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五年前的一个冬天。北半球的冬天。
那天天气不算太冷,而皇后区的一家地下场所气氛煞是火热沸腾。人头拥挤,喊声震天,发了疯的嘶吼,像是要把场馆给掀翻了天。
青黄红绿交接的灯光晃得人眼花缭乱,当光线扫过场下观众时,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无比激动的神情。他们紧张地关注着比赛,每一寸皮肤都在兴奋,眼里透着精光,振臂高呼着——
“打死他!”
“打死他!”
“打死他!”
“……”
也不知道是谁先喊出这句,总之整个场馆里,“打死他”的喊声此起彼伏。他们目露凶光,好像参与台上生死决斗的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拳拳到肉的搏击声,流不尽的汗水臭里混杂着血腥味,拥挤的场馆里,热吻泛滥,热血沸腾,欲望的狂嚣在热烈上演。
血///腥与暴///力激起了这群为生活苟且的人的快感,而血///腥与暴///力也是穷途末路之人未能守住道德与法律底线的一项选择。
但是——
在这个名曰“地狱天堂”的地方,没有人在意死去之后能不能去天堂,因为当他们知道了此处,又聚集在此处,那就意味着他们心甘情愿地选择下地狱。
他们唯一在意的只是胜负!
谁赢了,谁就获得更高声地欢呼与更多的金钱。而谁输了,谁就成丧家之犬。他们的世界里没有尊重比赛一说,胜者王败者寇,就像丛林野兽为了领地撕咬争斗一样。
*
三十五岁的贺峰正值壮年,且有着丰富的地下城打赛经验,他一身腱子肉,强壮结实,强大的力量和敏锐的反应力,让他稳稳占据了此场比赛的上风。
所以此刻,贺峰用手肘将对手的脖子死死压住。眼神里的狠厉如滔天巨浪,汹涌澎湃且极具压迫性,他扯着冷硬的嘴角,一个字一个字地问道:“服?还是、不服?”
对手是一个和贺峰看起来差不多年纪的东方面孔的男人,体型较贺峰要瘦削一些,他上半身赤裸,纹///身遍布,长及肩的头发卷而凌乱,被汗水打湿,发上还有丝丝血迹,粘稠地贴在脸和脖子上。
此刻,他的样子实在算不上好看,甚至显得很滑稽、很恶心。
有人发出了看热闹的讥笑声,那笑声像是被压迫许久后的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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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地狱天堂”的大多数人都是附近的亚裔,他们或是相识有一定的金钱合作关系,或是相看两生厌,无非是谁抢了谁的生意。
而被贺峰压得一动不动,龇牙咧嘴的男人,他的名声还算响亮,主要是做的事实在挺不是人的。此时的他,嘴巴紧紧地抿成一条线,阴鸷的目光看向贺峰时像是要射穿他。
贺峰冷笑一声,“我看出来了,你很不服。”
他当然不服。
因为一旦他认输,那么他在这条街区将再没有了威信,他“野狼”的名声也会变成“野狗”。
野狼是他的外号,他的真名叫何伟。何伟觉得自己的真名太过于普通,没有气势,所以他给自己起了个野狼的外号。
野狼在皇后区开了一家收保护费的店,只收亚裔。平日里嚣张跋扈,横行霸道,在附近一带的势力不可小觑。
一周前,野狼听说“地狱天堂”来了个打手,打手有个很crazy的外号,中文翻译过来就是“疯子”。
疯子场场比赛都是不要命了地打,场场比赛也让疯子站到了最后,所以短短一个月的时间,疯子的名声逐渐响彻整条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