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哈比斯强迫自己把思绪转向了俄勒冈州的波特兰市。塔拉十岁的时候,他们全家曾经去那里度过假。塔拉和她妈妈,都很喜欢那座别名“玫瑰之城”的美丽城市。
但因为他们在那里留下了太多回忆,在塔拉的妈妈去世后,哈比斯再也没能鼓起勇气,旧地重游。
等我把她救回来,我们就一起去波特兰,参加玫瑰节。其实,搬去波特兰住也挺不错的……
他在心里盘算着,脑子已经开始畅享他和塔拉在波特兰的平静生活。
塔拉带着她好不容易才学会的谄媚笑容,接近了小塔拉索夫的一个手下,跟对方调起了情。
在那个一看就不怎么聪明的男孩儿(确实是男孩儿,他的下巴和额头上甚至还长着青春痘)对她上下其手时,塔拉借机仔细观察了一下那个疑似她爸爸的男人。
越看她就越觉得,那好像就是她爸爸。
他为什么这副打扮?他是怎么找到这里的?他用了什么手段、付出了什么代价,才混进来的?
还有,最重要的,他会不会是来救她的?
塔拉的心里渐渐火热起来。
她知道,最后一个问题的答案绝对是肯定的。
是的!是的!是的!
她爸爸就是来救她的!
爸爸来救她了!
喜悦从她的胸中爆发,涌向她的四肢百骸,让她想尖叫,让她想欢笑。
让她想扑进爸爸怀里大哭,也让她想对爸爸大吼“你怎么现在才来”。
但最终,塔拉只是将面前的帮派分子拉到L了房间另一头的角落,然后娇笑着倒进了对方的怀里,任由他的手伸进的自己的裙子,再也没有往爸爸的方向看哪怕是一眼。
因为,如果爸爸真的为了她跑到这个危险的地方卧底,那她首先要做的,不是认亲或是向他撒娇,而是远离他,不要引起这些坏人的怀疑。
她不能拖爸爸后腿。
在小塔拉索夫的带领下,史密斯左拥右抱地坐进了屋子中心的一条长沙发。在两个人友好地闲聊时,他怀里的两个姑娘一个坐到了他的大腿上,不断地上下磨蹭。另一个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两只纤小的手玩着他的皮带扣。
史密斯嘴上大声地跟这两个姑娘调笑着,手上则在做成尾戒模样的话筒上狂敲摩尔斯码。
[行动组什么时候到?!我想现在就砸烂这些混蛋的脑袋。]
“史密斯中校,请您再忍耐一下。”回答他的,是支援组那个叫莫兹的小个子,“能天使和力天使最多五分钟后就会跟您会合。”
在漫长的就像一辈子一样的五分钟后,大宅门口突然传来了一声爆炸一样的巨响。
门被人踹开,有人大喊:“纽约警察!所有人,放下武器,抱头蹲下!”
只听咚咚几声,闪光弹和烟雾弹被扔进屋子并立刻爆炸,紧随其后的,是几个全身上下遮得严严实实的武装人员。
屋内立刻陷入一片混乱,姑娘们尖叫着到处乱跑。一些帮派分子举枪想反击,但马上就被打爆了脑袋。
早就忍的不耐烦的史密斯一跃而起,大喊:“艹!是陷阱!”
他拽住想逃跑的小塔拉索夫,两拳将他击倒在地,这才戴上早就准备好的护目镜,用厚厚的手帕掩住口鼻,再用另一只手拉住了哈比斯的左手。
而哈比斯的右手,正拉着费多鲁克的左手。
三个人就这样手拉着手,小跑着走出了大宅的后门,钻进了停在那里的一辆白色面包车。