿后来想想也有迹可循,特别是晏嬴光跟束星洲,这俩人的喜欢简直溢于言表,以前林嘉鹿没开窍,只感觉兄弟情,重于山;一经点破,才不得不承认,自己是身在给中不知给,原来看起来那么给的人,确实是给。
这条定理放在喻识泽、岑青湫身上也同样适用,怎么轮到高渐书,就失效了?
晨光随太阳高度渐渐上移,照亮高渐书整张脸,他下巴上略微冒出的青色胡茬让林嘉鹿意识到,高渐书的确从一个涉世未深的高中生,成长为了有能力独自越过山丘的成年人。
林嘉鹿恍惚地望着高渐书的脸,记忆中,少以侠气闻的青松身影在异国他乡的光影中逐渐抽条,他的肩膀变宽阔了、身量变得高大了,双腿长而有力,双手骨节分明、青筋鼓起。
他像一头皮毛华丽、斑点黑亮的花豹,舒展身形,迈开看似漫不经心的步伐,眼睛却紧盯着能将他驯服的主人不放。
高渐书撤开撑住身体的双手,倒进被林嘉鹿揉作一团的被窝里。
在柔软的被子包裹下,饿着肚子的大型猫科动物伸出他藏着利爪的肉垫,说:“你真的想知道?那就跟我回G市吧,把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留在S市,让他们自己烦恼去。我带你看看,为什么明明喜欢你,却选择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